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已经提取企业发展基金能转回未分配利润

2024-05-16

1. 外商投资企业已经提取企业发展基金能转回未分配利润

你好,[微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外资企业依照中国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应当提取储备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储备基金的提取比例不得低于税后利润的10%,当累计提取金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由外资企业自行确定。因此,外资企业的企业发展基金并非必须提取,已经提取的,可以转回未分配利润,重新分配【摘要】
外商投资企业已经提取企业发展基金能转回未分配利润【提问】
你好,[微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外资企业依照中国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应当提取储备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储备基金的提取比例不得低于税后利润的10%,当累计提取金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由外资企业自行确定。因此,外资企业的企业发展基金并非必须提取,已经提取的,可以转回未分配利润,重新分配【回答】
会计法上只针对法定提取的基金规定不能转回,而外资企业的企业发展基金并非法定提取的基金。【回答】

外商投资企业已经提取企业发展基金能转回未分配利润

2. 关于外资企业年末提取【储备基金】的用途,在哪个文件或者法规上可以找到?

以前需提取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五十八条 外资企业依照中国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应当提取储备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储备基金的提取比例不得低于税后利润的10%,当累计提取金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由外资企业自行确定。外资企业以往会计年度的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往会计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与本会计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一并分配。

2006年开始实施新的公司法,取消上述要求,内外资统一,仅需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
公司法: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关于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具体用途关于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具体用途,《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第五十七条“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应当用于企业职工的非经常性奖励或者各项集体福利,其中形成的房屋、设施等资产,不得作为企业的财产”之规定,对于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具体用途应当还是比较明确的,即用于对职工的非经常性奖励,例如重大贡献、重大成果、特别优异表现等的奖励;以及用于职工的集体福利,例如建造、修缮职工的住房等。

但对于储备基金的用途,不无文件予以规定,提取储备基金的目的是为了提高企业的抗风险能力,毕竟外企的根基不在境内。所以储备基金一般保留用于垫补企业的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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