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套汇行为

2024-05-12

1. 什么叫套汇行为

套汇行为:
1、违反国家规定,以人民币支付或者以实物偿付应当以外汇支付的进口货款或者其他类似支出的,但是合法的易货贸易除外;
2、以人民币为他人支付在境内的费用,而由对方给付外汇的;
3、明知用于非法套汇而提供人民币资金或者其他服务的;
4、以虚假或者无效的凭证、合同、单据等向外汇指定银行骗购外汇的;
5、以其他方式非法套汇的。

什么叫套汇行为

2. 哪些行为构成逃汇

法律分析:以下行为构成逃汇:
1、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在境外的;
2、不按照国家规定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的;
3、违反国家规定将外汇汇出或者携带出境的;
4、未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将外币存款凭证、外币有价证券携带或者邮寄出境的;
5、明知用于逃汇而提供人民币资金或者其他服务的;
6、以其他方式逃汇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或者将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数额较大的;
对单位判处逃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 哪些行为构成逃汇

法律分析:以下行为构成逃汇:
1、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在境外的;
2、不按照国家规定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的;
3、违反国家规定将外汇汇出或者携带出境的;
4、未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将外币存款凭证、外币有价证券携带或者邮寄出境的;
5、明知用于逃汇而提供人民币资金或者其他服务的;
6、以其他方式逃汇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或者将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数额较大的;
对单位判处逃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哪些行为构成逃汇

4. 逃汇套汇罪的构成特征和刑事责任是什么?

逃汇套汇罪的概念逃汇套汇罪是指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违反外汇管理法规,在境外取得的外汇,应该调回境内而不调回,或不存入国家指定的银行,或者把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或采用各种非法手段用人民币或物资换取应售给国家的外汇或外汇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逃汇套汇罪的构成特征根据《补充规定》第9条的规定,逃汇套汇罪的主要特征如下:
①犯罪客体。该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的外汇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第3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禁止外币流通、使用、质押,禁止私自买卖外汇,禁止以任何形式进行套汇、逃汇。”逃套外汇的行为就是直接违反上述外汇管理规定,破坏国家对外汇实行统一管理、经营制度的行为。
②犯罪客观方面。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外汇管理法规,在境外取得的外汇,应该调回境内而不调回,或者不存入国家指定的银行,或者把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或非法套取国家外汇或外汇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③犯罪主体。根据《补充规定》第9条的规定,是公有制单位。即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团体。
④犯罪主观方面。主观上只能表现为犯罪的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是违反外汇管理法规的逃套汇行为而故意实施这种行为,并且有时还须具备非法牟利的目的。
逃汇套汇罪的刑事责任根据《补充规定》第9条第1款之规定,我国对逃汇套汇罪的刑事责任,实行“双罚制”原则,即对公有制单位判处罚金,而对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5. 逃汇的主要行为有哪些

一、逃汇罪的主要行为有哪些
1、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在境外的;
2、不按照国家规定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的;
3、违反国家规定将外汇汇出或者携带出境的;
4、未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将外币存款凭证、外币有价证券携带或者邮寄出境的;
5、明知用于逃汇而提供人民币资金或者其他服务的;
6、以其他方式逃汇的。
二、逃汇罪的处罚
1、逃汇罪的依据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第3条之规定。
2、逃汇罪的惩罚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或者将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数额较大的,对单位判处逃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单位判处逃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逃汇罪的犯罪构成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本罪是故意犯罪,要求行为人对本罪的构成要件事实有认识,包括对犯罪对象、行为性质、客体要件、因果关系等的认识。也就是说,行为人必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在逃汇。当然,这种认识并不需要行为人了解关于逃汇的具体法规,只要行为人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即可。本罪虽然是故意犯罪,但并不以牟利为目的。虽然刑法学界有人主张此罪要以牟利为目的。

逃汇的主要行为有哪些

6. 逃汇的行为类型有哪些

1、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在境外的。根据《外汇管理条例》规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对于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应当按照国务院关于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的规定及时调回境内按市场汇率全部卖给外汇指定银行,不得存放境外,不得开立外汇帐户保留外汇。所谓经常项目收入,包括出口或者先支后收转口货物及其他交易行为收入的外汇;境外贷款项目收入的外汇;国际招标中标收入的外汇;海关监管下境内经营免税商品收入的外汇;交通运输、邮电、旅游、广告、咨询、展览、寄售、维修、保险等业务及各类代理业务提供商品或服务收入的外汇;行政、司法机关收入的各项规费、罚没款等;土地使用权、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无形资产转让收入的外汇;向境外出售房地产及其他资产收入的外汇;境外投资企业的外汇利润;境外资产的外汇收入;对外索赔收入的外汇;退回的保证金等。违反上述规定,将应调回国内的外汇不调回国内,而存放境外就展这种行为的逃汇。
2、不按照国家规定将外汇卖给指定银行的。
3、违反国家规定汇出外汇或者携带出境的,如以投资的名义将外汇转移至国外的。
4、未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擅自将外币存款凭证、外币有价证券携带或者邮寄出境的。
5、其他逃汇的行为。
一、逃汇罪和走私罪有什么区别?
1、所侵犯的客体不同。本罪的客体是国家的外汇管理制度,其与进出口贸易及其关税无关;而走私罪的客体则是对外贸易管制,后者这种管制的目的是通过对进出口货物的监督、管理与控制,防止偷逃关税及其阻止或限制不该进出口的物资进出口。它与进口贸易及其关税紧密联系在一起。
2、所侵犯的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仅限于外汇;走私罪的对象却比本罪广泛得多,它包括外汇在内的一切禁止或限制进出境的货物与物品或者应当缴纳关税的货物及物品。
3、客观方面的表现形式不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逃汇的行为。逃汇的外在形式是将境外取得的外汇应当调回境内而不调回,或把境内的外汇私自转移到国外等;而走私罪的客观行为却是行为人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货物、物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4、犯罪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其仅限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以及这些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除此之外,均不能构成本罪。自然人构成犯罪时,显然必以单位构成犯罪为前提,否则,亦不能构成本罪;走私罪的主体则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此外,单位亦可构成其罪。
5、本罪为具体罪名;而走私罪则为种罪名,其包括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文物罪等多个具体罪名。

7. 套汇行为的表现及其处罚是什么

   
     问:试述套汇行为的表现及其处罚。 
     校解析答案: 下列行为属于套汇行为:(1)除经外汇管理局批准或者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以人民币偿付应当以外汇支付的进口货款或者其他款项的;
    (2)境内机构以人民币为驻外机构、外国华机构、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短期入境的个人支付其在国内的各种费用,由对方付给外汇,没有卖给国家的;
    (3)驻外机构使用其在中围境内的人民币为他人支付各种费用,由对方付给外汇的;
   
    (4)外国驻华机构、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及其人员,以人民币为他人支付各种费用,而由他人以外汇或者其他相类似的形式偿还的;
    (5)未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派往外国或者港澳活动所得购买物品或者移作他用,以人民币偿还的;
    (6)境内机构以出口收汇或者其他收人的外汇抵偿进口物品费用或其他支出的等。
     对套汇行为的处罚方式有: (1)责令其限期调回,强制收兑,及罚款等;(2)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刚刚查询了10月份的自考成绩,《房地产法》83分,《票据法》62分,《外国法制史》67.5分,皆大欢喜!历时数年,终于将要毕业了。感谢站的老师,谢谢!
    我是河北的,10月考了三门,全过了。《统计学概论》73分,《财务管理学》80分,《成本会计》77分。感谢网校的老师。特别感谢讲统计的文龙老师,讲财管的张家伦老师,让我受益非浅,一次性通过了考试。

套汇行为的表现及其处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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