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的房地产开发报建流程

2024-05-11

1. 详细的房地产开发报建流程

报建程序
一、建设单位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领取建设工程项目登记表。
二、按登记表内容及要求认真填写登记表。
三、将登记表报送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
四、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登记表并交验立项批准文件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投资许可证及资金证明。
五、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代理机构审核签署意见后,发还建设单位项目登记表,进入施工图文件审查程序。

扩展资料:
报建内容主要有:
(1)工程名称;
(2)建设地点;
(3)投资规模;
(4)资金来源;
(5)当年投资额;
(6)工程规模;
(7)开工、竣工日期;
(8)发包方式;
(9)工程筹建情况。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十条 确定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和城市规划、房地产开发年度计划的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经计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还应当报计划主管部门批准,并纳入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第十一条 确定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坚持旧区改建和新区建设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开发基础设施薄弱、交通拥挤、环境污染严重以及危旧房屋集中的区域,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遗产。
第十二条 房地产开发用地应当以出让方式取得;但是,法律和国务院规定可以采用划拨方式的除外。
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者划拨前,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对下列事项提出书面意见,作为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者划拨的依据之一: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性质、规模和开发期限;
(二)城市规划设计条件;
(三)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要求;
(四)基础设施建成后的产权界定;
(五)项目拆迁补偿、安置要求。
第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建立资本金制度,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不得低于20%。
第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开发建设应当统筹安排配套基础设施,并根据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实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报建

详细的房地产开发报建流程

2. 详细的房地产开发报建流程

报建程序:
1、建设单位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领取建设工程项目登记表。
2、按登记表内容及要求认真填写登记表。
3、将登记表报送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
4、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登记表并交验立项批准文件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投资许可证及资金证明。
5、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代理机构审核签署意见后,发还建设单位项目登记表,进入施工图文件审查程序。

扩展资料:
一、	建设工程报建所需资料:
1、选址意见书(建设局规划股)
2、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保局)
3、水保批复(水利局)
4、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书(防震减灾局)
5、建设工程立项文件(发改局或上级主管部门)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局规划管理股)
7、建设用地批文或土地使用权证(国土局)
8、建设资金证明文件(金融部门)
9、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表(建设局建管科领表审图中心审查)
10、初步设计批复(建管市场管理股)
二、办理施工许可证所需材料:
1、消防审查意见(消防大队)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管理股)
3、勘察设计合同(建设单位)
4、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复印件(勘察设计单位)
5、施工图审查报告(审图机构)
6、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审图机构)
7、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表(建管市场管理股)
8、工程中标通知书(招标办)
9、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副本)(建设单位)
10、中标企业工程投标报价文件(建设单位)
11、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施工单位)
12、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施工单位)
13、建设工程合同价备案书(招标办)
14、建设工程廉政合同(监察局)
15、监理合同或业主管理机构(建设单位)
16、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发票(保险公司)
17、质量监督书及安全报监凭证(质监站)
18、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征求意见书(气象局)
19、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通知书(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工程合同价的3%)
20、预存农民工工资准备金通知书(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施工单位,合同价的10%)
2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建管市场管理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报建

3. 房地产开发报建流程

根据我国当前法律、法规、规章,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程序一般共分六个阶段:

1)选址定点;

2)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

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

4)规划报建图审查;

5)施工报建;

6)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一、选址定点阶段。

此阶段一般办理以下事项:
1、计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项目立项。 

2、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方式的审查。 

3、建委办理投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4、环保局办理生产性项目环保意见书(表)。 

5、文化局、地震局、园林局、水利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6、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人防办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布局审查。

2、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预审。 

3、公安消防支队、公安交警支队、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环保局、园林局、文化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规划总图进行评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规划部门确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规划部门对初步设计的规划要求进行审查。 

2、公安消防支队对初步设计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查。 

3、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初步设计的交通条件进行审查。 

4、人防办对初步设计的人防设计进行审查。 

5、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 

6、市政部门、环保局、卫生局、地震局等相关部门对初步设计的相关专业内容进行审查。 

7、建委制发初步设计批复,并对落实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 

8、建委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政策性审查,根据业主单位意见,核发技术性审查委托通知单。 

9、建委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发出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发放《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四、规划报建图审查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公安消防支队进行消防设计审查。 

2、人防办进行人防设施审查。 

3、建委、市政部门、园林局、环保局、卫生局按职责划分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变更部分的规划设计补充核准规划设计条件,在建设单位缴纳有关规费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五、施工报建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建设单位办理施工报建登记。 

2、建设方对工程进行发包,确定施工队伍。招标类工程通过招标确定施工队伍,非招标类工程直接发包。 

3、建委组织职能部门对工程开工条件进行审查,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六、商品房预售许可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

1、以下证明材料: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2、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 

3、工程施工合同;

4、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竣工交付日期、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并应当附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 

七、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机构)对建设单位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进行备案审查。 

2、财政部门对建设项目应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进行核实验收。 

3、规划部门、市政部门、水利局、环保局、文化局、卫生局、公安消防支队、园林局以及其他需要参加验收的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验收。规划部门根据上述部门和本部门验收情况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 

4、建委综合各部门验收、审查意见,对符合审核标准和要求的,出具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不符合标准或要求的,作退件处理并要求限期整改。 



第三部分 房地产项目权属初始登记阶段 

1、由房管局核准新建商品房所有权初始(大产权证)登记。 

2、开发商应提交材料:

(1)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

(3)用地证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权证;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施工许可证; 

(7)房屋竣工验收资料 

(8)房屋测绘成果;

(9)根据有关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以上几个阶段,需增加或减少的相关事项及时限,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会有不同的差异。各个程序的办理时间,绝大部分都少于15天,一般在7天内。所需要的费用,由于相当部分属于地方收费,所以就不再明细列表,更何况相对于房地产开发所获得的利润,行政审批费用可以忽略不计。

房地产开发报建流程

4. 房地产开发报建流程

工商登记
成交确认书
签订《出让合同》
土地测绘
规划设计条件
勘察报告
选址意见书
土地使用权登记(土地证)
项目立项
环评审批
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城市绿化工程许可证
工程规划许可证
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权证
施工、监理企业招投标
地震安评审批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雷电灾害防护装置设计审核
修建防空地下室许可
安全设施“三同时”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质量监督和安全报监
放验线、开工建设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

5. 关于房地产开发的报建流程

第一部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准备工作
在报行政机关审批之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办理好土地出让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院对待建项目进行研究并制作报告书,应附有详细的规划设计参数和效果图,并落实足够的开发资金。
第二部分,行政审批部分
根据我国当前法律、法规、规章,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程序一般共分六个阶段:1)选址定点;2)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4)规划报建图审查;5)施工报建;6)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一、选址定点阶段。此阶段一般办理以下事项:
1、计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项目立项。
2、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方式的审查。
3、建委办理投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4、环保局办理生产性项目环保意见书(表)。
5、文化局、地震局、园林局、水利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6、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人防办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布局审查。
2、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预审。
3、公安消防支队、公安交警支队、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环保局、园林局、文化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规划总图进行评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规划部门确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规划部门对初步设计的规划要求进行审查。
2、公安消防支队对初步设计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查。
3、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初步设计的交通条件进行审查。
4、人防办对初步设计的人防设计进行审查。
5、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
6、市政部门、环保局、卫生局、地震局等相关部门对初步设计的相关专业内容进行审查。
7、建委制发初步设计批复,并对落实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
8、建委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政策性审查,根据业主单位意见,核发技术性审查委托通知单。
9、建委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发出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发放《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四、规划报建图审查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公安消防支队进行消防设计审查。
2、人防办进行人防设施审查。
3、建委、市政部门、园林局、环保局、卫生局按职责划分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变更部分的规划设计补充核准规划设计条件,在建设单位缴纳有关规费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五、施工报建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建设单位办理施工报建登记。
2、建设方对工程进行发包,确定施工队伍。招标类工程通过招标确定施工队伍,非招标类工程直接发包。
3、建委组织职能部门对工程开工条件进行审查,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六、商品房预售许可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
1、以下证明材料: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2、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
3、工程施工合同;
4、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竣工交付日期、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并应当附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
七、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机构)对建设单位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进行备案审查。
2、财政部门对建设项目应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进行核实验收。
3、规划部门、市政部门、水利局、环保局、文化局、卫生局、公安消防支队、园林局以及其他需要参加验收的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验收。规划部门根据上述部门和本部门验收情况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
4、建委综合各部门验收、审查意见,对符合审核标准和要求的,出具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不符合标准或要求的,作退件处理并要求限期整改。
第三部分房地产项目权属初始登记阶段
1、由房管局核准新建商品房所有权初始(大产权证)登记。
2、开发商应提交材料:
(1)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
(3)用地证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权证;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施工许可证;
(7)房屋竣工验收资料
(8)房屋测绘成果;
(9)根据有关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以上几个阶段,需增加或减少的相关事项及时限,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会有不同的差异。各个程序的办理时间,绝大部分都少于15天,一般在7天内。

关于房地产开发的报建流程

6. 详细的房地产开发报建流程

房地产开发报建流程
1、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要点批复阶段

2、项目公司设立、立项、环境评估、房地产开发资质

3、总平面审查阶段

4、管线综合审查、排水许可证

5、单体审查、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6、消防和人防专项审查

7、节能审查、施工图审查

8、余泥排放许可、噪音排放许可、夜间连续施工许可

9、质量监督、安全监督

10、施工招投标、监理报建

7. 房地产开发报建流程

立项批复
选址意见书
土地证
地名申报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环评报告
水保方案设计所需资料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消防审核申报表
人民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表
规划审查必须报送文件
建筑特色化审查报建材料
规划设计方案申报
施工图审查要件
建筑设计方案申报
监理招投标及合同备案
施工招投标及合同备案
设计合同审查备案
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备案
委托质量监督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施工用水申请
施工用电申请
办理临时占道、开口
物价审批
物业管理备案
初始登记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房地产开发报建流程

8. 详细的房地产开发报建流程

报建程序
一、建设单位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领取建设工程项目登记表。
二、按登记表内容及要求认真填写登记表。
三、将登记表报送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
四、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登记表并交验立项批准文件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投资许可证及资金证明。
五、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代理机构审核签署意见后,发还建设单位项目登记表,进入施工图文件审查程序。

扩展资料:
报建内容主要有:
(1)工程名称;
(2)建设地点;
(3)投资规模;
(4)资金来源;
(5)当年投资额;
(6)工程规模;
(7)开工、竣工日期;
(8)发包方式;
(9)工程筹建情况。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十条 确定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和城市规划、房地产开发年度计划的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经计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还应当报计划主管部门批准,并纳入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第十一条 确定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坚持旧区改建和新区建设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开发基础设施薄弱、交通拥挤、环境污染严重以及危旧房屋集中的区域,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遗产。
第十二条 房地产开发用地应当以出让方式取得;但是,法律和国务院规定可以采用划拨方式的除外。
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者划拨前,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对下列事项提出书面意见,作为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者划拨的依据之一: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性质、规模和开发期限;
(二)城市规划设计条件;
(三)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要求;
(四)基础设施建成后的产权界定;
(五)项目拆迁补偿、安置要求。
第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建立资本金制度,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不得低于20%。
第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开发建设应当统筹安排配套基础设施,并根据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实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报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