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写办幼儿园申请

2024-05-16

1. 怎么写办幼儿园申请

怎么写办幼儿园申请
为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切实提高公民素质,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贡献一分力量,我们在深入调查、反复论证的基础上,进行了充分的准备,特申请开办-----特色幼儿园。

  幼儿园名称:

  ------幼儿园

  幼儿园性质:

  教育事业的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

  建立地点:------中心大街--路--号,交通便利、环境优雅,现有房屋15间,占地面积1200平方米,除正规的教室外,还有标准化的教师办公室、厨房、休息室,院内场地较大,儿童有足够的活动空间。

  班型设置:现设有大、中、小班13个班,

  教师员工:幼儿教师16名,保育员3名,保健员1名,

  办园宗旨:

  爱心与创新同重 质量与诚信发展

  情商与智商共育 个性与群体相宜

  人格与体格并重 教育与保育结合

  启蒙与创新相承 人文与科技同步

  主题与特色相融 课堂与家庭互动

  办学目标:

  我幼儿园以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机能协调发展为已任,认真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逐步发展幼儿园正确运用感官和运用语言交流的基本能力,促进幼儿对环境的认识,培养孩子诚实、勇敢、好问,友爱的良好习惯和活泼开朗的性格。萌发幼儿爱家乡、爱祖国、爱集体、爱劳动的情感。由于培养目标正确,与现在幼儿身心发展相适应,我园培养出的幼儿在德、智、美、体、劳等方面均得到了家长及小学教师的认可,我园的生源及规模不断壮大。

  坚持保教相结合的原则,团结、奉献、求实、创新,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把幼儿园办成孩子温馨的家、家长放心、有特色上等级的良好幼儿园。师资质量保证。教师持证上岗。精心育苗、无私奉献。

  以教代会为载体,以村为依托,注重人文与生态关怀,办特色教育,创教育品牌,迎来璀璨阳光。

  课程设置:

  开设有语言、认知、英语、、音乐、美术、、游戏识字、社会公德教育、手指操、幼儿娱乐设施齐全。置力于全面提高儿童的德、智、体、美、劳的全面素质能力。

  办园能力:

  幼儿园主办人具备的条件:社交变通 教师精良

  1.幼儿园秉承“一切为了促进孩子全面发展和为家长服务”的办园宗旨,坚持“以人为本,以诚取信,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谋发展”的经营理念

  2.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培育一支精良的师资队伍是办好幼儿园的根本。我们以公开招聘的形式,精选教师,形成学历合格专业对口的以青年教师为主体的师资队伍。从长远目标着想,坚持把提高师资队伍的综合素质是我园管理的重要日程。

  建筑和环境:

  1. 成熟的办园经验,超强的师资阵容。

  2. 办园规模不断扩大,安全教育及效果已走在了其他幼儿园的前列。

  3. 设施建设齐全、人员配置精良、保教保健到位。

  资金保障:

  1.幼儿园办园资金来源合法且充足自己的房屋,办园启动资金最低不少于15万元。

  2.建设具有时代气息,与教育相适应的人文环境是我园强化奠定的物质基础。

  申请人;--------------

怎么写办幼儿园申请

2. 幼儿园办学申请

每个地方政策不一样,但是应该大同小异,以下是一个省的,提供参照:
第二章   设 立
 
第七条  民办幼儿园的审批依法由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应遵循“先审批、后举办”的原则,举办民办幼儿园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报送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境外的组织和个人在本省合作举办民办幼儿园,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第八条  建设、规划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在城镇规划中合理确定幼儿园的布局和位置,在城镇改造和城市小区建设的过程中,要建设与居住人口相适应的幼儿园。新区建设和旧区改造的幼儿园由当地政府统筹规划,利用各种资源合理安排。
   第九条 举办民办幼儿园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幼儿园的设置符合本省和所在市、县(区)教育发展规划。
  (二)举办民办幼儿园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幼儿园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有符合国家教育方针的办学宗旨;有符合规范的园名;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四)有合法的幼儿园章程、组织机构,有符合国家要求的教职工队伍。
  (五)幼儿园设置在安全的区域内,周围无污染源,无危险和安全(含消防)隐患;幼儿园的园舍、场地、设施、设备以及环境卫生、卫生保健安全(含消防)状况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六)有必备的办学资金、稳定的经费来源。
 第十条申请筹设民办幼儿园,园舍、设备、师资等按照《××省举办幼儿园(班)基本条件》(×教[2000]幼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办报告及审批申请表;
(二)规范的名称和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三)拟任法人及其他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四)拟聘任的工作人员的相关资格证明;
(五)拟办民办幼儿园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六)拟办民办幼儿园的章程草案和发展规划(包括办学宗旨、规划目标、教育教学原则、招收对象和范围、师资队伍构成、课程计划、拟使用的教育教学指导用书等);
(七)公安消防部门提供的消防安全审核意见;
(八)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食堂《食品卫生许可证》;
(九)有资质的健康检查单位提供的工作人员健康证明书。
(十)属捐赠性质的资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十一)租赁房舍的,应持租赁期不少于3年的租赁合同;
(十二)联合举办的,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交联合办学协议书。
第十一条  拟办民办幼儿园须提交章程和发展规划,应当包括以下事项:
  (一)园名、园址;
  (二)办园宗旨、办园规模、教育形式;
  (三)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产生、罢免的程序;
  (四)组织管理制度;
  (五)资产管理和使用的原则;
  (六)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
(七)章程修改程序及其他必须由章程规定的事项。
 第十二条  民办幼儿园的园名应按照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执行,经教育部门审核后报送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准”手续。未经县(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不得带有与实际不符的或易产生误导作用的词语,不得以“实验”、“学科”、“课程”、“艺术”、“双语”、“国际”、“特色”等冠名。冠以“国际”名称的民办幼儿园只能以外籍子女为主要招生对象。
第十三条 民办幼儿园的审批程序:
 举办者向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正式设立申请或筹设申请,同时提供本办法第十一条要求提供的有关材料。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幼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布局要求以及申办者的条件进行审批。
 对申请正式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个月内对审核合格者给予书面批复并颁发办学许可证。
 对申请筹设的民办幼儿园,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下发书面批复及筹设批准书。筹设工作应在1年内完成,同时,提出正式设立申请;超过1年的应当重新申报筹设。
    第十四条 民办幼儿园持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后,应当到民政部门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并经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后方可招生。
第十五条 停办民办幼儿园,应在停办前两个月到原审批机关办理停办手续。并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变更法定代表人、园名、地址,应报审批机关审核同意后,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未经审批机关核准同意,不得变更法定代表人、园名、地址。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