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医保局电话是多少

2024-05-09

1. 信宜医保局电话是多少

信宜医保局电话:0668—8810357。医保局的工作如下:1、负责本市医疗保险基金的预、决算编制及管理、支付、稽核工作;2、负责本市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及资金的结算、支付工作;3、负责本统筹区社会保险医疗费用复审、结算及就医管理工作;4、负责本市公费医疗管理和公务员基本(补助)医疗费用复审、结算及就医管理工作;5、负责新医改方案的组织实施以及非统筹区参保人在本市就医医疗费用代办结算、就医管理服务工作;6、负责与社会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并进行相关政策宣传、业务培训;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定点医、药机构执行政策、规定及医疗服务协议等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定期考评、考核,对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实施驻点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定点医、药机构的记账医疗费用审核工作;7、负责对二级经办机构办理的门诊特定项目以及二次返院、转诊转院、异地就医审批等业务事项进行监督检查;8、负责社会保险医疗经办业务管理服务标准、规程、宣传资料的编写,提供相关业务的查询、咨询服务,受理有关投诉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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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茂名社保局电话是多少

广东省社保局一般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电话是:020-12333-9-0。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周五下午为内部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设立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包括:1、贯彻执行有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本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第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第九条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参与社会保险重大事项的研究,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与职工社会保险权益有关的事项进行监督。

3. 茂名医保局电话是多少

茂名医保局电话是06682293706、高新区:2631166、滨海新区:5358202。
为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病有所医,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出。
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民政部的医疗救助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茂名
茂名,别名南方油城,是广东省辖地级市。位于广东省西南部,东接阳江市,南邻南海,西连湛江市,北与云浮市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交界;全市行政区域土地总面积11427.63平方公里,截止2020年,下设25个街道办、86个镇,276个居民委员会、1628个村民委员会。
茂名市在大地构造上属华南褶皱系,主要构造线方向为NE-SW向,沿岸陆域出露的地层有加里东期混合岩、寒武系八衬群变质岩系及广泛出露的第四系松散沉积,在地质构造上属缓慢上升和较稳定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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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茂名市茂南区社保局在那?

办公地址:茂名市茂南大道一方新苑南侧区人社局培训大楼。
茂名市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它公开信息:
联系电话:0668-2536988
传真号码:0668-2536911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工作日)
电子邮箱:mn2263168@163.com
邮政编码:525000

扩展资料: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全区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拟订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人才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快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以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开发和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就业援助制度,负责技工学校管理,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统筹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本区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管理政策,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负责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和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落实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和职位设置,组织实施公务员法工作,贯彻执行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区荣誉制度和政策奖励制度;负责全区政府聘员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区城乡医保的行政管理工作,承担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职责。  
十一、负责全区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劳动就业管理,实施境外人员入境就业的政策,归口管理境外企业驻我区办事机构雇请劳务人员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负责集体合同审查、劳动合同鉴证和管理工作;对企业工资和职工工资及其他劳动报酬进行宏观管理;组织实施全区劳动监察和劳动年审工作,做好企业劳动年审和工资支付监控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工伤保险、伤残等级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十三、负责社会力量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技术等级培训的教育机构,举办实施劳动就业职能培训的教育机构的审批。  
十四、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劳动工资、劳动标准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
茂名市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指南
茂名市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