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党费是什么

2024-05-15

1. 特殊党费是什么

四川省汶川县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2008年5月18日,中组部下发了《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尊重和鼓励党员自愿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通知下发后,东航广大党员积极响应,以实际行动践行着党员先进性,充分体现着党的热情号召和优良传统,体现着共产党人的崇高品德和高尚情操,体现着普通党员的无私奉献和满腔热血。

“特殊党费”是在非常时期,党员向党组织所交纳的特殊的费用,用于特殊情况下的用途。“特殊党费”是广大党员爱的心声和自觉行为。在抗战和解放战争时期,面对敌人残酷的扫荡和封山,广大敌后根据地的老百姓党员将咸菜、盐巴、布鞋等物资交给党,作为“特殊党费”来支持人民子弟兵,这种方式,不仅是人民群众与普通党员的自觉行为,更使党和群众肝胆相照,心手相连。

交纳“特殊党费”,是汶川大地震灾害后组织和社会对党员党性最大的检验,是对一名党员在党旗下所庄严宣读誓言的检验与承诺,是对党员的一次特殊考验。越是在这样的关键时刻,越是能检验出党员党性觉悟的高低。当前,抗震救灾工作已进入灾后病员救治、灾民安置、消毒防疫等紧要关头,作为非专业救护与医疗人员,广大东航干部职工立足后方本职工作岗位,通过保障救灾专机运输任务、捐款、无偿鲜血、交纳特殊党费、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等实际行动,间接地支援着灾区军民的抗震救灾工作。在东航广大党员中开展交纳抗震救灾“特殊党费”,是我们每一位身处抗震救灾工作后方的党员体现党性、展现风采的最好检验,不仅对全体东航党员是一次现实的教育,更有利于团结东航全体干部职工的士气和凝聚力。东航全体党员同志不仅应踊跃参与,更应积极响应,以交纳“特殊党费”的实际行动鼓舞和支援抗震和救灾工作,为灾区人民提供的最直接最现实的支持。

汶川地震,举国齐危。在这特殊时期交纳“特殊党费”,是党员为党分忧的客观需要。东航全体党员同志作为东航全体员工中的光荣先进分子,有责任、更有义务为党和国家分忧,为灾区人民尽责。这次汶川大地震的灾害范围广、受灾人口多,历史罕见,灾后重建任务艰巨。在党和人民面临困难的关键时候,广大共产党员通过交纳抗震救灾“特殊党费”这种形式,积极向灾区人民献上党员的爱心,激励与鼓舞灾区人民忍住悲伤、克服困难、战胜灾害、重建家园!

每一位党员的每一笔“特殊党费”,不仅是对自身党性修养的一次洗礼,更践行着党员的“先进性”。“特殊党费”表明的不仅仅是普通党员的心境,也是一份党为民服务的承诺。

“震在汶川,痛在我心。”2008年5月12日,我们感受到的不仅是物理上的震动,更是心灵上巨大的悲怆。“灾害无情人有情!”东航每一位员工都在时刻关注着震区人民,东航近五万名员工的心同震区人民的心一起跳动。交纳“特殊党费”,只是东航全体党员为党和国家承担的一份责任。东航员工誓为抗震救灾工作做出自己最巨大最力所能及的努力与奉献。东航全体干部职工坚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国军民的齐心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够战胜这次特别重大的地震灾害,让灾区人民重燃希望,重建家园。

特殊党费是什么

2. 缴纳特殊党费的流程

法律分析:特殊党费由所在基层党委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转交中央组织部。
法律依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第十一条 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委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第十二条 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第十三条 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第十四条 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第十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每年按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5%上缴中央。上缴中央的党费应当于次年4月底前汇入中央组织部党费账户,不得少缴或拖延。
第十六条 铁路、民航系统党的关系在地方的党委,每年按照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10%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中国人民银行的地市级分支机构和中央其他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党委,每年按本地本系统党员全年实交党费总数的5%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其他派出机构和下属单位党委不再向地方党委上缴党费。

3. 党费的标准


党费的标准

4. 党费缴纳标准

您好,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交纳党费的比例同上。1.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2.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交纳党费的比例同上。3.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交纳党费的比例同上。4.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5.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至1元。6.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7.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困难的党员可以少交或者免交。8.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9.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法律依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第二条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第三条 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第四条 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第五条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第六条 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第七条 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第八条 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5. 党费标准是多少

法律分析:党费的标准根据工资总额不同而收取的费用不一样。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法律依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第二条 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第三条 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四条 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五条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第六条 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党费标准是多少

6. 党费缴纳标准

   
      1.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2.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交纳党费的比例同上。
      3.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交纳党费的比例同上。
      4.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5.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
      6.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7.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困难的党员可以少交或者免交。
      8.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9.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第一条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7. 党费的标准是多少

法律分析:党员每月税后工资收入在三千元(含三千元)以下的,按其月工资收入的0.5%交纳党费。党员每月税后工资收入在三千元以上至五千元(含五千元)之间的,按其月工资收入的1%交纳党费。党员每月税后工资收入在五千元以上至一万元(含一万元)之间的,按其月工资收入的1.5%交纳党费。党员每月税后工资收入在一万元以上的,按其月工资收入的2%交纳党费。
法律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第二条 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党费的标准是多少

8. 党费缴纳标准

法律分析: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后的工资构成和目前企业工资构成的实际,明确了在职党员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并根据新形势下党员收入变化情况,将在职党员交纳党费的档次和比例,由过去的五个档次五个比例调整为四个档次四个比例,即“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每月3000元(含)以下的按0.5%,3000-5000元(含)的按1%,5000-10000元(含)的按1.5%,10000元以上的按2%的比例交纳党费。对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由过去参照在职人员党员交纳党费办法执行,调整为每月以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保险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及以下的按0.5%、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标准为0.2元-1元,其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根据本地情况确定;学生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等低收入的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仍为每月0.2元。
法律依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第二条 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第三条 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四条 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五条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第六条 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