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为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实行了哪些政策措施

2024-05-09

1. 我国为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实行了哪些政策措施

  我国目前已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这些法律对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都有一定的保护。
  1、我国现行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2、《未成年人保护法》更是以大篇的条文对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给予保护。在《总则》的第三条: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特别是第三章“学校保护”这一块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教育。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第十五条,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第十六条,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不得侵占、破坏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第十七条,学校和幼儿园安排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第十八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送工读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工读学校应当对其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工读学校的教职员应当关心、爱护、尊重学生,不得歧视、厌弃。第十九条,幼儿园应当做好保育、教育工作,促进幼儿在体质、智力,品德等方面和谐发展。
  3、《义务教育法》则通篇都有保护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的法律规范。各地为积极推进这些法律的实施,也纷纷出台了相关的实施条例。这些法律有力的促进了我国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的法律保护。
  以上就是我国一些法律对于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的规定。

我国为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实行了哪些政策措施

2. 在我国能维护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的法律

  1、宪法。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其他法律关于未成年人各项权利的规定,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据。比如宪法第四十九条关于"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的规定,是未成年人在家庭中享有的各项合法权利的根据;宪法第四十六条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是未成年人享有的受教育权利的根据。
  2、未成年人保护法。1991年9月4日通过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一部对未成年人的各项合法权利进行专门保护的法律。它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
  3、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1999年6月28日通过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具体规定了如何通过各种教育措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未成年人如何对犯罪自我防范,对已经犯罪的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预防等内容。
  此外,婚姻法、收养法、刑法、义务教育法等许多法律,都有若干规定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具体条款。在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工作中,必须依照上述宪法和各种法律的规定进行,以便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各项合法权益。

3. 政府如何保护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并采取措施保障留守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残疾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对尚未完成义务教育的辍学未成年学生,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责令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将其送入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第八十五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发展职业教育,保障未成年人接受职业教育或者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和支持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为未成年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服务。

政府如何保护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

4. 有多少关于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的法律

下面我代表教育部就贯彻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权,讲三点想法。

  一、自觉依法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受教育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对于处在成长过程中的未成年人,尊重和保障他们的受教育权具有非常特殊的重要性。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在总则中对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作出单独规定,明确提出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作为法律主体的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都要尊重和保护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当今时代,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与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基本权利密切相关。受教育是生存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受保护的重要体现,是参与的重要前提。没有知识和技能,就不能适应社会的需要,就不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发展,就不能真正了解拥有的权利,就不能很好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只有通过接受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才能不断提高生存质量,才能获得全面发展的条件,才能不被歧视和忽视,才能有效地参与家庭和社会生活。

  因此,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在一定意义上讲在未成年人保护中具有重要的基础性地位。今天,如果我们不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就不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权方面肩负着重要职责,要与家庭、社会一道,让每一个未成年人都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并通过不断的努力,让每一个未成年人都享受良好的教育。

  二、进一步强化学校在未成年人保护中的法律责任

  强化学校保护,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发展,是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明确要求。学校是教育和培养未成年人的基地,不仅要履行对未成年人的教育职能,还要依法承担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义务。目前,我国3.67亿未成年人中绝大多数都在中小学校、招收未成年人的职业技术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各类教育教学机构中接受教育。因此,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学校的重要职责。

  第一,要加强对未成年学生实施素质教育。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一样把实施素质教育上升到法律的高度,纳入到国家法律体系,明确规定“培养未成年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学校要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办学理念,严格执行国家的课程计划,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严格执行学生的作息时间安排,保证学生有足够的睡眠、体育锻炼和课外活动时间。

  第二,要关心爱护所有未成年学生。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突出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明确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学校的教育教学全过程和所有环节都要体现对未成年学生的关爱,加强对未成年学生进行社会生活指导、心理健康辅导和青春期教育,防止未成年学生在校期间各种权利受到非法侵害。

  第三,要保障未成年学生的人身安全。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强调安全的校园环境对未成年人健康、正常学习生活的重要性,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学校要建立安全保障体系和安全责任工作制以及事故责任追究制,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保障学校安全工作安全有序进行,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四,要做好对幼儿的保育教育工作。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强调幼儿期对于成长的重要性,明确规定“幼儿园应当做好保育、教育工作,促进幼儿在体制、智力、品德等方面和谐发展”。幼儿园要设置好保证幼儿安全,便于游戏、生活、学习的场地、设施和设备,依据不同年龄段幼儿的特点,遵循幼儿保育教育的规律,注重通过能够激发创造力、想象力的办法促进幼儿心智发育,注重通过日常生活的教育和管理培养幼儿良好的品德和性格,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三、大力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在教育系统的贯彻落实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先后制定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最近又全面修订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这些法律是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行政、治教、办学的基本依据,要认真贯彻落实。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学习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加强对校长和教师的培训,做好学校保护的各项工作。要全面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在农村地区免除义务教育学杂费,落实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和补助住宿生生活费政策,特别要保证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推动把维持学校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经费全部纳入地方政府预算。要大力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的基本要求,全面完成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和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启动“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努力消除薄弱学校,缩小学校之间、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差别。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进一步加强素质教育,完成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标准的修订工作,提高教材的编写质量,改进教学方法和考评办法,加强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广泛深入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建立中小学社会实践的长效机制,推动校外教育事业的发展。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加强教育和保护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学生的专门学校建设。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到祖国的未来,是亿万家庭的最大关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涉及社会各个方面的系统工程。教育部门将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履行法律责任和义务,和社会各方面一道,为未成年人保护事业的发展共同努力。

5. 我国保护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的法律有哪些

《义务教育法》
《未成年保护法》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 国务院的教育条例 各省的教育规定 最根本的还是宪法,受教育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宪法关于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但是宪法是否可以直接适用,在司法界有争议,但宪法司法化未来会是趋势,因为任何一部法律只有可以适用,才能体现它的效力和作用。

我国保护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的法律有哪些

6.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学校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学校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将文化体育设施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八十九条 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改善适合未成年人的活动场所和设施,支持公益性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和设施的建设和运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适合未成年人的活动场所和设施,并加强管理。

  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学校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将文化体育设施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破坏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等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场地、房屋和设施。



  第九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卫生保健和营养指导,提供卫生保健服务。

  卫生健康部门应当依法对未成年人的疫苗预防接种进行规范,防治未成年人常见病、多发病,加强传染病防治和监督管理,做好伤害预防和干预,指导和监督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开展卫生保健工作。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教育,建立未成年人心理问题的早期发现和及时干预机制。卫生健康部门应当做好未成年人心理治疗、心理危机干预以及精神障碍早期识别和诊断治疗等工作。

7. 对未成年人加强什么教育

对未成年人加强什么教育
学校作为未成年人学习知识、接受教育的场所,应当特别注意对不同年龄的未成年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犯罪教育,增强未成年人的示制观念。

对未成年人加强什么教育

8.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颁布,这一政策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引言:教育是非常重要的,而国家也公布了《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这一规定都有哪些亮点呢?

一、对未成年人的校园防护未成年人在学校里面除了接触同龄人以外,接触最多的就是老师和学校的其他教职工以及后勤保障人员。这些人员虽然说是为了保障未成年人在学校的生活,但是一定上也有安全隐患。所以说在这项规定中也明确表示了,教职工等进入校园的人员与未成年人之间要保持一定的关系,不得和未成年人谈恋爱,同时也不得向未成年人传播一些不好的东西。以此来保证在学校里面的安全,不受社会上的不好的影响,不会有人进入校园内对学生进行伤害。

二、禁止校园欺凌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个《规定》中明确禁止了校园欺凌,而且要求学校必须建立相关的部门,对校园欺凌进行处理。一旦学校出现了校园欺凌,将进行连带问责,而且要加强对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的宣传。一旦发现了校园欺凌事件,一定要及时的上报处理。相当于在国家层面给学生以保护,以免学生在校园里面遭受同龄人的欺负。

三、禁止公开成绩和排名学校里面公布成绩和排名其实是给学生带来很大的压力的,家长也会通过自己的排名来判断学生的学习情况。如果说排名一旦有下降或者排名不好的话,就立马会给孩子报各种各样的补习班。义务教育阶段目的是为了孩子接受良好的道德教育,学习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健康成长就行了。像这样的排名其实是变相的压榨了学生,于是就禁止在义务教育阶段对未成年人的考试成绩公开的公布出来,对学生进行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