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电动车上牌网上办理

2024-05-11

1. 厦门电动车上牌网上办理

厦门市符合国标且获得3C认证证书的电动车可以携带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电动自行车销售发票等来历证明、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电动自行车3C认证证书等材料前往就近交警大队(例如海沧交警大队、集美交警大队)办理上牌厦门电动车上牌条件:电动车符合国标且获得3C认证证书1、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5千米2、整车质量(含电池)不得超过55千克3、须有脚踏骑行能力4、电机功率不超过400瓦5、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伏厦门电动车上牌材料:1、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非本地居民须同时提供身份证和本地居住证原件);2、电动自行车销售发票等来历证明(购车正式增值税发票);3、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4、电动自行车3C认证证书;5、属于委托代理人(或本单位工作人员)代理的,车主应填写《非机动车业务委托书》,代理人(或被委托人)还应提交身份证明原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条 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来历证明;(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发放机动车号牌或者要求机动车悬挂其他号牌,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并监制。

厦门电动车上牌网上办理

2. 厦门电瓶车上牌如何办理

法律分析:厦门市符合国标且获得3C认证证书的电动车可以携带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电动自行车销售发票等来历证明、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电动自行车3C认证证书等材料前往就近交警大队(例如海沧交警大队、集美交警大队)办理上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条 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发放机动车号牌或者要求机动车悬挂其他号牌,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并监制。

3. 厦门电动车如何上牌

        厦门电动车如何上牌     
        电动车为什么要上牌?    
       1、根据《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规定,电动自行车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非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方可上道路行驶。  
       2、2019年4月15日电动自行车国标实施后,消费者购买使用的电动自行车应符合国标且获得3C认证证书,方可进行注册登记上牌。同时,2019年4月15日起,所有不符合国标、未获3C认证的目录车型全部作废。在用的已注册登记领取牌证的电动自行车,不再重复登记,可正常上路行驶。  
        上牌条件: 符合国标且获得3C认证证书  
        上牌材料    
       ①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非本地居民须同时提供身份证和本地居住证原件);  
       ② 电动自行车销售发票等来历证明(购车正式增值税发票);  
       ③ 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  
       ④电动自行车3C认证证书;  
       ⑤属于委托代理人(或本单位工作人员)代理的,车主应填写《非机动车业务委托书》,代理人(或被委托人)还应提交身份证明原件。  
        上牌地点    
       海沧交警大队(海沧区兴港路1899号)  
       集美交警大队(集美区杏林湾路1699号)  
       同安交警大队(同安区城东工业开发区洪塘路106号)  
       翔安交警大队(翔安区新店镇新莲路26号)  
        时限 :即来即办  
        特别提醒    
       根据《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我市对电动自行车采取登记上牌、限量控制、限制通行、违法重罚的做法。  
       根据《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和市政府有关规定,思明区、湖里区对电动自行车登记实行限量控制制度,对邮政、快递、报刊投递、送餐、送气等特殊行业使用的电动自行车,按规定限量办理注册登记,不受理个人和其他单位的登记申请。  
       2012年,我市在岛内对当时在用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并划定了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的区域、路段,此后不再受理电动自行车登记;除在思明区、湖里区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以外,其他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思明区、湖里区上道路行驶。  
        集美、海沧、同安、翔安四区依法受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岛内电动车除了特种行业和12年已经上牌的能在非限定区域行驶,其他电动车一律不能上牌、上路;岛外电动车要上牌才能上路。  
        上牌条件要求有3C认证证书,那么什么是“3C”?    
       CCC(3C)认证作用:  
       2019年4月15日起,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和《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摩托车乘员头盔、电热毯、助力车产品转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过渡期安排的公告》规定,助力车产品(电动助力车按照新发布的国家标准即为电动自动车)转为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电动自行车产品未获得CCC(以下简称3C)认证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电动自行车不符合国标、未取得3C认证,依法不能注册登记并上道路行驶  
        3C证书:    
        电动自行车的国家标准是什么?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2019年4月15日起,电动自行车产品未获得3C认证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一款电动自行车产品要通过3C认证,不但自身的产品设计要符合标准(重量、尺寸、速度、脚踏功能等),而且所采用的重要配件(电机、电池、充电器、灯具等诸多主要配件)也需要达到国标的要求。因此,在3C认证正式实施以后,杂牌电动车或将无处遁形,逐渐走入历史,标志着电动自行车3C强制认证时代正式拉开序幕。  
       2018年5月15日,根据国家标准管理程序,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GB17761-2018),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18年第7号)》批准发布,自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  
        具体要符合以下条件:    
       1、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5千米  
       2、整车质量(含电池)不得超过55千克  
       3、须有脚踏骑行能力  
       4、电机功率不超过400瓦  
       5、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伏  
        我的电动车是不是“3C”呢?    
        国家认监委网站查询:    
       地址:http://www.cnca.gov.cn/☞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  
       常见品牌和车型清单  
       厦门车管所在电动自行车挂牌工作中梳理出了部分常见的品牌和车型清单,供大家参考  
       对于消费者来说,如果销售企业因未明确告知或告知不真实、不全面,导致消费者购买的车辆不符合国标、未取得3C认证,不能依法注册登记并上道路行驶的,应向消费者承担退货等民事责任。  

厦门电动车如何上牌

4. 厦门电瓶车上牌如何办理

厦门市符合国标且获得3C认证证书的电动车可以携带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电动自行车销售发票等来历证明、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电动自行车3C认证证书等材料前往就近交警大队(例如海沧交警大队、集美交警大队)办理上牌。
一、武汉电动车上牌需要什么手续
武汉电动车上牌需要手续:
1、个人电动车上牌的需提交《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
2、单位或机构电动车上牌的,提交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电动自行车来历凭证(发票)原件、复印件;电动车合格证。
二、上海60v电瓶车怎样上牌
上海目前电瓶车60v是不能上牌的。电动车新国标中规定:电动自行车需具备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时速不能超过25km/小时、整车重量(含蓄电池)不能超过55kg、电机功率不得超过400W、蓄电池电压不超过48伏。
三、上海新规电瓶车车号
上海电瓶车新规:非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申请登记上牌。《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明确本市对符合国家和本市标准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实行产品目录管理制度。因不符合国家和本市标准要求而未纳入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本市销售和登记上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条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发放机动车号牌或者要求机动车悬挂其他号牌,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并监制。

5. 厦门电动车上牌在什么地方可以办理

        厦门电动车上牌在什么地方可以办理?     
       海沧交警大队(海沧区兴港路1899号)  
       集美交警大队(集美区杏林湾路1699号)  
       同安交警大队(同安区城东工业开发区洪塘路106号)  
       翔安交警大队(翔安区新店镇新莲路26号)  
         扩展材料     
        《厦门市公安局关于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    
       电动自行车在思明区、湖里区上道路行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除在思明区、湖里区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以外,其他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思明区、湖里区上道路行驶。   
       (二)2012年在思明区、湖里区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下列区域和道路行驶:   
       1.成功大道、环岛干道全线;   
       2.思明区的湖滨西路-东渡路以东、仙岳路以南、嘉禾路(仙岳路口至莲坂转盘)以西、厦禾路以北(含上述路段)以及文屏路、文曾路、龙虎山路、文园路、思明南路、思明北路、鹭江道;   
       3.湖里区的长岸路(兴湖路口至南山路口)以东、兴湖路(长岸路口至石鼓山立交桥)以南、嘉禾路(石鼓山立交桥至南山路口)以西、南山路(嘉禾路口到长岸路口)以北(含上述路段)以及嘉禾路(南山路口至仙岳路口段)、长岸路(南山路口至仙岳路口段);   
       4.所有禁止非机动车通行的桥梁、隧道。   

厦门电动车上牌在什么地方可以办理

6. 厦门电动车怎么挂牌

厦门电动车所有人持以下材料到住所地(户籍地或暂住地)所在区设置的登记地点办理注册登记:
1、销售发票等电动自行车来历证明;  
2、电动自行车合格证明;  
3、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注:对申请材料齐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当日予以登记,并在三日内发放电动自行车号牌和行驶证。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或者不予办理的理由。

扩展资料
《厦门市公安局关于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中规定:
第二条  电动自行车在思明区、湖里区上道路行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除在思明区、湖里区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以外,其他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思明区、湖里区上道路行驶。  
(二)2012年在思明区、湖里区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下列区域和道路行驶:  
1、成功大道、环岛干道全线;  
2、思明区的湖滨西路-东渡路以东、仙岳路以南、嘉禾路(仙岳路口至莲坂转盘)以西、厦禾路以北(含上述路段)以及文屏路、文曾路、龙虎山路、文园路、思明南路、思明北路、鹭江道;  
3、湖里区的长岸路(兴湖路口至南山路口)以东、兴湖路(长岸路口至石鼓山立交桥)以南、嘉禾路(石鼓山立交桥至南山路口)以西、南山路(嘉禾路口到长岸路口)以北(含上述路段)以及嘉禾路(南山路口至仙岳路口段)、长岸路(南山路口至仙岳路口段);  
4、所有禁止非机动车通行的桥梁、隧道。  
(三)在思明区、湖里区注册登记的邮政、快递、报刊投递、送餐、送气等特殊行业电动自行车不限行,但不得驶入成功大道、仙岳路高架桥等城市快速路和所有禁止非机动车通行的桥梁、隧道。
参考资料来源:厦门公安公众服务网-厦门市公安局关于电动自行车登记的通告

7. 厦门电动车怎么挂牌

厦门电动车所有人持以下材料到住所地(户籍地或暂住地)所在区设置的登记地点办理注册登记:
1、销售发票等电动自行车来历证明;  
2、电动自行车合格证明;  
3、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注:对申请材料齐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当日予以登记,并在三日内发放电动自行车号牌和行驶证。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或者不予办理的理由。

扩展资料
《厦门市公安局关于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中规定:
第二条  电动自行车在思明区、湖里区上道路行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除在思明区、湖里区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以外,其他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思明区、湖里区上道路行驶。  
(二)2012年在思明区、湖里区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下列区域和道路行驶:  
1、成功大道、环岛干道全线;  
2、思明区的湖滨西路-东渡路以东、仙岳路以南、嘉禾路(仙岳路口至莲坂转盘)以西、厦禾路以北(含上述路段)以及文屏路、文曾路、龙虎山路、文园路、思明南路、思明北路、鹭江道;  
3、湖里区的长岸路(兴湖路口至南山路口)以东、兴湖路(长岸路口至石鼓山立交桥)以南、嘉禾路(石鼓山立交桥至南山路口)以西、南山路(嘉禾路口到长岸路口)以北(含上述路段)以及嘉禾路(南山路口至仙岳路口段)、长岸路(南山路口至仙岳路口段);  
4、所有禁止非机动车通行的桥梁、隧道。  
(三)在思明区、湖里区注册登记的邮政、快递、报刊投递、送餐、送气等特殊行业电动自行车不限行,但不得驶入成功大道、仙岳路高架桥等城市快速路和所有禁止非机动车通行的桥梁、隧道。
参考资料来源:厦门公安公众服务网-厦门市公安局关于电动自行车登记的通告

厦门电动车怎么挂牌

8. 厦门电动车怎么挂牌

厦门电动车所有人持以下材料到住所地(户籍地或暂住地)所在区设置的登记地点办理注册登记:
1、
销售发票
等
电动自行车
来历证明;  
2、电动自行车合格证明;  
3、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注:对申请材料齐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当日予以登记,并在三日内发放电动自行车号牌和
行驶证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或者不予办理的理由。
扩展资料
《厦门市公安局关于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中规定:
第二条 
电动自行车在思明区、湖里区上道路行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除在思明区、湖里区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以外,其他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思明区、湖里区上道路行驶。  
(二)2012年在思明区、湖里区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下列区域和道路行驶:  
1、成功大道、环岛干道全线;  
2、思明区的湖滨西路-东渡路以东、仙岳路以南、嘉禾路(仙岳路口至莲坂转盘)以西、厦禾路以北(含上述路段)以及文屏路、文曾路、龙虎山路、文园路、思明南路、思明北路、鹭江道;  
3、湖里区的长岸路(兴湖路口至南山路口)以东、兴湖路(长岸路口至石鼓山立交桥)以南、嘉禾路(石鼓山立交桥至南山路口)以西、南山路(嘉禾路口到长岸路口)以北(含上述路段)以及嘉禾路(南山路口至仙岳路口段)、长岸路(南山路口至仙岳路口段);  
4、所有禁止
非机动车
通行的桥梁、隧道。  
(三)在思明区、湖里区注册登记的邮政、快递、报刊投递、送餐、送气等特殊行业电动自行车不限行,但不得驶入成功大道、仙岳路高架桥等城市快速路和所有禁止非机动车通行的桥梁、隧道。
参考资料来源:厦门公安公众服务网-厦门市公安局关于电动自行车登记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