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顺序及比例

2024-05-16

1. 遗产继承顺序及比例

法律分析: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继承人之间一般应当均等分配,当事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如果一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应当予以照顾。尽到抚养义务的可以多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产继承顺序及比例

2. 遗产继承顺序及比例


3. 遗产继承顺序及比例

	1、《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
	《继承法》第13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
	3、《继承法》第13条规定,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遗产继承顺序及比例

4. 遗产继承顺序及比例

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5. 遗产继承顺序及比例

遗产继承的顺序
我国《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法》第12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
遗产继承的比例: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
《继承法》第13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
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接近。
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2、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特殊情况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这是继承法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遗产继承顺序及比例

6. 遗产继承顺序及比例

《民法典》规定,遗产继承的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遗产继承的比例: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2、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摘要】
遗产继承顺序及比例【提问】
《民法典》规定,遗产继承的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遗产继承的比例: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2、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回答】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回答】

7. 遗产继承顺序及比例

民法典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详见民法典第1127条)
特别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详见民法典第1129条)
3、民法典继承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民法典继承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民法典继承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详见民法典第1127条)
特别说明,养子女与养父母、养兄弟姐妹之间的关系在合法收养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旦收养关系成立,生子女、生父母、生兄弟姐妹关系消失不复存在。

有扶养关系的包括继子女、继父母、继兄弟姐妹之间的关系建立在父或母再婚的基础上并且一同生活过。这种扶养关系可以和生子女、生父母、生兄弟姐妹关系并存。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继承遗产比例可以不均等。
2、应当予以照顾的或者多分情况: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的情况,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1-3详见民法典1130条)
4、可以给适当的遗产情况,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被继承人以外的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详见民法典1131条)

遗产继承顺序及比例

8. 遗产继承顺序及比例

遗产法定继承顺序及比例应当是这样的:1、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位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遗产一般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才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2、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存在特殊情况的,也可以不均等,比如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给予照顾,可以适当多分一点。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