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系?

2024-05-15

1. 如何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系?

我国金融体系与现代金融体系要求相比,尚有不少差距。主要表现在:金融市场体系结构尚不合理,资本市场的发展结构失衡,债券市场发展严重滞后。从金融市场主体看,金融组织的国有产权比重过大,民营金融企业比例很低。金融环境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较为脆弱。

我们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快完善我国现代金融体系的建设与发展。
(1) 稳步推进各类金融市场的建设与发展,促进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及外汇与黄金市场的协调发展。对于资本市场,要重视债券市场的建设与发展;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

(2) 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加强监管机构的协调。进一步完善中央监管机构监管、金融机构内部治理、金融行业自律、社会公众监管四个层次的金融监管体
系,完善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三大中央监管的协调机制。

(3) 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的金融机构,对民营金融机构的发展予以正确引导和适度支持,促进国有金融机构、民营金融机构及外资金融机构的协调发展。

(4) 加强金融法律制度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良好的金融生态。

(5) 树立科学的金融发展观,正确处理好金融创新、发展绩效和风险防范三者关系,在现代金融体系的建设与发展中,统筹好金融改革、发展与稳定三者关系,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构建和谐社会提供高效安全的金融支持。

如何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系?

2. 何为国际金融体系

国际金融体系(The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system) 是指调节各国货币在国际支付、结算、汇兑与转移等方面所确定的规则、惯例、政策、机制和组织机构安排的总称。国际金融体系是国际货币关系的集中反映,它构成了国际金融活动的总体框架。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各国之间的货币金融交往,都要受到国际金融体系的约束。


  从历史的发展过程来看,现代国际金融体系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每个阶段均有一定特点的主体金融体系。
  第一阶段是国际金本位制时期
   从1816年英国实行金本位制开始,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而结束。
  第二阶段是布雷顿森林体系时期
   起始于二战结束后的1945年,终止于1973年。
  第三阶段是牙买加货币体系时期
   始于1976年1月IMF临时委员会的牙买加协议的正式签订日。

3. 金融监管体制的我国的

 首先,金融监管体制存在障碍,监管力量分散。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三足鼎立”的监管格局,往往使监管出现真空,造成中央银行货币政策作用的空间缩小。其次,有效银行监管的基础没有建立起来,缺乏社会联合防范机制。金融机构上级行对下级行缺乏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导致下级行经营者强化内部控制的激励不足。同时,作为商业银行内部控制重要内容的稽核监督体系,隶属于各级行经营者,没有有效独立出来,其监督职能也容易流于形式。第三,缺乏一整套系统性的风险预警、处置、缓冲、补救机制。金融监管没有形成有效的金融风险监测、评价、预警和防范体系,缺乏早期预警和早期控制,监管信息没有有效利用,风险防范工作忙于事后“救火”,不利于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第四,基层中央银行缺乏一套科学严密的监管制度和监管方法,监管工作中信息不对称,由于商业银行报送数据可用性较差,中央银行的非现场监管体系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监管效率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第五,监督措施的效能未得到充分发挥。突出表现在:对金融机构违规行为的处罚成本过低,违规处罚执行中缺乏严厉性,且当前监管部门对违规行为的处理缺乏有效性。

金融监管体制的我国的

4. 如何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系?

我国金融体系与现代金融体系要求相比,尚有不少差距。主要表现在:金融市场体系结构尚不合理,资本市场的发展结构失衡,债券市场发展严重滞后。从金融市场主体看,金融组织的国有产权比重过大,民营金融企业比例很低。金融环境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较为脆弱。我们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快完善我国现代金融体系的建设与发展。(1)稳步推进各类金融市场的建设与发展,促进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及外汇与黄金市场的协调发展。对于资本市场,要重视债券市场的建设与发展;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2)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加强监管机构的协调。进一步完善中央监管机构监管、金融机构内部治理、金融行业自律、社会公众监管四个层次的金融监管体系,完善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三大中央监管的协调机制。(3)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的金融机构,对民营金融机构的发展予以正确引导和适度支持,促进国有金融机构、民营金融机构及外资金融机构的协调发展。(4)加强金融法律制度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良好的金融生态。(5)树立科学的金融发展观,正确处理好金融创新、发展绩效和风险防范三者关系,在现代金融体系的建设与发展中,统筹好金融改革、发展与稳定三者关系,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构建和谐社会提供高效安全的金融支持。

5. 如何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系

我国金融体系与现代金融体系要求相比,尚有不少差距。主要表现在:金融市场体系结构尚不合理,资本市场的发展结构失衡,债券市场发展严重滞后。从金融市场主体看,金融组织的国有产权比重过大,民营金融企业比例很低。金融环境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较为脆弱。

我们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快完善我国现代金融体系的建设与发展。
(1) 稳步推进各类金融市场的建设与发展,促进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及外汇与黄金市场的协调发展。对于资本市场,要重视债券市场的建设与发展;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

(2) 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加强监管机构的协调。进一步完善中央监管机构监管、金融机构内部治理、金融行业自律、社会公众监管四个层次的金融监管体
系,完善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三大中央监管的协调机制。

(3) 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的金融机构,对民营金融机构的发展予以正确引导和适度支持,促进国有金融机构、民营金融机构及外资金融机构的协调发展。

(4) 加强金融法律制度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良好的金融生态。

(5) 树立科学的金融发展观,正确处理好金融创新、发展绩效和风险防范三者关系,在现代金融体系的建设与发展中,统筹好金融改革、发展与稳定三者关系,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构建和谐社会提供高效安全的金融支持。

如何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系

6. 国际金融体系具体指什么?

  根据国际著名金融专家丁大卫教授的解释,国际金融体系是世界金融的总称或泛称。由于金融具有环环相扣的系统性,因此称之为体系。具体而言,国际金融体系主要指的是国际金融市场体系和国际金融监管体系。因为金融市场具有很高的收益和风险,因此,金融市场的发展始终离不开金融监管,二者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与时共进的关系。例如,2008年9月15日全球爆发金融市场危机,之后,全球都在致力于金融监管体系改革。

  前面说过,金融体系是一环扣一环的,因此又可细分为若干市场和监管分枝体系,如货币市场体系及其监管体系(中央银行)、银行体系及其监管体系(银监会)、证券市场体系及其监管体系(证监会)、保险市场体系及其监管体系(保监会)等。

  各国国情不同、立法不同、金融市场的发展程度不同,因此,各国金融市场划分及其监管体系略有不同。

  国际著名金融专家 丁大卫教授简介

  丁大卫,国际著名金融专家、金融危机预言家、金融规律的发现者、金融定律的发明人、国际企业管理专家、国际金融界权威人士、全球金融领跑者、金融市场守望者、中国金融市场诊断师、中国金融走向国际化道路的促进者。他可能是全球金融领域拥有最多知识产权的个人。

  全球独一无二、最先进、最完善、最实用、最有效的管理体系、理论体系和教学体系——金融树(FinancialTree)、金融树体系(FinancialTree System)、系统金融学(Systematic Finance)、金融生态学(Financial Ecology)、金融物理学(Financial Physics)、金融科学(Financial Science)及金融科学体系(Financial Science System)的发明人和创始人。

  他破天荒般地发现了金融的客观规律,创立了科学的金融学和金融科学体系。他不仅开创了人类金融科学的先河,而且率先揭示了金融与危机的来龙去脉和变化规律。

  曾在上世纪80年代成功考取了极个别人才能通过的几乎所有美国金融/证券行业所需的营业执照,并在该行业的不同领域从业至今,涉及企业和金融管理的各个方面。历任:美国环球证券首席投资执行官,美国国际金融证券研究院理事会副理事长,多伦多股票交易所董事局顾问,加拿大风险资本交易所董事,博鳌亚洲论坛/博鳌水城投融资总策划,博鳌亚洲论坛顾问,博鳌水城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博鳌从一个渔村变为一座比澳门大两倍的现代化水城)、中美多所大学教授或特聘教授、博导、清华大学中国企业研究中心主任、中国黄金投资专家委员会首席金融科学家,全国贵金属产业专业委员会专家、中国房地产协会-清华大学房地产总裁同学会顾问、国际多家金融机构、跨国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美林、高盛、黑石、野村等国际投行的经常顾问。在海内外发表过多部著作、金融教材和上百篇论文,经常在国际会议上作专题报告。

  上世纪90年代曾向朱镕基副总理、总理及国务院等部门提出过许多有益建议,其中包括1993年加强宏观调控,整顿金融秩序,尤其是整顿、规范期货市场的建议和方案。据中国政府唯一英文官方报纸《中国日报》2001年4月10-16日的报道: “他的建议曾至少两次帮助中国避免金融危机的发生。”上世纪90年代中期,率先将国际金融从业执照和资格认证体系其中包括S3、S7、CFA、CFP等引入到中国。上世纪90年代以来曾为包括北大、清华、人大、中财、中科院研究生院、中央党校、上海交大等中美众多大学教授各种高端前沿课程;曾为国内外众多金融监管机构包括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中国证监会等、各大金融机构、数千家房地产企业老总、跨国公司及上市公司高管提供前瞻性高端培训,为中美培养了大量金融人才;曾为众多政府机构如吉林通化市政府、北京东城区政府及企业,其中包括美林、高盛、黑石、大摩、日本国际协力银行等提供独特的咨询和解决方案。

  上世纪90年代以来,历次金融危机爆发之前,丁教授都曾不厌其烦地向世人发出警告并预示了结果。 2008年9月15日华尔街引发了全球金融危机,此前的几年中,他一直在为阻止这场危机的爆发进行了不懈的努力。相比之下,美联储前主席格林斯潘执掌美联储长达21年之久,期间多次发生金融危机,他不但一次也没有觉察到,反倒一次次将虚假的繁荣误以为真。

  丁大卫教授从事金融20多年来,始终走在国际金融研究与实践的最前沿;开创了一系列崭新的金融知识体系、理论体系、学科体系、教学体系、方法体系和管理体系:将原本抽象无形的金融世界变得一目了然;始终坚持承诺对所传授的所有知识及每一个观点和判断的客观性、前瞻性、准确性和正确性终生负责。

7. 国际金融体系的形成

国际金融体系是随着国际经济交往的不断扩大而产生与发展的。由于各国之间商品劳务往来、资本转移日趋频繁,速度也日益加快,这些活动最终都要通过货币在国际间进行结算、支付,因此,就产生了在国际范围内协调各国货币关系的要求。国际金融体系正是在协调众多国家货币制度、法律制度及经济制度这一协调的基础上形成的。

国际金融体系的形成

8. 国际金融监管改革呈现五大趋势是什么?

金融危机以来,国际金融监管改革主要任务是修复引发危机的“断层线”,增强全球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健性,更好地满足实体经济金融需求。金融稳定体系包括: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稳健经营的金融机构、有深度广度的金融市场、有效的金融安全网及完善的金融基础设施。加强金融监管有三个层面:一是微观审慎层面,主要是增强单个银行机构的稳健性,具体包括资本充足性、流动性、杠杆率、大额风险集中度、公司治理、风险文化等方面。二是宏观审慎层面,主要是防止系统性风险传导、缓解顺周期问题,包括解决“大而不倒”、化解影子银行风险和加强逆周期资本补充。三是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主要是完善会计、审计、外部评级、危机处置、OTC、中央交易对手、基准利率等。
国际金融监管改革呈现五个趋势。第一,以巴塞尔协议Ⅲ资本监管为核心,覆盖各类风险,对模型计量的态度更加谨慎,引入简单的杠杆率作为兜底。第二,识别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G-SIBs),提高监管强度,制定恢复和处置计划。第三,从关注银行到关注非银行,包括全球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G-SII)、全球系统重要性非银行非保险金融公司(G-NBNI)和影子银行。影子银行包括5种经济功能:基金、信托等集合类投资,财务公司、租赁、保理等批发融资发放贷款,券商、货币经纪等融资融券,融资性担保、信用保证等信用担保,SIV、ABCP等资产证券化实体功能。第四,强调标准实施的国际一致性,标准要有统一的适用范围、统一的时间表,评估要同步实施、规则一致、实施一致。第五,寻求多元目标,平衡简单性,提高可比性和风险敏感性。
建议我国金融监管要时刻把握风险的动态变化,指导机构建立良好的风险文化、合理的公司治理架构工具和适当的激励。要提高宏观视野,注重监管措施的先后顺序和内在逻辑一致性。关注政策的叠加效应,境外加强监管协调,境内加强金融监管与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其他宏观政策的配合,整体提高宏观经济稳定性。在加强监管规则建设的同时,提高有效监管能力,避免因规则过于复杂而诱发监管套利行为、加重监管负担。重视传统监管手段的作用,通过有效监管施压于银行董事会和高管层。应进一步发挥信息披露和市场约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