甲、乙、丙、丁四位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四股东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认缴的出资额为200万元,

2024-05-16

1. 甲、乙、丙、丁四位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四股东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认缴的出资额为200万元,

首期缴纳100万元,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余的100万元出资。其中股东甲以专利权出资,该专利作价50万元,股东乙以机器设备出资,其作价金额为30万元,四位股东的货币出资共有80万元。该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利润,按章程规定进行分配。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股东乙的机器设备实际价值为20万元,于是,其他股东要求乙补交该差额。但股东乙现有到期债务50万元无力清偿。
该有限责任公司经过几年的发展,其公司净资产已达800万元,经公司股东会讨论通过。拟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该股份有限公司成立1年以后,股东丙将其持有的股份100万股转让给戊。问:(1)该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多少万元?其首期缴纳的出资数额是否合法? (2)股东甲专利权出资是否合法?说明理由。(3)股东乙的出资属于何种行为?应如何解决? (4)公司章程规定不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是否合法? (5)变更后的股份公司的股本总额是多少?是否符合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6)该股份公司股东丙向戊转让股份的行为是否合法?请说明理由。

甲、乙、丙、丁四位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四股东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认缴的出资额为200万元,

2. 甲、乙、丙、丁四位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题目

这就是经济法的题目啊。首期出资额不得低于10万,其余部分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交足。首期缴纳出资数合法。专利权出资合法,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可以货币出资,也可以其他够以货币计价的实物,财产权利出资。专利权属于财产性权利。完全可以作为出资

3. A有限责任公司由甲乙丙三位股东各出150万元设立,设立时实收资本为450万元,经过四年的经营,

借:银行存款            270万
    贷:实收资本—丁        168.75万   (450+225)*25%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101.25万

A有限责任公司由甲乙丙三位股东各出150万元设立,设立时实收资本为450万元,经过四年的经营,

4. 甲乙丙三企业法人与丁自然人为发起人,拟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共设900万股,每股面值一元,甲乙丙三发起人各自

新公司法--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八十一条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5. 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其中,丙以房产出资30万元。公司成立后又吸收丁入股。

后查明,丙作为出资的房产仅值20万元,丙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6万元。下列处理方式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丙从公司分得的利润予以补足
B.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补足
C.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丁补足
D.丙无须补交差额,甲、乙、丁都不承担补足出资的连带责任
请说选与不选的理由.

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其中,丙以房产出资30万元。公司成立后又吸收丁入股。

6. 甲、乙、丙、丁四人出资设立a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

第一题
  (1)B可以要求甲偿还60万元,合伙企业法第53条:“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B可以要求乙偿还60万元,合伙企业法第84条:“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B可以要求丙偿还60万元,合伙企业法第83条:“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丁最多偿还20万元,合伙企业法第81条:“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5)戊最多偿还30万元,合伙企业法第77条规定:“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6)B可以要求庚偿还60万元,合伙企业法第44条第2款:“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好累,第二题过两天在回答吧。

7. 某有限责任公司,有甲乙两个股东,根据公司章程各持股50%;现计划加入一股东丙,甲乙各转给其10%的股份。

1、股东会决议
                                 股东会决议
      **公司于2011年*月*日在**地址召开股东会,甲股东代表50%的表决权,乙股东代表50%的表决权,一共代表100%的表决权,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1、增加丙为公司股东
     2、甲转让10%的股份给丙,
     3、乙转让10%的股份给丙
     4、经过股权转让,丙占有公司20%的股份
     5、股份转让于2011年*月*日完成,完成后变更公司章程,并于30日办理工商变更后续
全体股东签字:  公章

2、章程修正案
                             章程修正案
       **公司于2011年*月*日在**地址召开股东会,甲股东代表50%的表决权,乙股东代表50%的表决权,一共代表100%的表决权,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对章程作如下修改:
     对原章程第几条规定的股东做如下变更:
       原股东及出资比例:
       变更后的股东及出资比例:
      
全体股东签字:   公章
3、申请工商变更:
持营业执照、变更股东申请书(工商局的格式表格)、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公章、身份证、私章,所有股东去工商局变更,因股东变更不涉及重新打印营业执照,完了后会给你个文件,

明白???

某有限责任公司,有甲乙两个股东,根据公司章程各持股50%;现计划加入一股东丙,甲乙各转给其10%的股份。

8. 4.A公司为甲、乙两个股东共同投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经营一年后,甲、乙股东之外的

A,这是公司增资,公司以非货币形式增资,经评估作价后,股东确认是多少钱就是按多少钱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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