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并购交接基准日呢?

2024-05-13

1. 什么叫并购交接基准日呢?

  并购交接基准日是并购交易双方对交易标的权利义务归属划分的分界时点。通常交接基准日前交易标的的权利义务归属于被收购人,交接基准日后归属与收购人。为了便于交接审计,通常交接基准日定在月末。为了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于上市公司的并购交易,通常把交易标的在作价基准日后到并购交接日前的盈利也归属于上市公司。

什么叫并购交接基准日呢?

2. 这个基准日是指哪一天?

基准日期是指递交投标书截止前28天的日期。这个日期在合同条件的老版本中就存在,但在新版本中给其冠上了“基准日期”名称,可以说这是FIDIC文件中出现的一个新定义。实际上,世界银行多年前就开始在其编制的工程采购(招标)文件范本中使用“基准日期”这一术语,而且与FIDIC的定义相同。基准日期是作为判定某种风险是否属于承包商在投标阶段所应考虑到的分界日,如果事件或情况发生在该日期前,就是承包商应该承担的,即使其导致了承包商施工成本增加,承包商也无法要求业主补偿;如果事件或情况发生在该日期之后,其结果导致承包商施工成本的增加,则业主应该予以补偿。

3. 清算开始日和清算基准日有什么区别?如何确定?

企业进行清算时需要清算企业财产状况,是从清算开始日计算财产构成的,包括:货币资产、实物资产、其他资产。这里的起始日期就是清算基准日。需要以清算组成立日作为清算基准日。清算,是为了终结现存的法律关系、处理其剩余财产、使之归于消灭而进行的一个程序,包括计算、核实等。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未经清算就自行终止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护。清算一般有三种解释:一是指一定经济行为引起的货币资金关系应收应付的计算;二是指公司企业结束经营活动,计算应收回债务和处置分配财产等行为的总和;三是银行同业往来中应付差额的轧抵。股东会通过决议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立的日期是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致清算组成立日期的次日起,为清算的开启之日。清算组成立的日期由股东会决定。扩展资料:公司清算具体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的相关法律条文,有限公司的具体清算程序如下:一、成立清算组,并办理备案公司解散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备案应提交以下材料: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表》;2、清算组人员基本情况,公司签署的《授权委托书》;3、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4、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通知、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通知和公告内容应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号、注销原因、清算开始日期、清算组人员及工作地址、申报债权的期限、地点和注意事项等。三、债权申报和登记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四、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或法院确认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五、执行清算方案,分配财产。清算组根据股东会确认的清算方案对公司财产进行分配,公司财产法定分配顺序为:1、支付清算费用;2、支付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3、缴纳所欠税款;4、清偿公司债务后;5、清偿完毕上述款项后的剩余财产,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有限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六、编制清算报告,并报告确认。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清算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债权债务已清理完毕;2、各项税款、职工工资已经结算;3、已发布注销公告。七、注销登记1、申请注销登记。自清算报告被确认之日起10日内,清算组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3)、股东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决议解散;(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5)、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2、申请注销登记应提交文件。申请注销登记应提交以下材料:(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2)、《指定(委托)书》;(3)、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解散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4)、股东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5)、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8)、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登记机关核准注销登记后,公告企业终止。

清算开始日和清算基准日有什么区别?如何确定?

4. 南京确定划转基准日和移交方案的具体情况?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财政局的通知》(宁政办发[2010]111号)、《关于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人员编制及资产划转有关问题的通知》(宁编办字[2010]83号)要求,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通过和财政局有关部门的多次沟通,确定了划转基准日和移交方案。日前,在南京市政府召开区县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移交工作会之后,市局迅速传达布置了八城区分局资产划转工作,对资产划转请示、划转报告的填报事项等一系列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和认真解释。

  目前,八城区分局的资产划转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中,争取按时圆满完成此项工作ZDXX。(信息来源:史毓行 南京)

5. 什么是审计基准日?确切的定义!

审计基准日是指审计针对的时点,如年度审计,12月31日为审计基准日,中期报告,6月30日为审计基准日。被审计的会计报表中资产负债表为截止到基准日的时点数。
审计是由国家授权或接受委托的专职机构和人员,依照国家法规、审计准则和会计理论,运用专门的方法。
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经营管理活动及其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合规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查和监督,评价经济责任,鉴证经济业务,用以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一项独立性的经济监督活动。

扩展资料:
审计人员用来确定被审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性或有效性及经济现象真实公允性的各种形式的凭据。收集充分、有力的审计证据是审计工作的核心。从一定意义上说,审计就是有目的、有计划地收集、鉴定、综合和利用审计证据的过程。
不偏不倚,实事求是,这是对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要求。审计人员只有客观地收集和评估证据、作出审计结论、报告审计结果,才能达到审计目标,也才能使审计工作令审计意见的利害关系人信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审计

什么是审计基准日?确切的定义!

6. 什么是定价基准日???


7. 股权转让时双方约定的定价基准日是干什么用的,为什么要约定这个?

1、基准日是用于确定交易股权的价值的日期。
2、因为公司经营在股权交易的过程中是不断变化的,因此需要确定一个基准日作为评估交易股权价值的日期。

股权转让时双方约定的定价基准日是干什么用的,为什么要约定这个?

8. 基准日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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