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股权的基本要求主要有哪些

2024-05-17

1. 债权转股权的基本要求主要有哪些

债权转让股权的要求是:不违法、不违反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经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决确认;或者列入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者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以及需要依法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
一、夫妻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在离婚后或者法院诉讼时作为证据使用。但在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或者法院调解、判决离婚前,离婚协议中关于离婚的约定不发生法律效力。双方仍是夫妻关系。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仲裁裁决书和公证债权文书等由第一审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据此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的离婚协议书并不在其中。因此,离婚协议书并不当然的具有强制执行力,一方需要通过申请法院执行,法院认可该离婚协议书的,才具备强制执行力。
二、开发商破产重整多久
1、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在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法院受理申请后宣告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自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整。2、法院对《重整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3、法院指定管理人。4、法院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公告通知未知的债权人。法院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并确定第一次债权人召开的时间和地点。5、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并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编制债权表并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申报期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6、在破产重整中,进入重整期间后,经债务人申请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经营事物,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经营事物。7、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法院裁定之日起6个月内,同时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法院可以裁定延期3个月。未按期提交的,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破产。
三、股东会行使什么职权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七条
债权人可以将其依法享有的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
转为公司股权的债权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债权人已经履行债权所对应的合同义务,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
(二)经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或者仲裁机构裁决确认;
(三)公司破产重整或者和解期间,列入经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者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
用以转为公司股权的债权有两个以上债权人的,债权人对债权应当已经作出分割。
债权转为公司股权的,公司应当增加注册资本。

债权转股权的基本要求主要有哪些

2. 债权转股权应遵循哪些基本要求

债权转股权应遵循的基本要求有,不违法、不违反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经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决确认;或者列入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者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以及需要依法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法律依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七条债权人可以将其依法享有的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转为公司股权的债权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一)债权人已经履行债权所对应的合同义务,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二)经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或者仲裁机构裁决确认;(三)公司破产重整或者和解期间,列入经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者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用以转为公司股权的债权有两个以上债权人的,债权人对债权应当已经作出分割。债权转为公司股权的,公司应当增加注册资本。

3. 债权转股权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债权转股权应遵循的基本要求有:1、债权人已经履行债权所对应的合同义务;2、债权经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或者仲裁机构裁决确认;3、用以转为公司股权的债权有两个以上债权人的,债权人对债权应当已经作出分割。【法律依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七条债权人可以将其依法享有的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转为公司股权的债权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一)债权人已经履行债权所对应的合同义务,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二)经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或者仲裁机构裁决确认;(三)公司破产重整或者和解期间,列入经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者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用以转为公司股权的债权有两个以上债权人的,债权人对债权应当已经作出分割。债权转为公司股权的,公司应当增加注册资本。

债权转股权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4. 公司债权转股权要具备哪些条件

法律分析:债权转股权,是指债权人以其依法享有的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行为。
法律依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第七条 债权人可以将其依法享有的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的债权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一)债权人已经履行债权所对应的合同义务,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二)经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或者仲裁机构裁决确认;(三)公司破产重整或者和解期间,列入经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者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用以转为公司股权的债权有两个以上债权人的,债权人对债权应当已经作出分割。债权转为公司股权的,公司应当增加注册资本。

5. 承债式股权转让协议的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承债式股权转让协议 本文《承债式 股权转让 范本》由快法务整理,承债式股权转让范本将从着重论述,承债式股权转让范本中的信息仅供参考。 甲方(转让方): 地址: 乙方(受让方): 地址: 鉴于甲方在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股权。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股权。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元将其在公司拥有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2、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 (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元; (2)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元。 (二)甲方声明 1、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 公司注册资本 的出资和维持义务,所拥有的公司股权真实、合法。甲方对其全部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未设置任何形式的 质押 担保等权利限制、未受行政或司法查封保全、未经任何第三方主张。 2、甲方同意出让而乙方同意购买的股权,涵盖该股权项下对应的所有权益。公司名下全部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土地使用权 、房产所有权等,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由甲方随股权同时移交乙方控制,不另计价,甲方可随时要求公司过户,乙方予以积极配合。 3、由于本次 股权变更 登记完成之前的公司行为违法违规可能导致的包括 行政处罚 、资质限制等消极后果,无论于何时发生,均由甲方转予承担,甲方应赔偿乙方或公司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 (三) 债权债务 1、除本协议约定的债权债务之外,甲方对于股权变更登记完成之前公司的债权 债务承担 完全责任。股权变更登记完成之后,任何第三方基于甲方担任公司股东期间,对于公司任何形式的债务,包括因对外借贷、担保;行政税费、罚款;以及判决、仲裁等形成的债务及其他负担,均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终局责任,与乙方和股权变更后的公司无涉。公司如对于甲方负有债务,由甲方全部放弃;公司如对于第三方负有债务,由甲方自行与第三方办理相关手续,由甲方转予承担。 2、如甲方签订本协议时,未如实告知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负债务,包括由于对外提供担保等原因形成的本次未能发现的隐形债务,致使股权变更手续完成之后,公司或乙方遭受损失的,公司或乙方可向甲方追偿。即使经仲裁机构或法院裁判,由股权变更后的公司承担的由于股权变更前公司行为导致的 公司债务 ,则一切消极后果由甲方转予承担。 3、甲方以公司土地使用权及房产所有权作为 抵押 ,向????银行支行取得总额万元的经营性物业贷款,十年分季度等额偿还。现该笔贷款本金尚欠万元整,抵作股权转让对价。股权变更登记之日后,该笔贷款的本息由乙方严格按照贷款合同约定支付。 (四)经营接续 1、甲方应于股权变更登记前,结清股权变更登记前公司欠缴的各项水电、燃气、通讯、物管等社会服务费用,以及因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因取得和使用土地、房产所发生的各项税费。 2、甲方应于股权变更登记前,将公司员工应当享有的全部报酬(包括各类 工资 、 社会保险 、 医疗费用 等)发放完毕,并依法解除与公司目前现有员工之间(乙方继续聘用、由甲方承担薪资至??年年底的??除外)的 劳动关系 。对于因与公司股权变更登记前聘用的员工之间的 劳动争议 ,此后经仲裁或 诉讼 裁判由公司承担的各种补偿或赔偿,由甲方转予承担。 3、甲乙双方应于本协议签署前,依据甲方编制并保证其真实性的的 租赁合同 清单,审核公司房产及场地的现有租赁关系(承租人、租赁期限、租金、 定金 和押金等)。股权申请变更之日,甲乙双方应交接租赁合同原件。乙方受让公司股权后,应维持公司现有租赁关系。公司收取的??年??月底之前的租金归甲方所有,公司实际收取的自??年??月??日的租金以及已收押金、定金,由乙方从应付转让对价中等额扣除承租人若以租赁合同之外的原因,对租赁关系提出异议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4、甲方应将公司已经拥有的各项证照,如 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账户、保险单证、土地使用权证、房产所有权证、仓储和道路运输资质及许可证书等,连同公司的各种印鉴,以及公司自官方收取的以及自行编发的文件、财务和人事档案、业务合同、 土地出让 文件、建设施工资料等,编制清册,于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之日移交乙方。甲方应确保全部证照及营业资质等均在有效期内,并配合乙方进行证照登记事项的变更。 5、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会计审计机构,对于截止于公司股权变更登记前的资产负债及损益状况,依据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审计。甲方应在审计结论上签字确认,以示对于应当纳入审计范围的原始资料及审计结论的真实性、全面性和合法性负责。 6、公司现有土地使用权、房产所有权(分别记载于编号为????的权证),由甲方随股权一并向乙方完整移交。甲方应当保证移交的公司场地和房产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和正常使用功能。 (五)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方承担。 (六)有关 股东权利 义务包括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承受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实际行使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权比例依法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七)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 合同履行 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 (八) 违约责任 1、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一条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每延迟一天,应按延迟部分价款的??‰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它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九)争议解决条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生效条款及其他 1、信息工程有限公司自愿为甲方依据本协议产生的全部义务承担不可撤销的、自股权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为期五年的连带保证责任。 2、双方如另行签署用于办理工商变更的登记的股权转让协议,该协议与本协议的内容若不一致,双方权利义务以本协议内容为准。 3、甲乙双方的组成人员均系本方的全权代表,一方向对方任一成员履行的合同义务以及发出的意思表示均可视为向该方全体成员所为。甲方收取的股权转让款由甲方成员自行分配,乙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4、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当事人、担保方各执?份,公司留存?份。协议经以下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名) 年??月??日 乙方:(签名) 年??月??日

承债式股权转让协议的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

6. 什么是承债式股权转让

法律分析:承债式股权转让指转让方和受让方约定对某一时间节点之前的债权、债务由原股东承担,该时间节点之后的债权、债务由新股东承担的股权转让方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7. 什么是承债式股权转让

一、什么是承债式股权转让1、指个人转让公司股权时,收购方要求转让方承担转让基准日之前公司隐含的负债,以规避原股东隐藏债务继而由新股东间接承担公司资产减值风险的一种交易行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二、承债式股权转让方式1、转让方式如下:(1)公开挂牌交易;(2)协议转让;(3)无偿划转;(4)非同比例增减资。2、相关法律规定,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什么是承债式股权转让

8. 债权转股权属于以什么方式出资

1、合同之债。公司经营中债权人与公司之间产生的合同之债转为公司股权,债权人已经履行债权所对应的合同义务,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
2、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认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
3、公司破产重整或者和解期间,列入经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者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
一、什么是破产和解?
破产和解,是指债务人在出现破产原因时,与债权人会议就债务清偿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审査认可后,中止破产程序,避免破产清算的法律制度。和解制度的目的,主要在于避免破产发生,给债务人以重整事业的机会。与一般民事和解不同,破产和解是强制性的和解,只要债权人会议以法定多数通过和解协议,对反对的少数债权人也具有法律效力。和解是一种特殊的法律行为,是双方法律行为,以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为条件。破产和解与一般民事和解不同,不仅需要债权人会议与债务人意思表示一致,而且还要经过人民法院的裁定认可,才能成立。
二、被诉讼中的公司如何做破产申请?
公司破产必须经过人民法院的审理和裁定才能确认,不经人民法院审理,公司自身不能进入破产程序。1.破产申请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公司破产必须有申请,申请人可以是公司自己,也可以是其他债权人公司自己申请时,主要是认为公司已经资不抵债,无法再继续经营。债权人申请时,主要是认为债务公司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已出现资不抵债。尽管法律有如此规定,但在我国,绝大多数是公司自己申请破产,几乎很少有债权人申请破产。2.法院裁定受理公司或者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后,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的,需要指定破产管理人。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需要在人民法院报上公告案件受理情况,告知公司债权人在指定期间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同时通知第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根据法律规定,债权申报期间最短为30天,最长为90天。对于公司账目中记载的已知债权人,人民法院以书面的方式通知其中报债权,通知可以邮寄、转让等方式送达,告知已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时间、方式,以及在申报债权时需要携带的材料。3.指定破产管理人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原有的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监事等人员不再行使原有职权,公司需要交给破产管理人管理。破产管理人可以由律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评估机构,以及清算事务所担任。但是,并不是上述所有的中介机构都可以担任破产管理人,只有在当地高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中备案的中介机构才能担任破产管理人。因此,在公司破产立案后,由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在破产管理人名册中指定破产管理人,并由破产管理人接管破产公司,处理破产事务。破产管理人对外代表公司,这里需要指出的是,破产公司涉诉时,仍然以公司作为诉讼当事人参与诉讼,破产管理人只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破产管理人的负责人具体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件,如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4.破产管理人接管破产企业破产管理人的主要职责是管理破产企业,负责破产企业的清算、重整或者和解。破产企业的日常事务都由破产管理人决定。破产管理人对破产企业的接管是全面的接管,包括接管破产企业的营业执照洛种公章、账簿、合同、流动资金、劳动人事档案等资料;接管破产企业的财产,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行使处分权;决定破产企业是否继续经营,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是否继续履行;委托拍卖机构对破产财产进行拍卖,拟定分配方案,对破产财产进行分配等重大事项。5.审计、评估破产企业管理人由非审计、评估机构担任的,需要委托审计、评估机构对企业财务进行审计,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以确定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和企业的财产价值,为下一步的财产处置提供依据。6.接受债权申报公司的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或者自接到债权申报通知书之日起即可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破产案件后,应在人民法院报上公告,管理人根据债权人的申报制作债权登记表,记录债权人的申报情况,包括债权人名称、债权数额、债权形成时间及形成原因等。7.召开债权人会议由于公司破产清算,可能使债权得不到清偿,或者得到清偿的比例极小。因此,法律规定债权人会议是破产程序中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债权转股权的登记管理,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本办法:
(一)公司经营中债权人与公司之间产生的合同之债转为公司股权,债权人已经履行债权所对应的合同义务,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
(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认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
(三)公司破产重整或者和解期间,列入经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者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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