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结算单怎么办理

2024-05-16

1. 社保结算单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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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业务办理程序一、新参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办理注册登记参保手续时须提供的资料和办理程序:所需资料:(1)用人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2)工伤保险费率审批表(用人单位按隶属关系到尉犁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3)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灵活就业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原件);(4)本人一张一寸照片;办理程序:新参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请携带以上资料直接到服务大厅养老、失业、工伤基金中心柜台填写《社会保险参保单位登记表》、《社会保险缴费个人登记表》,加盖公章后办理参保手续。服务承诺:业务申报服务承诺。接待受理、审核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凡业务资料手续齐全的,当日办结,因资料手续不完整的,一次性告知,二次办结。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服务承诺。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及时办理,手续齐全,即时办结。续保服务承诺。积极向中断参保人员宣传政策,动员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手续齐全,即到即办。承办机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二、已参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缴费手续时须提供的资料和办理程序:所需资料:(1)单位或个人社保编号;(2)人员增减变动表并加盖公章;(3)养老保险手册。办理程序:(1)个人缴费前往审核柜台打印缴费核定单和结算计划后,到县工商银行办理缴费。(2)单位缴费持以上资料前往审核柜台打印《单位缴费审核明细单》和《社会保险基金划缴凭证》由县工商(农业)银行划拨。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服务承诺。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及时办理,手续齐全,即时办结。续保服务承诺。积极向中断参保人员宣传政策,动员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手续齐全,即到即办。承办机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社保结算单怎么办理

2. 社保结算单怎么办理

养老保险业务办理程序一、新参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办理注册登记参保手续时须提供的资料和办理程序:所需资料:(1)用人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2)工伤保险费率审批表(用人单位按隶属关系到尉犁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3)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灵活就业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原件);(4)本人一张一寸照片;办理程序:新参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请携带以上资料直接到服务大厅养老、失业、工伤基金中心柜台填写《社会保险参保单位登记表》、《社会保险缴费个人登记表》,加盖公章后办理参保手续。服务承诺:业务申报服务承诺。接待受理、审核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凡业务资料手续齐全的,当日办结,因资料手续不完整的,一次性告知,二次办结。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服务承诺。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及时办理,手续齐全,即时办结。续保服务承诺。积极向中断参保人员宣传政策,动员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手续齐全,即到即办。承办机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二、已参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缴费手续时须提供的资料和办理程序:所需资料:(1)单位或个人社保编号;(2)人员增减变动表并加盖公章;(3)养老保险手册。办理程序:(1)个人缴费前往审核柜台打印缴费核定单和结算计划后,到县工商银行办理缴费。(2)单位缴费持以上资料前往审核柜台打印《单位缴费审核明细单》和《社会保险基金划缴凭证》由县工商(农业)银行划拨。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服务承诺。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及时办理,手续齐全,即时办结。续保服务承诺。积极向中断参保人员宣传政策,动员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手续齐全,即到即办。承办机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3. 住院社保结算单从哪里打印

持住院发票到医院社保科打印住院社保结算单。
个人申请开具社保证明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身份有效证明,填写《社会保险费参保缴费证明开具申请表》。必须本人前往办理,不能代办。 
1、登录社保局网站,注册后即可查询并打印本人上一年度的社保对账单。
2、参保人携带社保卡前往自助终端机查询社保缴费情况,打印社保对账单。
3、通过电子邮件获得社保局发放的电子版对账单,且打印出来。

扩展资料:
医疗保险报销流程:
1、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
2、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3、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医疗保险

住院社保结算单从哪里打印

4. 医保结算单网上打印流程

亲您好  1.点击网页左下方的“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2.在页面顶端菜单中选择点击“个人办事”。

3.在弹出的页面中点击“医疗保险便捷查询”按钮。

4.选择“个人用户”,在用户名中输入您的身份证号码,输入密码(初始密码为社会保障卡号或个人编号),输入验证码,点击“登录”。

5.在弹出页面中的左侧对话框中的菜单中选择最下方的“结算报销单打印”。页面中右侧对话框中将显示您的所有报销记录。

6.选中您所要打印结算单的记录,点击其前方的“明细”按钮,在系统弹出的对话框的右下方有“打印报销单”按钮,点击即可生成您所需要的医疗保险结算单,打印完成。

【摘要】
医保结算单网上打印流程【提问】
亲您好  1.点击网页左下方的“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2.在页面顶端菜单中选择点击“个人办事”。

3.在弹出的页面中点击“医疗保险便捷查询”按钮。

4.选择“个人用户”,在用户名中输入您的身份证号码,输入密码(初始密码为社会保障卡号或个人编号),输入验证码,点击“登录”。

5.在弹出页面中的左侧对话框中的菜单中选择最下方的“结算报销单打印”。页面中右侧对话框中将显示您的所有报销记录。

6.选中您所要打印结算单的记录,点击其前方的“明细”按钮,在系统弹出的对话框的右下方有“打印报销单”按钮,点击即可生成您所需要的医疗保险结算单,打印完成。

【回答】

5. 医保结算单哪里打印

持住院发票到医院社保科打印住院医保结算单。个人申请开具社保证明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身份有效证明,填写《社会保险费参保缴费证明开具申请表》。必须本人前往办理,不能代办。 网上打印流程:1、登录社保局网站,注册后即可查询并打印本人上一年度的社保对账单;2、参保人携带社保卡前往自助终端机查询社保缴费情况,打印社保对账单;3、通过电子邮件获得社保局发放的电子版对账单,且打印出来。医疗保险报销流程:1、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2、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3、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第六条  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医保结算单哪里打印

6. 医保结算单在哪里打印


7. 社保缴费单据怎么打印

2015年起市社保中心将主要利用社保网上服务平台、自助终端等电子方式为参保人员提供社保对账单。参保人需通过单位或社保网上平台两种渠道选择获取对账单方式,2015年起将不再主动邮寄纸质版对账单。打印社保缴费记录有三种方法,如下:1.登录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注册后自行打印;2.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到任何一个社保分局或社保站办事大厅的自助打印机上自助打印;3.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到参保地所属的区社保分局或社保站窗口人工打印。网上社保缴费记录打印流程:1、登录社保局网站,注册后即可查询并打印本人上一年度的社保缴费明细。2、参保人携带社保卡前往自助终端机查询社保缴费情况,打印社保缴费明细。3、通过电子邮件获得社保局发放的电子版缴费明细,且打印出来。4、参保人通过邮寄方式获得社保局发放的纸质缴费明细。5、参保人携带身份证、社保卡等资料前往各区县社保中心查询社保情况,打印社保缴费明细。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社保缴费单据怎么打印

8. 医保结算单网上打印流程

1、打开当地的社保局官网,输入社保账号、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
2、登录成功之后,进入社保查询主界面,点击社保综合;
3、页面左边弹出选项,点击社保个人缴费历史查询;
4、输入需要打印的社保清单的起始日期,再点击页面右边的查询;
5、页面弹出清单明细表,把页面拉到最下方,点击盖章打印;
6、页面弹出系统提示,需要等待24小时,才能打印盖有社保局公章的清单明细表;
7、打印的时候,按照提示的操作去打印即可;
8、如果不需要社保局盖章的清单明细表,直接把清单明细表截图下来打印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