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项目

2024-05-14

1.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项目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项目

2.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法律分析:目前,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14项内容。
即: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第十五条 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是指维护人体健康所必需、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公民可公平获得的,采用适宜药物、适宜技术、适宜设备提供的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护理和康复等服务。
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由国家免费提供。

3.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法律分析: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我国政府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开展服务项目所需资金主要由政府承担,城乡居民可直接受益。
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 2019年1月1日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除原来的十二项外,还有一些新划入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地方病防治,职业病防治,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人禽流感、SARS防控项目,鼠疫防治,国家卫生应急队伍运维保障管理,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基本避孕服务项目,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地中海贫血防控项目,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项目,健康素养促进项目,国家随机监督抽查项目,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管理,人口监测项目,卫生健康项目监督管理等工作。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4.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2、健康教育;3、预防接种;4、儿童健康管理;5、孕产妇健康管理;6、老年人健康管理;7、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8、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9、肺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10、中医药健康管理;11、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12、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基本公共卫生与普通意义上的医疗服务是有一定差距的。为了能够公平、效率、合理地配置基本公共卫生资源,必须要明确什么是基本公共卫生。城乡卫生行政人员委员会对基本公共卫生定义基本公共卫生是通过评价、政策发展和保障措施来预防疾病、延长人寿命和促进人的身心健康的一门科学和艺术。在我国农村的部分行政决策者受经济利益驱动,更重视一些可以短期收益的项目,削弱了政府对于基本公共卫生的重视程度和行政干预力度。政府对于基本公共卫生并没有十分明确的分工和职责范围,尤其是对于农村基本公共卫生的政府职责更是含混不清。因此,尽快明确各级政府的职责和任务,以利于各自履行其职责是当务之急。法律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卫生防疫机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一)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而继续营业的;(二)未获得“健康合格证”,而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三)拒绝卫生监督的;(四)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罚款一律上交国库。

5. 基本公共卫生资金怎么使用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用于为城乡居民购买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和重性精神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实行预拨制和考核结算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根据年度预算总额,采取按月预拨或按一定比例预拨。年终或项目实施周期结束后,财政部门根据卫生、财政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的考核结果,结算财政补助资金,并于次年1月底之前拨付项目实施单位。市、县(区)政府对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技术指导等工作可适当安排经费予以支持。
各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采取报账制管理。具体报账办法,由各市、县(区)财政部门会同卫生部门制定。
各项目实施单位应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统计制度,记录、汇总服务日期、对象、数量、质量、提供人等详细资料,经单位负责人签字认定后,每月上报市、县(区)卫生、财政部门审定后归档备查。
资金应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其中:用于村卫生室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的项目资金,原则上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总额30%左右。

基本公共卫生资金怎么使用

6.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国家对服务项目补助经费是多少?

2011年,各级政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为人均25元,全国经费补助总额达到325亿元。人均补助标准比2009年的15元提高了10元,主要用于扩大服务覆盖人群以及增加服务项目和内容。今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经费补助及其项目内容还会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公共卫生服务需要和财政承受能力等适时进行调整。地方政府可结合当地实际,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础上,增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和经费补助标准。

7.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目前,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14项内容。即: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法律依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一览表》类别 一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二 健康教育 三 预防接种 四 0~6岁儿童健康管 五 孕产妇健康管理 六 老年人健康管理 七 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八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九 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 十 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管理 十一 中医药健康管理 十三 免费提供避孕药具 十四 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哪些

8. 基本公共卫生资金怎么使用?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用于为城乡居民购买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和重性精神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实行预拨制和考核结算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根据年度预算总额,采取按月预拨或按一定比例预拨。年终或项目实施周期结束后,财政部门根据卫生、财政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的考核结果,结算财政补助资金,并于次年1月底之前拨付项目实施单位。市、县(区)政府对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技术指导等工作可适当安排经费予以支持。
各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采取报账制管理。具体报账办法,由各市、县(区)财政部门会同卫生部门制定。
各项目实施单位应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统计制度,记录、汇总服务日期、对象、数量、质量、提供人等详细资料,经单位负责人签字认定后,每月上报市、县(区)卫生、财政部门审定后归档备查。
资金应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其中:用于村卫生室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的项目资金,原则上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总额3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