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残联专门协会的表述

2024-05-09

1. 关于中国残联专门协会的表述

  中国残联设盲人协会、聋人协会、肢残人协会、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等专门协会。
  专门协会委员会由中国残联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中同类别的残疾人、残疾人亲友选举产生。
  专门协会的主要任务是:代表、联系、团结、教育本类别残疾人,反映特殊愿望及需求,维护合法权益,争取社会帮助,开展适宜活动,参与国际交往。
  专门协会设主席、副主席,由专门协会委员会选举产生。

关于中国残联专门协会的表述

2.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简称“中国残联”。成立于1983年11月,由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组成,具有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的职能。主席邓朴方。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03年9月9日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简称中国残联)是国家法律确认、国务院批准的各类残疾人的统一组织,是全国性残疾人事业团体。

第二条 中国残联的宗旨是:弘扬人道主义,发展残疾人事业,促进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

第三条 中国残联由残疾人及其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组成,具有代表、服务、管理三种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

第二章 任务

第四条 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维护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第五条 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第六条 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宣传残疾人事业,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第七条 开展和促进残疾人康复、教育、扶贫、劳动就业、维权、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和残疾预防等工作,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

第八条 参与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发挥综合、协调、咨询、服务作用,对有关领域的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

第九条 承担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管理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第十一条 管理和指导各类残疾人群众组织,培养残疾人工作者,使残疾人在残疾人组织中更加活跃,残疾人组织在基层更加活跃,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在社会上更加活跃。

第十二条 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发挥联合国经社理事会特别咨商地位的作用。

第三章 全国组织

第十三条 全国代表大会

中国残联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代表大会。

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国残联主席团召集。代表中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属应超过半数。

全国代表大会职权是:

一、审议中国残联主席团报告,确定工作方针和任务;

二、修改中国残联章程;

三、选举中国残联主席团,主席团委员中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属应超过半数。

第十四条 名誉职务

中国残联可设名誉主席、名誉副主席,由中国残联主席团聘请。

第十五条 主席团

主席团每届任期五年。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贯彻全国代表大会决议,领导全国残联工作。

主席团由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

主席团会议由主席团主席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主席团实行民主集中制。

主席团职权是:

一、选举主席、副主席;

二、推举执行理事会理事长,通过执行理事会组成人员;

三、检查代表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四、审议执行理事会工作报告;

五、监督执行理事会贯彻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划、计划的情况;

六、监督“人道、廉洁”职业道德建设情况;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六 条执行理事会

执行理事会是中国残联全国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的常设执行机构,由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若干人、理事若干人组成。

理事会成员中应有各类残疾人或残疾人亲属代表。

理事长由中国残联主席团推举,政府任命,任职不超过两届。副理事长由理事长提名,主席团通过,政府任命。理事由理事长提名,主席团通过。执行理事会实行理事长负责制。

执行理事会下设办事机构,承办中国残联的日常工作。

第十七条 专门协会

中国残联设盲人协会、聋人协会、肢残人协会、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等专门协会。

专门协会委员会由中国残联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中同类别的残疾人、残疾人亲友选举产生。

专门协会的主要任务是:代表、联系、团结、教育本类别残疾人,反映特殊愿望及需求,维护合法权益,争取社会帮助,开展适宜活动,参与国际交往。

专门协会设主席、副主席,由专门协会委员会选举产生。

第十八条 团体会员

与残疾人事业有关的全国性社会团体,承认本章程,可申请作为本会的团体会员。
第四章 地方组织

第十九条 按国家行政区划设立中国残联各级地方组织。

第二十条 县(市、区、旗)及县以上残疾人联合会,每五年召开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大会审议同级主席团报告,确定工作方针和任务,选举本级大会主席团。可设名誉主席、名誉副主席。主席团每届任期五年,每年举行一次会议,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的常设执行机构为执行理事会,设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

县(市、区、旗)及县以上残疾人联合会设专门协会。

第二十一条 乡、镇、街道残疾人联合会,每五年召开一次代表会议,设主席、理事长。理事长负责日常工作。

第五章 基层组织

第二十二条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残疾人集中的企业事业单位,建立残疾人协会或残疾人小组。

大型企业事业单位,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残疾人联合会同意、本单位批准,可建立残疾人协会或残疾人联合会。

第二十三条 基层组织的任务是:代表残疾人利益,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开展有益活动,为残疾人办实事。

第六章 经费

第二十四条 经费来源

一、政府财政拨款;

二、社会捐助;

三、其他。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中国残联解释。

3.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目前持有残疾证的居民能够享有的优惠政策有:
(1)残疾人(一、二级)护理补贴500元;
(2)在低保基础上对家庭贫困残疾人特殊贫困补贴600元;
(3)特困残疾人大病救助(4000—5000元之间);
(4)针对残疾人拥有机动三轮车燃油补贴等。
2、残疾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这也是残疾人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优惠政策及扶助规定、维护合法权益的依据。
3、虽然针对残疾人的优惠政策很多,但是每一个政策都有一定的使用范围,惠及不同对象,有年龄区别、有残疾等级区别,也有家庭经济状况的区别。因此,残疾人要根据自身的情况和需求,对应适合自己的优惠政策。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4. 我国残疾人联合会的组织体系是怎样构成的?

 残疾人联合会组织机构设有三个系统:决策、权力系统,执行系统和监督、咨询系统。残 疾人 联合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代表大会,代表大会闭幕期间,由主席团行使代表大会职权。残联 执行理事会是贯彻、执行主席团决议的机关,理事会由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组成,下设 办事机构,实行理事长负责制,主持残联和各专门协会的日常工作。理事会对主席团 负责,每年向主席团报告一次工作。监督、咨询机构是评议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 组 成,由主席团从残联主席团委员中的残疾人和残疾人亲属中推选产生。三个机构分工不同, 目标一致,相互联系,合理制约,既体现民主,又发挥效能,是一个严密的科学机制。残疾 人联合会组织系统由中央、省、市、县(区)、乡(街)建立的各级残疾人联合会,及村( 居、社区、家)委会、社会企事业单位建立的残疾人协会、小组等群众性组织构成。这样可 以使其纵到底,横到边,构成网络,形成体系,覆盖全国,接连每个残疾人。凡有残疾人的 地方,都有残疾人组织。为体现各类残疾人的特点,按残疾类别建立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 在残联统一领导下开展活动。

5.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属于哪个部门

残联属于群团组织,是参加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残联机关的人员都是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管理,还有下属的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有财政负责拨款,为残疾人服务,这些人员就是使用行政、事业编制。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属于哪个部门

6. 残疾人协会与残联的区别

中国残联是经国务院批准和国家法律确认的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残疾人事业团体,具有“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各项业务和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承担政府委托的部分行政职能,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中国残联由国务院领导同志联系,业务上接受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口指导,在国家计划中单列户头,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业务关系。
中国残联实行全国代表大会制度,设置主席团、执行理事会等机构。下设有中国盲人协会、中国聋人协会、中国肢残人协会和中国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中国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等5个协会组织。省、市、县均成立了中国残联的地方组织。街道、乡镇和残疾人比较集中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区、村建立了残疾人基层群众组织,受当地残联的业务指导。国务院及地方各级政府建立了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协调解决残疾人工作的重大问题。中国残联机关内设【摘要】
残疾人协会与残联的区别【提问】
您好,是一样的【回答】
残疾人协会也就是残疾人联合协会【回答】
中国残联是经国务院批准和国家法律确认的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残疾人事业团体,具有“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各项业务和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承担政府委托的部分行政职能,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中国残联由国务院领导同志联系,业务上接受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口指导,在国家计划中单列户头,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业务关系。
中国残联实行全国代表大会制度,设置主席团、执行理事会等机构。下设有中国盲人协会、中国聋人协会、中国肢残人协会和中国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中国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等5个协会组织。省、市、县均成立了中国残联的地方组织。街道、乡镇和残疾人比较集中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区、村建立了残疾人基层群众组织,受当地残联的业务指导。国务院及地方各级政府建立了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协调解决残疾人工作的重大问题。中国残联机关内设【回答】
11个部厅室,有16个直属单位。【回答】

7.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介绍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China Disabled Persons’Federation”,CDPF)是由中国各类残疾人代表和残疾人工作者组成的全国性残疾人事业团体,简称中国残联。1988年3月11日在北京正式成立。是在中国盲人聋人协会(1953年成立)和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1984年成立)的基础上组建而成的。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介绍

8.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属于哪个部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是国家法律确认、国务院批准的由残疾人及其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全国各类残疾人的统一组织。从性质上看,它是全国性社会团体,主管单位是国务院。根据官网资料,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承担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参考资料:
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