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是哪些?

2024-05-13

1. 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是哪些?

农村医保报销:门诊补偿:村卫生室、镇卫生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可按比例报销。住院补偿含药费、辅助检查费。大病补偿:镇风险基金补偿和镇级合作医疗住院等。城镇医保报销: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符合药品目录、诊疗项目、金额在最高限额以下。

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是哪些?

2. 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具体是什么?

您好!医疗保险保销范围一般包括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医疗费用,具体有一般护理费、医药费、治疗费、诊疗费、检查费、化验费、放射费、麻醉费、输血费、输氧费、材料费、手术费等。

股骨头坏死更换手术,符合医保规定的一般手术费用应是可以报销的,但若产生相应的人工材料费用,则通常是无法报销的,建议您最好是咨询本地的医保部门,了解清楚。

3. 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是哪些

按照《国 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 》,具体如下:1、服务项目类。(1)挂号费、院外dao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2、非疾病治疗项目类。(1)各种美容、健美项且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3)各种健康体检;(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5)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3、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4)各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4、治疗项目类。(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3)近视眼矫形术;(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5、其他。(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是哪些

4. 医疗保险报销的范围是什么

按照《国 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 》,具体如下:1、服务项目类。(1)挂号费、院外dao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2、非疾病治疗项目类。(1)各种美容、健美项且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3)各种健康体检;(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5)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3、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4)各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4、治疗项目类。(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3)近视眼矫形术;(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5、其他。(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5. 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有哪些

1、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纳入基本医保给付范围内的甲类和乙类药品都可以进行报销。其中,甲类药品是指全国基本统一能保障临床基本需求的药物。乙类药品是由职工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之后,再纳入到基本医保金给付范围内的,一般按照基本医保给付标准进行支付费用。
2、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报销。基本医保支付项目的诊疗项目范围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来确定。如果属于基本医保支付部分费用诊疗项目目录内的,可以先由参保人进行自付,在按照基本医保的规定进行支付。
其中,基本医保诊疗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提供定点医疗服务;(2)由物价部分指定收费标准;(3)临床诊疗项目必须安全、有效、费用合理。
3、基本医疗服务设施报销。基本医保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报销涵盖了参保人员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必须生活服务设施,其中包括了门急诊留观床位费和住院床位费。而对于一些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护工费、陪护费,基本医保基金是不可以进行报销的。
一、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
5、住院医疗。医保缴够20年,才能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各地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范围不尽相同,具体请以当地政策规定为准。
二、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规定
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是指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用的累计年限,其包含实际缴费年限与医保视同缴纳年限。为了完善医疗保险制度,规范医保支付流程,确保医保基金安全,避免出现骗取医保现象的发生,我国各省市均对医疗保险缴费做了明确规定。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参加居民医保人员就是一年缴费一次,停止缴费则停止享受医保待遇。

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有哪些

6. 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是什么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价格方面,首先,医保用药和非医保用药的差别,报销起付线根据医院级别也有不同;一般A类药品可以享受全报,C类就需要全部自负费用,而B类报80%,自负20%的比例。假如一个人在医院用了10000元,如果是在一级医院就诊住院,那么就先减去500元;如果是在二级医院就诊住院,就先减去1000元;如果是三级医院就诊住院,就先减去2000元,这就是起付线的不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7. 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有哪些

1、基本 医疗保险 药品报销 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给付范围内的药品,分为甲类和乙类两种。甲类药物是指全国基本统一的、能保证临床治疗基本需要的药物。这类药物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乙类药物目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自身情况调整,这类药物先由职工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后,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以下药品不在基本 医保 报销范围: (1)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 (2)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干(水)果类; (3)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 (4)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 (5)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特殊适应症与急救、抢救除外); (6) 社会保险 行政部门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药品。 2、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报销 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临床诊疗必须、安全有效、费用适宜; (2)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 (3)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定点医疗服务范围内。 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确定。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先由参保人员按规定比例自付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3、基本医疗服务设施报销 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报销涵盖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参保人员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所必须的生活服务设施,主要包括住院床位费或门(急)诊留观床位费。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主要包括: (1)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 (2)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 (3)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 (4)膳食费; (5)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 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 医疗费用 ,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有哪些

8. 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有哪些

有病就要治疗,至于报销哪些范围有专门的负责机构和人员审核。 保险范围有一本小新华字典那么厚的一本书的内容。 因此知道些注意事项有益处 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范围: 1、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 2、符合城镇居民门诊特殊病种规定的医疗费用; 3、符合规定的其他费用。 二.不属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范围: 1.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2.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 3.不属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支付范围内的费用; 4.因无证驾驶或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车辆、驾驶无效牌证车辆、酒后驾驶肇事而发生的医疗费用和打架斗殴、吸食或注射毒品以及犯罪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5.自杀、自残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6.在境外和国外发生的医疗费用; 7.因医疗事故和其他责任事故造成伤害和后遗症的医疗费用; 8.国家和本市规定不予支付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