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公司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引起》的规定,多项选择题,在线等

2024-04-28

1. 根据《证券公司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引起》的规定,多项选择题,在线等

ABC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自然人:
1、金融类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2、具有2年及以上从事证券、期货、黄金、外汇等相关市场投资交易的经历,且过去12个月中证券交易不少于40次;或者具有2年及以上在专业投资机构从事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的设计、投资或保险精算、金融风险管理工作经历;
3、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经证券公司评估为最高等级。

根据《证券公司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引起》的规定,多项选择题,在线等

2. 新证券法的投资者适当性要求不包括哪项

新《证券法》对证券公司和投资者分别作出了规范要求。对于证券公司而言,概括来说就是要做到了解客户、揭示风险,并且明确了卖者有责。对于投资者而言,应当配合证券公司,按照证券公司明示的要求提供个人真实信息。拒绝提供或者未按照要求提供信息的,证券公司应当告知其后果,并按照规定拒绝向其销售证券、提供服务。
此外,新《证券法》还对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作出了区分,目的是为风险承受能力相对较低、投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相对不足的普通投资者提供更加充分的保护。同时,设置了“举证责任倒置”机制,当普通投资者与证券公司发生纠纷后,证券公司应当证明其行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不存在误导、欺诈等情形。如果证券公司不能证明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没看到选择题,先看下上面的分析。

3. 根据《证券公司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引起》的规定,多项选择题。

根据中证协《证券公司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指引 》(2012年12月30日发布)
第十条 证券公司根据了解的客户信息,可以将符合以下条件的客户划分为专业投资者:
……(四)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自然人:

1、金融类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2、具有2年及以上从事证券、期货、黄金、外汇等相关市场投资交易的经历,且过去12个月中证券交易不少于40次;或者具有2年及以上在专业投资机构从事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的设计、投资或保险精算、金融风险管理工作经历;
3、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经证券公司评估为最高等级。
因此答案选择ABC.

根据《证券公司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引起》的规定,多项选择题。

4. 根据《证券公司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引起》的规定,多项选择题。

根据中证协《证券公司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指引 》(2012年12月30日发布)\x0d\x0a第十条 证券公司根据了解的客户信息,可以将符合以下条件的客户划分为专业投资者:\x0d\x0a??(四)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自然人:\x0d\x0a\x0d\x0a1、金融类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x0d\x0a2、具有2年及以上从事证券、期货、黄金、外汇等相关市场投资交易的经历,且过去12个月中证券交易不少于40次;或者具有2年及以上在专业投资机构从事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的设计、投资或保险精算、金融风险管理工作经历;\x0d\x0a3、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经证券公司评估为最高等级。\x0d\x0a因此答案选择ABC.

5. 结合新证券法谈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是资本市场重要的基础性制度。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新证券法)第88条规定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内容,这是投资者适当性管理首次出现在证券法中。从此,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有了法律层面的制度保障。结合新证券法的规定,我们一起来了解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核心要点。第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证券公司全面评估投资者。证券公司需要履行合理审慎的评估义务,对投资者有全方位的了解,也就是“了解你的客户”(Know Your Customer)原则,明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新证券法第88条规定:“证券公司向投资者销售证券、提供服务时,应当按照规定充分了解投资者的基本情况、财产状况、金融资产状况、投资知识和经验、专业能力等相关信息。”这是要求证券公司全面评估投资者的体现。第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证券公司评估投资产品、服务的潜在风险并向投资者如实告知。根据新证券法第88条的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向投资者“如实说明证券、服务的重要内容,充分揭示投资风险。”不过证券公司如实说明及充分揭示风险要达到什么程度呢?新证券法并没有明示。对此,可参考《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简称纪要)的相关规定来予以理解。根据纪要第76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产品、投资活动的风险和金融消费者的实际情况,综合理性人能够理解的客观标准和金融消费者能够理解的主观标准来确定卖方机构是否已经履行了告知说明义务。卖方机构简单地以金融消费者手写了诸如‘本人明确知悉可能存在本金损失风险’等内容主张其已经履行了告知说明义务,不能提供其他相关证据的,人民法院对其抗辩理由不予支持。”该规定明晰了告知说明义务的相应标准,体现了目前司法实践强化金融机构履行告知说明义务,倾向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第三,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证券公司将合适的产品、服务提供给合适的投资者,否则将承担不利后果。新证券法第88条要求证券公司“销售、提供与投资者相匹配的证券、服务。如果证券公司违反规定导致投资者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证券公司如果违反投资者适当性义务造成投资者损失,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不过是否履行投资者适当性义务应由哪一方承担举证责任呢?应由证券公司承担。根据纪要第75条的规定,“金融消费者应当对购买产品(或者接受服务)、遭受的损失等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卖方机构对其是否履行了适当性义务承担举证责任。”如此规定,主要是为了弥补投资者因信息不对称及专业知识所限等因素而导致的举证能力不足。第四,投资者也应当提供真实信息。根据新证券法第88条的规定,“投资者在购买证券或者接受服务时,应当按照证券公司明示的要求提供真实信息。投资者拒绝提供或者未按照要求提供信息的,证券公司应当告知其后果,并按照规定拒绝向其销售证券、提供服务。”虽然说证券公司有义务了解自己的客户并将适当的产品、服务卖给适当的投资者,但投资者的真实信息是实现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重要前提,否则一切将化为泡影。“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并非一句空话。新证券法规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目的就是为了强化源头管理,加强对投资者的事前保护,让投资者做出恰如其分的选择,购买合适的产品。

结合新证券法谈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6. 证券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的办法都有哪些规定?

首先是应该尽量采取稳中求进的方式来投资运营金融市场的项目;再者是需要在投资方式上采取谨慎的投资态度;其次是应该遵守证券公司的一个法制操作规定。笔者认为主要存在以下三方面的重要规定。
一、尽量采取稳中求进的方式来投资运营金融市场的项目
对于证券从业人员而言,在多数情况下是需要采取稳中求进的一种方式来投资运营金融市场的项目的,毕竟对于这些人员而言,需要的不仅是一种专业的投资运转模式,同时还需要众多的投资方法来融入到具体的投资项目当中,对于他们而言一般都是会遵循一个稳中求进的原则来发展自己或者客户的一个证券操盘,毕竟这是种可以长期获利的主要方式。

二、需要在投资方式上采取谨慎的投资态度
再者对于证券操作人员而言,需要在投资方式上采取谨慎的态度,毕竟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这句话提醒了众多的年轻人需要在进入股市或者其他投资领域市场之前做好充足的心理准备,并且及时做好相应的计划,才能更好地在后续的操盘过程中把握好大局,赢得更多的一个主动权,来更好地发展客户委托的投资项目。

三、应该遵守证券公司的一个法治操作规定
其次是对于这些证券从业人员人员,在投资的过程中都是需要遵守特定的一个法制操作规定的,主要是因为自身必须遵守公司的一个法治操作规定,再者是对于证券公司而言,他们这样的的要求主要也是为了保证公司的员工能够不合规操作,不损伤公司的发展利益,并且也不能威胁到委托投资方的一个利益。

注意事项:证券的投资形式复杂繁多,还是需要找可靠的证券投资公司进行操盘盈利。

7.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办法的区分投资者

《办法》按照财 务状况、证券投资知识水平、投资经验、风险承受能力等情况,将投资者区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须全面履行《办法》规定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义务。专业投资者中,商业银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保险机构、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专业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以及由这些 专业机构担任管理人的基金或者委托投资资产,社保基金、养老基金、投资者保护基金、企业年金、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银行及保险理财产品、证券投资基 金,以及符合上交所相关规定的注册机构投资者,无须按《办法》的规定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义务;符合上交所其他业务规则规定的条件,向会员申请并获得会员 认可的机构或个人,会员应当履行揭示产品或服务的风险、与其签署《风险揭示书》的义务。对于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或上交所业务规则规定的产品或服务 准入条件的投资者,会员应当拒绝为其提供相应产品或服务。对于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的投资者,会员可以拒绝为其提供相关产品或服务。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办法的区分投资者

8. 证券投资市场中产业投资应遵循的原则?

1、明确划分有各方面的权利与义务,保护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即证券市场管理必须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
2、只有在证券市场管理中采取相应措施,使投资者得到公平的对待,维护其合法权益,才能更有力地促使人们增加投资。
3、要求证券市场具有充分的透明度,要实现市场信息的公开化。信息披露的主体不仅包括证券发行人、证券交易者,还包括证券监管者,要保障市场的透明度,除了证券发行人需要公开影响证券价格的该企业情况的详细说明外,监管者还应当公开有关监管程序、监管身份、对证券市场违规处罚等。

扩展资料:
证券市场的风险:
1、证券的本质决定了证券价格的不确定性。价格是市场对资本未来预期收益的货币折现,受到政局、利率、汇率、通胀、行业背景、公司经营、投资大众心理等多种因素影响,难以准确估计,这一本质属性,决定了以它为交易对象的证券市场从一开始就具有高风险性。
2、证券市场运作的复杂性导致了证券价格的波动性。各国证券市场历史表明,股票价格围绕内在价值上下的波动过程,实际也是市场供给与需求之间由不平衡到平衡、由平衡到不平衡的循环往复过程,市场参与者利益不同,内部运作机制各不相同,不同的时间段,带来不同的价格平衡。
3、证券市场风险控制难度较大。证券市场涉及面广、敏感度高,任何重大政治、经济事件都可能触发危机,对市场中的所有风险因素难以全面把握、控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证券投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证券交易市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产业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