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重申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

2024-05-10

1. 央行重申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

北京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 马嫡)美联储非常规降息操作之后,不少市场人士预计全球将再度启动降息潮,中国是否跟进降息成了市场关注的焦点。3月4日上午央行官网的公告显示,央行当日的公开市场操作“按兵不动”,央行称,目前银行体系流动性总量处于合理充裕水平,3月4日不开展逆回购操作。下午,央行再发公告,重点提出了稳健的货币政策更加注重灵活适度,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等领域的普惠性资金支持,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等下阶段工作要求。分析人士指出,过去两三年中国货币政策相对比较独立,短期之内中国央行未必急跟美国,不过美联储降息也给国内货币政策宽松打开了空间。
央行官网3月4日发布消息显示,3月3日,央行会同财政部、银保监会召开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暨电视电话会,提出了下一阶段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工作要求。
会议提出,稳健的货币政策更加注重灵活适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完善宏观审慎评估体系,释放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潜力。同时,用好3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政策。要加大对疫情影响严重地区、行业、企业的融资支持。用好5000亿元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和3500亿元政策性银行专项信贷额度,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等领域的普惠性资金支持。
此外,会议再次强调,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和“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要求,保持房地产金融政策的连续性、一致性、稳定性。
市场人士认为,美联储在北京时间3月3日晚降息后预计后续会有更多国家跟进。那么,中国是否会跟进降息?这对中国的货币政策会产生哪些影响?
华创证券首席宏观分析师张瑜认为,美联储降息前,国内货币政策本身就有增量动作的预期,具体来看,基准存款利率调降和定向降准是符合中期经济修复的长逻辑需要的,有望3月落地;MLF(中期借贷便利)新作降息和逆回购利率调降更多是应对短期情绪波动的“速效救心丸”,如国内权益后续跌幅不大且疫情不反复,未必一定急跟美国。
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也表示,短期之内中国央行可能暂时不会同步跟进,过去两三年中国货币政策相对比较独立,是根据自己的经济形势、通胀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而定,美联储无论加息还是减息,国内并没有第一时间进行同步的调整。但确实也要看到在全球重启宽松的背景下,这给下一阶段中国国内稳健货币政策更加灵活适度也提供了空间。
他进一步指出,当前货币政策重心是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主要是通过利率市场化方式进行,LPR新机制在降低融资成本方面还是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从结构上从效应上看还是有些钝化,因为MLF利率不可能频繁变动,而且MLF利率变动更多是传递货币政策意图,对于降低银行整体负债成本作用有限。他表示,真正影响银行成本的还是居民和企业的存款,这个占银行整个负债的60%以上。所以,降低存款利率非常必要也非常迫切,不能认为降低存款利率就是利率市场化的倒退,反而央行对于存款基准利率的锚定,仍然是货币政策的核心要素和应有之义。

央行重申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

2. 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加大货币信贷支持力度

(一)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人民银行继续强化预期引导,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常备借贷便利、再贷款、再贴现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提供充足流动性,保持金融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维护货币市场利率平稳运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因春节假期调整受到影响的金融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2020年1月下旬存款准备金考核的容忍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支持实体经济,促进货币信贷合理增长。
(二)加大对疫情防控相关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在疫情防控期间,人民银行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生产、运输和销售应对疫情使用的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医用护目镜、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盒、负压救护车、消毒机、84消毒液、红外测温仪和相关药品等重要医用物资,以及重要生活物资的骨干企业实行名单制管理。人民银行通过专项再贷款向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金融机构对名单内的企业提供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中央财政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给予贴息支持。金融机构要主动加强与有关医院、医疗科研单位和相关企业的服务对接,提供足额信贷资源,全力满足相关单位和企业卫生防疫、医药用品制造及采购、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攻关、技术改造等方面的合理融资需求。
(三)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行业和企业提供差异化优惠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要通过调整区域融资政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实施差异化的绩效考核办法等措施,提升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金融供给能力。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应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和再担保费。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减半收取再担保费。
(四)完善受疫情影响的社会民生领域的金融服务。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感染新型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对感染新型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金融机构要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
(五)提高疫情期间金融服务的效率。对受疫情影响较大领域和地区的融资需求,金融机构要建立、启动快速审批通道,简化业务流程,切实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在受到交通管制的地区,金融机构要创新工作方式,采取在就近网点办公、召开视频会议等方式尽快为企业办理审批放款等业务。
(六)支持开发性、政策性银行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要结合自身业务范围,加强统筹协调,合理调整信贷安排,加大对市场化融资有困难的防疫单位和企业的生产研发、医药用品进口采购,以及重要生活物资供应企业的生产、运输和销售的资金支持力度,合理满足疫情防控的需要。
(七)加强制造业、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等重点领域信贷支持。金融机构要围绕内部资源配置、激励考核安排等加强服务能力建设,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支持力度,要保持贷款增速,切实落实综合融资成本压降要求。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
(八)发挥金融租赁特色优势。对于在金融租赁公司办理疫情防控相关医疗设备的金融租赁业务,鼓励予以缓收或减收相关租金和利息,提供医疗设备租赁优惠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