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资产减值损失可以转回,哪些不可以转回

2024-05-16

1. 哪些资产减值损失可以转回,哪些不可以转回

一、存货减值:可以转回,如果已经计提减值的产品已经销售,要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减值。
二、金融资产: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计提减值。
2、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以转回。
3、应收账款和贷款可以转回。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以转回。(如果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股票投资不是通过损益转回)
三、递延所得税资产:可以转回(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四、固定资产:不可以转回。
五、无形资产:不可以转回。
六、投资性房地产:
1、成本计量不可以转回。
2、公允价值计量不计提减值。
七、长期股权投资:不可以转回。
为便于按常规程序进行会计处理,于本期期初对上期期末应计项目的调整分录进行转回而编制的会计分录。按照权责发生制的要求,企业应于会计期末为应计费用和收入项目编制必要的分录,但这些费用的实际支付和收入的实际收现却发生在以后的会计期间。
为了便于在费用支付和收入的实际收现时按照常规的程序进行会计处理,同时也为了避免在两个连续的会计期间内重复反映同一项收入和费用,会计人员往往在下一个会计期间之初,为应计费用和收入项目(如期末应付工资、应付利息、应计营业收入等)编制转回分录。

哪些资产减值损失可以转回,哪些不可以转回

2. 哪些资产减值损失可以转回?哪些不可以转回?

一、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转回,主要都是些长期资产,具体包括以下资产:
1、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2、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3、固定资产。
4、生产性生物资产。
5、无形资产。
6、商誉。
7、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和井及相关设施。
二、可以转回的主要涉及:应收账款、存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
这些可以转回的减值只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股权投资是通过其他综合收益科目转回,其他都是通过损益转回的。

流动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一般认为,流动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如果在持有期间减记资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转回。
非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即使以后价值回升,其减值准备在持有期间也不可以转回。
但是金融资产比较特殊,尽管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属于非流动资产,但是如果价值回升,其减值准备也可以在允许的范围内转回。

3. 资产减值损失 哪些资产减值可以转回?

不是说所有的资产减值损失都是不能转回的,只是针对特定的资产类别,如固定资产等,其减值准备不得转回,而存货的减值准备,是可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转回的。
不可转回的有:
1)长期股权投资
2)成本模式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3)固定资产
4)生产习惯生物资产
5)油气资产
6)无形资产
7)商誉
可转回的有:
1)应收帐款
2)持有到期投资
3)存货

扩展资料:
资产减值损失是指因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额而造成的损失。 新会计准则规定资产减值范围主要是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除特别规定外的其他资产减值的处理。
《资产减值》准则改变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的减值准备计提后可以转回的做法,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消除了一些企业通过计提秘密准备来调节利润的可能,限制了利润的人为波动。资产减值损失在会计核算中属于损益类科目。
损失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应当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但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记入当期损益 。

参考资料:
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 哪些资产减值可以转回?

4. 什么情况下,资产减值损失转回和减少?

一、应收款项减值损失的确认。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若证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应当将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和转回。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按照成本与可变净现值孰低计量。可变净现值低于成本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如果减值因素已经消失我减值的金额应在原以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恢复。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金额的确定
(1)企业对子公司、合营企业以及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将该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2)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将该股权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四、固定资产减值。固定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企业应该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同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 不得转回。
五、无形资产减值。如果无形资产的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则应当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5. 哪些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允许转回?

一、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的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工程物资减值、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和井及相关设施减值准备等。
二、资产减值损失是指因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额而造成的损失。 新会计准则规定资产减值范围主要是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除特别规定外的其他资产减值的处理。《资产减值》准则改变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的减值准备计提后可以转回的做法,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消除了一些企业通过计提秘密准备来调节利润的可能,限制了利润的人为波动。资产减值损失在会计核算中属于损益类科目。
三、企业根据资产减值等准则确定资产发生的减值时: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工程物资——减值准备
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商誉——减值准备
贷款损失准备
抵债资产——跌价准备
损余物资——跌价准备等

哪些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允许转回?

6. 哪些资产减值损失可以转回啊!?哪些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转回!?

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资产的主要特征之一是它必须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如果资产不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或者带来的经济利益低于其账面价值,那么,该资产就不能再予确认,或者不能再以原账面价值予以确认,否则将不符合资产的定义,也无法反映资产的实际价值,其结果会导致企业资产虚增和利润虚增。因此,当企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即表明资产发生了减值,企业应当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并把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企业所有的资产在发生减值时,原则上都应当及时加以确认和计量,但是由于有关资产特性不同,其减值会计处理也有所差别,因而所适用的具体准则不尽相同。《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主要规范了企业下列非流动资产的减值会计问题:(1)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2)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3)固定资产(包括在建工程、工程物资);(4)生产性生物资产;(5)无形资产;(6)商誉;(7)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和井及相关设施等。这里的“资产”不包括:存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消耗性生物资产、建造合同(建造承包商正在建造的资产,类似于工业企业的在产品,性质上属于建造承包商的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融资租赁中出租人未担保余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资产等,该类资产减值适用相关准则的规定。
企业在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计算了资产可收回金额后,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企业当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反映在其利润表中,而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应当作为相关资产的备抵项目,反映于资产负债表中,从而夯实企业资产价值,避免利润虚增,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了正确核算企业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和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企业应当设置“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反映各类资产在当期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同时,应当根据不同的资产类别,分别设置“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长期股散投资减值准备”、“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等科目。
企业根据资产减值准则规定确定资产发生了减值的,应当根据所确认的资产减值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等科目。在期末,企业应当将“资产减值损失”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该科目应当没有余额。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应当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比如,固定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后,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将根据计提的减值准备相应抵减,固定资产在未来计提折旧时,应当按照新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基础计提每期折旧。
考虑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发生减值后,一方面价值回升的可能性比较小,通常属于永久性减值;另一方面从会计信息谨慎性要求考虑,为了避免确认资产重估增值和操纵利润,资产减值准则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以前期间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在资产处置、出售、对外投资、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方式换出、在债务重组中抵偿债务等时,才可予以转出。

7. 哪些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允许转回?

一、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的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工程物资减值、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和井及相关设施减值准备等。二、资产减值损失是指因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额而造成的损失。新会计准则规定资产减值范围主要是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除特别规定外的其他资产减值的处理。《资产减值》准则改变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的减值准备计提后可以转回的做法,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消除了一些企业通过计提秘密准备来调节利润的可能,限制了利润的人为波动。资产减值损失在会计核算中属于损益类科目。三、企业根据资产减值等准则确定资产发生的减值时:借:资产减值损失贷: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工程物资——减值准备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贷款损失准备抵债资产——跌价准备损余物资——跌价准备等

哪些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允许转回?

8. 什么情况下,资产减值损失转回和减少?

一、应收款项减值损失的确认。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若证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应当将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和转回。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按照成本与可变净现值孰低计量。可变净现值低于成本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如果减值因素已经消失我减值的金额应在原以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恢复。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金额的确定
(1)企业对子公司、合营企业以及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将该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2)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将该股权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四、固定资产减值。固定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企业应该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同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
不得转回。
五、无形资产减值。如果无形资产的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则应当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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