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有哪些政策扶持?

2024-05-16

1. 小微企业有哪些政策扶持?

1、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纳税,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免征增值税。2、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3、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4、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5、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6、对在职职工总数30 人(含)以下的小微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

小微企业有哪些政策扶持?

2. 政府扶持小微企业政策有哪些

法律分析:政府对中小型企业的扶持政策有:
(一)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
(二)落实和完善税收优惠政策。
(三)进一步减轻中小企业社会负担。
(四)为支持中小企业加快技术改造的政策规定。
所谓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利于满足社会需要,增加就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规模属于中小型的各种所有制和各种形式的企业。
它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负责企业工作的部门根据企业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此类企业通常可由单个人或少数人提供资金组成,其雇用人数与营业额皆不大,因此在经营上多半是由业主直接管理,受外界干涉较少。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一、充分发挥现有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地方中小企业扶持资金将小型微型企业纳入支持范围。(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务部、工商总局等部门负责)
二、认真落实已经出台的支持小型微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研究出台继续支持的政策。小型微型企业从事国家鼓励发展的投资项目,进口项目自用且国内不能生产的先进设备,按照有关规定免征关税。(财政部会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等部门负责)
三、加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对小企业创业基地(微型企业孵化园、科技孵化器、商贸企业集聚区等)建设的支持力度。鼓励大中型企业带动产业链上的小型微型企业,实现产业集聚和抱团发展。(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务部、工商总局等部门负责)
四、对小型微型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按照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型微型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中国残联等部门负责)
五、鼓励各级政府设立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积极支持小型微型企业。积极引导创业投资基金、天使基金、种子基金投资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政策。(财政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证监会、科技部、商务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负责)
六、进一步完善小型微型企业融资担保政策。大力发展政府支持的担保机构,引导其提高小型微型企业担保业务规模,合理确定担保费用。

3. 政府扶持小微企业政策有哪些

政府对中小型企业的扶持政策有:(一)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二)落实和完善税收优惠政策。(三)进一步减轻中小企业社会负担。(四)为支持中小企业加快技术改造的政策规定。所谓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利于满足社会需要,增加就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规模属于中小型的各种所有制和各种形式的企业。它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负责企业工作的部门根据企业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此类企业通常可由单个人或少数人提供资金组成,其雇用人数与营业额皆不大,因此在经营上多半是由业主直接管理,受外界干涉较少。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一、充分发挥现有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地方中小企业扶持资金将小型微型企业纳入支持范围。(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务部、工商总局等部门负责)二、认真落实已经出台的支持小型微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研究出台继续支持的政策。小型微型企业从事国家鼓励发展的投资项目,进口项目自用且国内不能生产的先进设备,按照有关规定免征关税。(财政部会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等部门负责)三、加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对小企业创业基地(微型企业孵化园、科技孵化器、商贸企业集聚区等)建设的支持力度。鼓励大中型企业带动产业链上的小型微型企业,实现产业集聚和抱团发展。(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务部、工商总局等部门负责)四、对小型微型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按照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型微型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中国残联等部门负责)五、鼓励各级政府设立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积极支持小型微型企业。积极引导创业投资基金、天使基金、种子基金投资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政策。(财政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证监会、科技部、商务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负责)六、进一步完善小型微型企业融资担保政策。大力发展政府支持的担保机构,引导其提高小型微型企业担保业务规模,合理确定担保费用。

政府扶持小微企业政策有哪些

4. 政府扶持小微企业政策有哪些

法律分析:政府对中小型企业的扶持政策有:(一)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二)落实和完善税收优惠政策。(三)进一步减轻中小企业社会负担。(四)为支持中小企业加快技术改造的政策规定。所谓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利于满足社会需要,增加就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规模属于中小型的各种所有制和各种形式的企业。它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负责企业工作的部门根据企业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此类企业通常可由单个人或少数人提供资金组成,其雇用人数与营业额皆不大,因此在经营上多半是由业主直接管理,受外界干涉较少。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一、充分发挥现有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地方中小企业扶持资金将小型微型企业纳入支持范围。(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务部、工商总局等部门负责)二、认真落实已经出台的支持小型微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研究出台继续支持的政策。小型微型企业从事国家鼓励发展的投资项目,进口项目自用且国内不能生产的先进设备,按照有关规定免征关税。(财政部会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等部门负责)三、加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对小企业创业基地(微型企业孵化园、科技孵化器、商贸企业集聚区等)建设的支持力度。鼓励大中型企业带动产业链上的小型微型企业,实现产业集聚和抱团发展。(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务部、工商总局等部门负责)四、对小型微型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按照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型微型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中国残联等部门负责)五、鼓励各级政府设立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积极支持小型微型企业。积极引导创业投资基金、天使基金、种子基金投资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政策。(财政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证监会、科技部、商务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负责)六、进一步完善小型微型企业融资担保政策。大力发展政府支持的担保机构,引导其提高小型微型企业担保业务规模,合理确定担保费用。

5. 申请成为微企,能享受哪些补助或扶持政策

各地政策不一样,以重庆为例:
重庆市市工商局针对微型企业(简称“微企”)的后续扶持政策又增加8个项目,而且延长补助时间,降低申请门槛,单户微企最高可享受50万元补助。至此,微企共计可申请享受15项后续扶持项目。
市工商局副局长陈速介绍,从2014年起,市工商局、市财政局每年都安排专项资金,对微企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经营场所租金、代理记账费用、水电费、生产经营设备购置费以及参加会展的展位费、商业贷款利息等费用支出给予补助。到今年2月底,已有2.6万户微企享受到了后续扶持资金近2亿元。
为进一步推广此项政策,今年市工商局与市财政局对部分政策进行调整:首先,在原有的经营场所租金、代理记账服务、水电运营费用等补助项目的基础上,新增了环境治理、产品检验检测、软件开发、产品研发设计等8个项目的补助;
其次,延长了补助时间,将经营场所租金补助期限由6个月延长为12个月,将电子商务专项运营补助期限由1年延长为2年;
第三,降低申请条件,将生产经营设备购置补助申请条件,由单台设备购置金额5万元以上调整为单台(套)设备购置金额2万元以上,让更多的微型企业能享受补助;
第四,增加申报数量,将每年只可选择2项进行申报增加为3项。经过计算,每户微企最多可申请享受到50万元的后续扶持资金。

扩展资料
企业特征
与中小企业相比,微型企业具有许多不同的特点。
①组织管理方面:微型企业没有正式的组织方式,缺乏管理工作内容。中小企业有明确的组织结构,有正式的管理工作内容。
②金融支持方面:微型企业融资渠道主要是亲戚朋友和熟人,很少有正式的融资渠道。中小企业由合作伙伴共同出资,与正式的融资渠道有融资联系。
③固定资本方面:微型企业固定资本少,经营所需的工具和设备粗糙而简单,且大多是家庭生活用品。中小企业拥有机器、设备与专门的场地。
④销售模式方面:微型企业采用直销方式,且以服务本地市场为主。中小企业与产品相关的产业链、供应链有联系。
⑤薪酬制度方面:微型企业没有正式的薪酬制度。中小企业有正式的薪酬制度,实行了岗位工资制。
⑥ 生产运作方面:微型企业有十分相似的经营模式,大部分是以“前村后店”的模式组织生产运作;缺乏质量管理;采用劳动密集型的技术和手工艺;运作方式灵活而富有流动性。中小企业有一定的采购、生产、存货和质量管理制度;有一定的竞争战略选择。
⑦人力资源方面:微型企业员工以家庭成员为主,且大都是通过正式的就业渠道不能就业的人。中小企业有一定的招聘制度,进入企业的员工大都接受过专门的专业训练。
⑧财务会计方面:微型企业没有也不需要建立正式的会计科目,少量而不规范的会计活动也只是为了应付上缴的税费。中小企业存在面向中小企业的会计制度。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微型企业
参考资料:凤凰网-重庆微企扶持政策又加码 单户最高可享受50万元补助

申请成为微企,能享受哪些补助或扶持政策

6. 微企业补助要些什么条件

创业补贴每个地方政府规定的要求不同,所享受的条件补贴都是有所差别的.申领创业补贴人员,须为个体经营者、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创业补贴人员包括有大学毕业生/退伍军人/下岗职工/社会失业人员/农民工/个体户等创业人员.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办法的通知    
来源:  2015-11-17 
15:18:00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广州开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粤府〔2015〕28号),进一步加大我市创业带动就业的扶持力度,现就我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项目、对象,标准等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创业培训补贴
(一)补贴对象:在广州市内具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含港澳台学生。非毕业学年内的在穗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生除外)。
(二)补贴标准: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参加SIYB创业培训和创业模拟实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给予SIYB创业培训补贴1000元和创业模拟实训补贴800元。
二、一次性创业资助
(一)补贴对象:
1. 在穗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
2. 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
3. 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4. 登记失业人员;
5. 就业困难人员。
(二)补贴标准:
以上人员成功创业(在本市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本人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每户给予一次性创业资助5000元。
三、租金补贴
(一)补贴对象:
1. 在穗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
2. 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
3. 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4.登记失业人员;
5.就业困难人员。
(二)补贴标准:
在本市租用经营场地创办初创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可申请租金补贴。租金补贴直接补助到所创办企业,每户每年4000元,累计不超过3年。
四、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初创企业:
1. 为招用人员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
2. 与招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二)补贴标准:
按初创企业招用人数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每户企业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五、创业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一)补贴对象:
1. 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
2. 本市户籍农村劳动力;
3. 本市城镇复员转业军人。
(二)补贴标准:上述人员创办初创企业领取营业执照正常开展经营,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依照“先缴后补”原则,按照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给予累计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六、创业孵化补贴
(一)补贴对象:为创业者提供1年以上期限创业孵化服务(不含场租减免),并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
(二)补贴标准:按实际孵化成功(在本市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户数,按每户3000元标准给予创业孵化补贴。
七、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补贴
(一)补贴对象:
1. 新认定达到市级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标准的创业孵化基地;
2. 已认定经评估达标的市级创业孵化基地。
(二)补贴标准:
对新认定的市级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后给予10万元补贴。认定后按规定参加评估并达标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补贴。
八、优秀创业项目资助
(一)补贴对象:获得“赢在广州”创业大赛三等奖以上奖次或优胜奖,并于获奖之日起两年内在本市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的优秀创业项目。
(二)补贴标准:创业项目按以下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
1. 一等奖:20万元;
2. 二等奖:15万元;
3. 三等奖:10万元;
4. 优胜奖:5万元。
九、创业项目征集补贴
(一)补贴对象:完成创业项目征集的单位及个人。
(二)补贴标准:面向全社会征集,经专家评审团评估认定后,纳入创业项目资源库的创业项目(连锁加盟类除外),按每个项目2000元标准给予申报者创业项目征集补贴。
十、创业项目对接及跟踪服务补贴
(一)补贴对象:各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
(二)补贴标准:各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向创业者推介“广州市创业项目资源库”项目,并提供包括创业培训、创业补贴申领、营业执照办理等“一站式”创业指导服务,直至开业成功,给予对接及跟踪服务补贴1000元/个。
十一、其他
(一)本《通知》所指初创企业是指自本通知发布实施日期之前在我市登记注册3年内或公布实施日期之后注册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二)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相关法律政策依据变化或有效期届满,依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7. 如何申请微企补贴

申报对象应为注册地在我区并按照《重庆市微型企业创业扶持管理办法》通过创业审核,设立登记并正常开业经营、已将自投资金存入银行账户中且完成财政补助资金拨付的微型企业。
二、申报条件
微型企业使用财政补助资金应遵循自有资金先行使用的原则。微型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应先使用自有资金,待自有资金使用完毕或自有资金不足以支付时,方可向辖区工商所提出财政补助资金支付申请。
三、申报范围
财政补助资金只能用于微型企业经营场地装修、机器设备购置、办公设备购置、原辅材料采购、商品购进以及支付经营场地租金、加盟费、员工工资等生产经营方面的费用支付。不得用于购买汽车、手机等消费品,不得用于餐饮娱乐消费,不得用于基金、股票、期货等投机经营活动。
四、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每周一至周四。
五、申报程序
第一步 申办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微型企业在开设临时账户并将自投资金存入后即可将自投资金进账单、临时账户开户申请书复印件一式贰份交辖区工商所;
申办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微型企业凭营业执照等证件开设基本账户并将自投资金存入后即可将自投资金进账单、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式贰份交辖区工商所;
工商所汇总后报送区微企办,区微企办将自投资金进账情况录入微企电脑系统后,按“十户一捆,两周一批”的原则将审核合格的微型企业名单提交区财政局,财政部门据此在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到微型企业银行账户。相关银行对财政部门拨入的资本金补助资金实行止付制度;
第二步 投资人准备以下申报材料,向辖区工商所申请初审,辖区工商所根据近1个月内对申请企业的实地巡查记录,审查自有资金使用和财政补助资金支付申请的情况(根据审查情况,工商所可安排人员再次开展实地巡查)。经工商所审查,对确需使用财政补助资金,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工商所长签署意见后将申报材料随同《微型企业实地巡查表》一并交由投资人报分局微企科,同时工商所应当将支付情况走网上流程报分局微企科。分局微企科审查后由区微企办领导审批并加盖公章。微型企业开户银行根据批准的《微型企业财政补助资金支付申请表》,通过转账方式进行代支付。
微型企业能够同时提供本企业近3个月来缴纳税收、缴纳员工社保、开展与银行对账的相关凭证中任意两种材料的,工商所可根据近3个月内对申请企业的实地巡查记录开展相关审查。
六、申报材料
1、《 微型企业财政补助资金支付申请表》(一式三份)、《支付清单》(一式一份)、委托书(投资人无法前来的需填此表,一式一份)、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表格均在工商所领取。
2、按创业计划开支的与经营相关的经营场地装修、机器设备购置、办公设备购置、原辅材料采购、商品购进以及支付经营场地租金、加盟费等内容的有效合规原始凭据(含合同、正式发票、收据等)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复印清楚、印章齐全(审核原件留复印件),支付对象的资格证明(含营业执照、产权证等)复印件(支付对象为单位的加盖鲜章、自然人签字)。
3、涉及员工工资的以工资单形式报送。应有员工姓名、身份证号、员工本人签名等相应信息,并附有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及劳动用工合同;超出个税缴纳起征点的,应同时附有代扣代缴凭证(加盖公司鲜章)。
4、第一次申报时还需附《微型企业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表》(一式一份)(表样附后)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七、支付标准
微型企业申请支付财政补助资金总额以评审会确定的财政补助资金总额为限。

如何申请微企补贴

8. 申请小微企业补助的条件

亲您晚上好呀~[开心],申请小微企业补助的条件为:1、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注册时间在2014年10月1ri以后,有效期限在1年以上。2、小微企业的创办者应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在创办企业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且申领补贴时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具有一定盈利能力。3、申领一次xing小微企业创业补贴人员,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且首次创办小微企业。4、申领一次xing小微企业创业补贴的创业实体,不含个体工商户。[大红花][鲜花]【摘要】
申请小微企业补助的条件【提问】
兰州市红古区微小企业补助的在哪里申请【提问】
具体盛情流程是什么【提问】
亲您晚上好呀~[开心],申请小微企业补助的条件为:1、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注册时间在2014年10月1ri以后,有效期限在1年以上。2、小微企业的创办者应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在创办企业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且申领补贴时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具有一定盈利能力。3、申领一次xing小微企业创业补贴人员,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且首次创办小微企业。4、申领一次xing小微企业创业补贴的创业实体,不含个体工商户。[大红花][鲜花]【回答】
兰州市红古区微小企业补助申报流程:(一)申请人向兰州市红古区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提交申报材料;(二)兰州市红古区就业服务中心对资料进行审核并入户核实;(三)入户核实合格的创业者材料提交局务会讨论研究;(四)通过红古区政府网站、“红古就业”vx公众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ri);(五)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yin行账户。[大红花][鲜花]【回答】
一般能申请多少补贴【提问】
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给予一次xing补贴,补贴标准为5000元。[鲜花]【回答】
具体需要什么材料【提问】
小微企业补助的申报补贴所需材料:(一)高校毕业生:1.本人sfz复印件;2.毕业证书复印件;3.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注册法人必须是本人);4.个人真实情况承诺书。(二)就业困难人员:1.本人sfz复印件;2.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注册法人必须是本人);3.个人真实xing承诺书。(三)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1.本人sfz复印件;2.营业执照复印正副本复印件(注册法人必须是本人);3.建档立卡户证明;4.个人真实情况承诺书。(四)退役军人:1.本人sfz复印件;2.《退役证》和《退伍证》复印件;3.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注册法人必须是本人);4.个人真实xing承诺书。(五)农民工等返乡创业人员:1.本人sfz、农村户籍证明复印件;2.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注册法人必须是本人);3.个人真实xing承诺书。注:以上材料提交时,都需携带原件,由工作人员进行核对;以上复印件均为A4zhi复印。[大红花][鲜花]【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