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铃薯收购厂

2024-05-10

1. 马铃薯收购厂

产业信息收购商业

马铃薯收购厂

2. 那些商业活动中的专有名词"收购""并购"是什么意思

收购是指在公司与公司之间通过现金、股票、债券等来换取对放公司的股权或者是公司的经营控制权。说白点就是拿钱来买对方公司的经营控制权利。
并购是指在公司与公司或部门间通过以互换股票或这其他资源来获得进行公司与公司或者公司与部门间的控制权利的交换,使两个完全不同的整体间产生关联,最终产生利益共存的状态。说白点的就是给对方一些东西或者是钱然后将两个机构混在一起资源共享一起赚钱。

3. 公司收购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收购流程是怎样的?

4. 什么是两个企业之间的收购?

  企业的收购、兼并、破产、拍卖


  一、什么是企业收购?

  答:企业收购是指一企业通过购买和证券交换等方式获取其他企业的全部所有权或部分股权,从而掌握其经营控制权的商业行为。

  二、企业收购的动机是什么?

  答:1、扩大产品与市场规模。

  2、通过收购跨入新的行业。

  3、取得充足廉价的生产原料和劳动力。

  4、取得先进生产技术和管理人才。

  5、对目标公司进行整顿后经营收购者常选择公司净资产较高,有发展潜力,但目前暂时经营不善、业绩不佳的、公司股票价格相对较低的企业,予以收购。

  6、转手倒卖。

  三、企业收购的方式有几种?

  答:1、吸收式收购;

  2、控股式收购;

  3、购买式收购;

  4、公开收购;

  5、杠杆收购;

  6、跨国收购。

  四、什么是企业兼并?

  答:企业兼并是指一个企业购买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他企业失去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的一种行为。

  五、企业兼并的原则是什么?

  答:1、企业兼并要符合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和产业政策的要求。

  2、自愿、互利、有偿。

  3、要符合优化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企业组织结构和提高企业整体素质、社会经济效益的要求。

  4、除国家有特殊规定者外,不受地区、所有制、行业和隶属关系的限制。

  5、既要促进规模经济效益,又要防止形成垄断,以有利于企业之间的竞争。

  6、商业企业兼并,不仅要考虑经济效益,还要考虑方便人民生活。

  六、企业兼并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答:1、提出申请。

  2、兼并申请和方案经过论证认为可行后,又被兼并企业进行资产评估,清查债权债务,确定企业资产底价。

  3、确定成交价格。

  4、兼并双方所有者签署协议。

  5、办理产权转让的清算和法律手续。

  七、企业兼并的方式有几种?

  答:1、购买式兼并;

  2、承担债务式兼并;

  3、吸收股份式兼并;

  4、控股式兼并;

  5、以股票购买资产式兼并;

  6、以股票交换股票式兼并;

  7、跨国兼并。

  八、什么是企业破产?

  答: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其负债达到或超过所占有的全部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的企业行为。

  九、企业破产的条件是什么?

  答: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可申请破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

  1、债务的清偿期限已经届满;

  2、债权人已要求清偿;

  3、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十、企业破产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答:1、破产申请的提出和受理;

  2、债权人会议;

  3、和解和整顿;

  4、破产宣告和破产清算;

  5、清偿分配;

  6、破产终结。

  十一、什么是企业拍卖?

  答:企业拍卖是指通过产权交易市场对企业资产依法进行交易的行为。

  十二、企业拍卖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1、企业拍卖必须采取投标的形式进行,招标以密封的形式进行,以交纳保证金为成交必要的条件。

  2、企业拍卖应坚持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严禁营私舞弊,贯彻拍卖活动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3、被拍卖企业内部或本行业系统内职工购买优先的原则。

  4、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有助于使被拍卖企业的负担得到合理解决,有助于保证企业拍卖后经营发展趋势和方向,更有利于维护既有竞争又有秩序的社会经济发展。

  十三、企业拍卖的范围有哪些?

  答:我国企业拍卖的范围包括集体所有制小型企业和国营小型企业。重点以拍卖形式出售企业产权的有以下3种类型的企业:

  1、资不抵债和接近破产的企业;

  2、长期经营不善,连续多年亏损或微利的企业;

  3、为优化结构,当地政府认为需要出售产权的企业。

  十四、拍卖的程序是什么?

  答:1、拍卖人将拍卖物的种类、拍卖处所、拍卖日期及其他必要事项公开告知公众;

  2、在规定的拍卖日期和拍卖地点,拍卖人当众拍卖规定物品;

  3、拍卖人就应买人所出的最高价高呼三次后,无人再出更高价额时,可击锤拍定。一经拍定,买卖合同便告成立。

  十五、有哪些拍卖的种类?

  答:1、强制拍卖与任意拍卖;

  2、有底价拍卖与无底价拍卖;

  3、密封式拍卖与非密封式拍卖;

  4、一次性拍卖与再拍卖;

  5、自行拍卖与委托拍卖;

  6、定向拍卖与不定向拍卖;

  7、法定拍卖与意定拍卖;

  8、破产拍卖。

  十六、收购

  答:企业通过一定的程序和手段取得东道国某一企业的部分或全部所有权的投资行为。购买者一般可通过现金或股票完成收购,取得被收购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国际企业收购的结果是跨国性的参股、接管或兼并。从历史和现状来看,它一直是国际直接投资的主要形式之一。国外企业收购的程序或渠道是非单一性的,基本上可概括为间接收购和直接收购。前者指购买者并不向被购方直接提出购买的要求,而是在证券市场比高于股市价格水平的价格大量收购一家公司的普通股票,达到控制该公司的目的,其结果可能会引起公司间的激烈对抗;或者是利用一家公司的股价下跌之机,大量买进该公司的普通股,达到控制该公司的目的。后者是指收购者直接向一家公司提出拥有所有权的要求。如果是部分所有权要求,该公司可能会允许购买者取得增加发行的新股票;若是全部所有权的要求,则可由双方共同磋商,在兼顾共同利益的基础上确定所有权转让的条件和形式。在直接收购中,被收购方还可能出于某种原因主动提出邀请。国际企业收购是投资者迅速实现对外发展战略的有效手段,它可以大大缩短投资项目的建设周期,迅速扩大生产规模。此外,它在资本投入、市场开拓、取得关键技术和人才,增强企业的竞争和保证企业利润水平等方面都有许多有利之处。

  十七、合并

  答:企业间的吸收合并,即两个以上企业之间根据契约关系进行产权合并,从而实现生产要素优化组合的一种行为。具体说,企业兼并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通过以现金方式购买被兼并企业或以承担被兼并企业的全部债权债务等为前提,取得被兼并企业的全部产权,导致被兼并企业法人资格的丧失。企业兼并必须是企业的全部或其大部分资产的产权归属发生变动,实行有偿转移。它不同于行政性的企业合并或组织调整。企业兼并必须是企业的全部或主要生产要素发生整体流动。而个别生产要素的流动,仅构成企业资产的买卖。企业兼并伴随着对被兼并企业的专业化改组,实行了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企业兼并实现了兼并双方的一体化,形成了新的企业实体。企业兼并的形式主要有:(l)横向兼并,即生产或经营同一产品的两个企业之间的兼并。(2)纵向兼并,即两个在生产工艺或经销上有前后关联的企业之间的兼并。(3)混合兼并,即相互无直接生产或经营联系的企业之间的兼并。这三种兼并形式是通过以下方式具体实现的:(1)购买式兼并,兼并方通过对被兼并方所有债权、债务的清理和清产、清资,进行协商作价支付产权转让费,实现企业产权的合理转移。(2)接收式兼并,兼并方以承担被兼并方所有的债权、债务、人员安排以及退休人员的工资、劳保为代价,全面接收兼并企业,取得被兼并方资产的产权。(3)控股式兼并,即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在共同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某一企业以其在股份比例上的优势吸收其他企业的股份份额,形成事实上的控制关系,最终实现兼并的目的。(4)行政式合并,即通过行政干预方法将经营不善,亏损严重的企业之资产、债务、职工全部划归本系统内或行政地域管辖内有经营优势的企业,这种形式兼并不是严格法律意义上的企业兼并。在我国,企业兼并起步较晚,是1980年以后才出现的经济现象。

  十八、兼并

  答: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根据契约关系进行权合并,以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企业兼并不同于行政性的企业合并,它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通过以现金方式购买被兼并企业或以承担被兼并企业的全部债权债务等为前提,取得被兼并企业全部产权,剥夺被兼并企业的法人资格。企业兼并的核心问题是要确定产权价格,这是转移被兼并企业产权的法律依据。企业兼并的主要形式有;购买兼并,即兼并方通过对被兼并方所有债权债务的清理和清产核资,协商作价,支付产权转让费,取得被兼并方的产权;接收兼并,这种兼并方式是以兼并方承担被兼并方的所有债权、债务、人员安排以及退休人员的工资等为代价,全面接收被兼并企业,取得对被兼并方资产的产权;控股兼并,即两个或两上以上的企业在共同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某一企业以其在股份比例上的优势,吸收其他企业的股份份额形成事实上的控制关系,从而达到兼并的目的;行政合并,即通过国家行政干预将经营不善、亏损严重的企业,划归为本系统内或行政地域管辖内最有经营优势的企业,不过这种兼并形式不具备严格法律意义上的企业兼并。企业兼并,是企业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进展,对促进企业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有效配置社会资源具有重要意义。

  十九、拍卖

  答:以竞争的方法,从多数购买人中选择出价最高的人为应买人而成立的买卖活动,是企业产权和资本交易的一种重要形式。拍卖的特点是公开性和竞争性。拍卖活动的参加者主要有拍卖人、委托人、竞买人和应买人。我国的拍卖法以及某些地方的法规,对拍卖活动参加者有严格规定。

  二十、破产

  答:破产是指债务人在不能清偿全部到期债务时,经债权人或债务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依法宣告债务人破产,并将债务人的全部财产公平清偿给所有债权人的程序制度。我国《企业破产法》第7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第8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申请宣告破产。”也就是说,享有破产申请权的只有债权人和债务人,其他任何人无权申请破产。

  二十一、承包

  答:即以企业为单位和国家签定承包合同。这种形式曾被企业普遍采用过,以企业为单位来承包,责、权、利容易明确,便于理顺国家和企业的关系,是承包的主要形式。企业承包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上交基数;固定资产增值;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安全生产;改善环境质量等。不同企业可以根据具体实际情况确定其承包内容。企业承包指标可分为包干指标和考核指标两部分。包干指标一般为:上交利润(或计划亏损额),技术改造任务等,考核指标一般为产品质量指标、技术进步、安全生产、内部管理水平和出口创汇等指标。

  二十二、租赁

  答:出租人和承租人通过契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出租人让渡财产使用权和一定范围处分权的行为。租赁契约一般规定财产的归属、租金数额、财产使用、维修、保管等有关内容。现代租赁涉及出租者(租赁机构)、承租者和厂商三方面的关系。租赁机构不是中间人,而是融资者。承租人需要某种物品(机器、设备等),可以直接向租赁机构洽谈,也可先向厂商或经销商洽谈供货条件,然后再向租赁机构申请租赁预约,由租赁机构向厂商订货,并让其直接向承租者发货,承租者按合同规定支付租金,并取得租赁物品的使用权。由此可见,租赁实际是企业筹措设备投资的一种方式,即企业以直接租入设备的方式代替向银行借入设备贷款,以支付租金代替支付利息,以“融物”形式代替“融资”形式,并使“融资”与“融物”结合起来。这种有条件的让渡使用价值,实质上是一种信用活动。现代租赁是与现代经济管理相融合而形成的一种兼有融资、投资、销售和管理等多种功能的经济形式。租赁作为一种信用行为,具有以下特征:(l)彻底的两权分离,即使用权与所有权的分离。(2)灵活的资金回流。在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特征下,租赁信用的到期偿还原值和收取利息具有其灵活处理的特性。(3)独特的信用内涵。租赁信用是将借钱与借物融合在一起。在出租设备物件的同时相应解决了企业的资金需求,具有信用贸易双重性质。以商品形态和资金形态相结合的形式提供信用,是租赁信用最突出的特征。

  二十三、企业兼并咨询机构

  答:在发达国家企业兼并咨询机构这类组织并不鲜见,其作用常能与银行、投资公司并驾齐驱。而我国这类组织尚处在初级阶段,主要形式有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专门的咨询机构等。企业兼并咨询机构的任务,是利用自身强大的经济、法律、人才优势,为企业兼并提供咨询服务,帮助进入兼并市场的企业进行资产评估、选择兼并对象、策划兼并技巧、协助兼并谈判、接受委托代理服务等。通过兼并咨询,使客户在企业兼并中获利。企业兼并咨询是同现代化大生产方式和领导决策观念的变化相联系的,那些站在企业兼并前沿的企业领导者,大都渴望获得国内外关于兼并事务方面的新鲜经验和可靠的兼并信息。这些信息正是专业咨询服务部门凭借自身优势和现代化的收集、加工、整理、分析、传递的工具,容易提供的东西,加上企业兼并咨询机构的经济、法律、人才的操作经验和兼并策划能力,足可代理企业兼并中的具体事宜。

  二十四、产权拍卖市场

  答:产权拍卖市场是指拍卖、出售企业产权的场所。拍卖市场的性质、任务、组织机构、财务管理等与企业兼并市场基本上是一致的。但与企业兼并市场有两点不同:一是企业兼并可以是有偿的,也可是无偿的。产权拍卖市场则是进行有偿转让。二是企业兼并市场是生产要素的整体流动,而拍卖市场既可进行生产要素的整体流动,也可进行单项流动,如对闲置资产进行处置等。拍卖市场的业务范围主要有:(1)提供交易场所、进行交易登记、处理交易事项。(2)搜集、提供、发布财产拍卖、出售信息,定期或不定期办交易会。(3)发展联络经纪人,解答咨询事宜。(4)协助办理交易各方核资和验资,进行资产评估,提供可行性报告。(5)帮助企业办理产权拍卖上报审批等手续。

  二十五、租赁

5. 收购公司需要什么提供资料吗?

  1、收购方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章程是公司存续期间的纲领性文件,是约束公司及股东的基本依据,对外投资既涉及到公司的利益,也涉及到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法对公司对外投资没有强制性的规定,授权公司按公司章程执行。因此,把握收购方主体权限的合法性,重点应审查收购方的公司章程。其一,内部决策程序是否合法,是否经过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其二,对外投资额是否有限额,如有,是否超过对外投资的限额。
  2、出售方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其他股东的意见
  出售方转让目标公司的股权,实质是收回其对外投资,这既涉及出售方的利益,也涉及到目标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因此,出售方转让其股权,必须经过两个程序。其一,按照出售方公司章程的规定,应获得出售方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其二;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应取得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程序上,出售方经本公司内部决策后,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由于有限责任公司是人合性较强的公司,为保护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作了相应的限制,赋予了其他股东一定的权利。具体表现为:
  第一;其他股东同意转让股权的,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股权的,符合《公司法》第7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国有资产及外资的报批程序
  收购国有控股公司,按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的有关规定向控股股东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报批手续。
  国有股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并将股权转让公告委托交易机构刊登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经济或者金融类报刊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网站上,公开披露有关国有股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转让方式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等。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应符合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要求。涉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和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事宜的,应当遵守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应依照本规定经审批机关批准,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设立登记。
  4、以增资扩股方式进行公司收购的,目标公司应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由股东会决议,三分之二通过。

  收购方与目标公司或其股东进行洽谈,初步了解情况,进而达成并购意向,签订收购意向书。
  收购方为了保证并购交易安全,一般会委托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专业人事组成项目小组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而目标公司为了促成并购项目成功,一般需向并购方提供必要的资料,披露公司的资产、经营、财务、债权债务、组织机构以及劳动人事等信息,如果遇到恶意并购或者目标公司披露信息不真实就会对另一方造成较大的法律风险。所以,在并购的前期准备阶段,我们建议并购双方签订独家谈判协议,就并购意向、支付担保、商业秘密、披露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事项进行初步约定(收购方为上市公司,应特别注意对方的保密及信息披露支持义务),这样即可避免并购进程的随意性,又在并购前期谈判破裂的情况下保障了并购双方的利益。

收购公司需要什么提供资料吗?

6. 公司收购有什么好处 ???

并购指的是两家或者更多的独立企业,公司合并组成一家企业,通常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一家或者多家公司。一般并购是指兼并和收购。首先,兼并又称吸收合并,是指两个独立的法人兼并和被兼并公司,通过并购的方式合二为一,被兼并公司的法人主体资格消亡其财产和债权债务等权利义务概括转移于实施并购公司,实施兼并公司需要相应办理公司变更登记。其次,收购指一家企业用现金或者有价证券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股票或者资产,以获得对该企业的全部资产或者某项资产的所有权,或对该企业的控制权,收购是收购者取得了目标公司的控制权,目标公司的法人主体资格并不因之而必然消亡,在收购者为公司时,体现为目标公司成为收购公司的子公司。

7. 请问哪些行业 容易出现大规模的并购

  提要:监管层频频修改上市公司管理办法,其根本用意是适应全流通以后实际环境,完善相关制度鼓励上市公司回购和并购行为,从政策上扫除产业并购的障碍。而我们认为行业特性往往是决定其并购价值主要因素之一,房地产、连锁百货、家电、酒类等行业的并购价值较大。
  证监会日前发布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对大股东增持超过30%的豁免申请由事前变为事后,鼓励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
  监管层频频修改上市公司管理办法,其根本用意是适应全流通以后实际环境,完善相关制度鼓励上市公司回购和并购行为,从政策上扫除产业并购的障碍。而我们认为行业特性往往是决定其并购价值主要因素之一,房地产、连锁百货、家电、酒类等行业的并购价值较大。
  一、行业集中度低容易刺激行内并购
  从整体上来看,我国行业的集中度普遍偏低。尤其是地产、零售等集中度过低的行业,现阶段市场必然倒迫其进行整合。从某种程度上来看,这是一种几乎必然的行业发展模式,在经济发展自然规律的推动下,通过企业相互间优胜劣汰来完成行业集中度由低到高的过程。
  实际上,钢铁、水泥等集中度较低的行业近年来在市场和政策的双重作用下频频发生产业资本之间的“合纵连横”,就是给其它集中度较低的行业提供了一个先行指标。
  二、产业资本并购价值分析
  规模效应较为明显的行业,产业资本更加倾向于通过并购形式来不断扩大市场份额同时降低边际成本获取更大利润。
  有些行业本身的特性就很容易引发产业并购,商业、房地产这类行业业绩很容易通过并购提高的原因,就在于这两个行业的公司对资金和规模要求比较高,因此并购容易带来协同效应。
  同时资本的逐利性决定产业资本并购行为必然受制于利益方面的考虑,而规模效应则恰好是产业资本并购的利益着眼点。
  三、经济模式转型因素
  摆脱高消耗型的经济增长模式,向低消耗高产出的经济增长模式转型是目前中国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这一方面意味着一部分新兴产业将如雨后春笋般崛起,另外也意味着传统周期性行业必然经历一次痛苦的调整。
  我们认为由于转型原因,传统周期性行业必然出现较大规模的产业结构调整,并且往往是以产业并购的形式出现。这类周期性行业主要是诸如钢铁、水泥、电力、房地产、汽车等这类行业,在渡过高成长阶段以后,重新洗牌是一个必然的过程。
  四、对外资并购的思考
  外资并购往往具有很强的示范效应,实际上近几年外资频频跨越国界染指境内产业,实际上就是试图分享新兴市场的一杯羹。尤其是目前国内A股市场的持续下跌,更能刺激外资通过国内市场低成本收购的欲望。巴菲特提出5亿收购A股上市公司的消息就从一个侧面证明了这一点。
  我们认为,外资并购一般集中于优势企业。外资收购往往会选择一些在业界具有影响力的企业,它们往往具有产品、分销网络及规模等优势。外资进入的主要目的是想在中国进行产业渗透,通过参股国内同业优势企业,来尽快获得占有国内市场的产品或销售网络的份额,从福特进入江铃汽车、全球最大水泥制造商Holderbank的全资子公司进入新华水泥到新桥投资拟进入深发展等案例都是如此。
  另外,政策解禁往往也能引导一波外资并购潮,公共事业类诸如燃气、热力、水务等一些行业,都可能成为外资收购的重点。 

请问哪些行业 容易出现大规模的并购

8. 商业银行兼并与收购主要有哪几种类型?

并购的类型 根据并购的不同功能或根据并购涉及的产业组织特征,可以将并购分为三种基本类型 1.横向并购 横向并购的基本特征就是企业在国际范围内的横向一体化。近年来,由于全球性的行业重组浪潮,结合我国各行业实际发展需要,加上我国国家政策及法律对横向重组的一定支持,行业横向并购的发展十分迅速。 2.纵向并购 纵向并购是发生在同一产业的上下游之间的并购。纵向并购的企业之间不是直接的竞争关系,而是供应商和需求商之间的关系。因此,纵向并购的基本特征是企业在市场整体范围内的纵向一体化。 3.混合并购 混合并购是发生在不同行业企业之间的并购。从理论上看,混合并购的基本目的在于分散风险,寻求范围经济。在面临激烈竞争的情况下,我国各行各业的企业都不同程度地想到多元化,混合并购就是多元化的一个重要方法,为企业进入其他行业提供了有力,便捷,低风险的途径。 上面的三种并购活动在我国的发展情况各不相同。目前,我国企业基本摆脱了盲目多元化的思想,更多的横向并购发生了,数据显示,横向并购在我国并购活动中的比重始终在50%左右。横向并购毫无疑问是对行业发展影响最直接的。混合并购在一定程度上也有所发展,主要发生在实力较强的企业中,相当一部分混合并购情况较多的行业都有着比较好的效益,但发展前景不明朗。纵向并购在我国比较不成熟,基本都在钢铁,石油等能源与基础工业行业。这些行业的原料成本对行业效益有很大影响,因此,纵向并购成为企业强化业务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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