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比例是多少

2024-05-10

1.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比例是多少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比例,根据《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第三条规定,超限额的职工教育经费需作纳税调整。即:企业税前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2018年以后必须在计税工资薪金总额8%以内。超过扣除限额的部分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一般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与高新技术企业的限额统一,从2.5%提高至8%。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2、职工教育经费的税前扣除原则:必须实际发生,企业该项支出,必须实际发生,仅仅计提,而未实际发生的支出不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拓展资料:《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完善经费提取与使用的监督(一)企业工会应当积极组织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切实维护职工的学习权利,督促企业履行对职工的培训义务,并依据已签订的集体合同中有关职工教育培训的条款参与监督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提取与使用。(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企业审计等有关部门要分别履行监督企业提取与使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职责。(三)企业应将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提取与使用情况列为厂务公开的内容,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报告,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公开,接受职工代表的质询和全体职工的监督。(四)各级劳动保障、审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与使用情况的监督,引导企业落实职工培训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培训任务。(五)充分发挥公众舆论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实施监督的作用,促进企业按要求承担职工教育与培训义务。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比例是多少

2. 按规定比例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是多少

教育经费准予扣除的比例为2.5%

职工教育经费是指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用于职工教育事业的一项费用,是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而支付的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
除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3.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比例是多少

法律分析:扣除比例为2.5%
法律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二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比例是多少

4.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比例是多少?

法律分析:
扣除比例为2.5%

法律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二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5. 2017年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比例

律师解析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比例主要如下:      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3、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一条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二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017年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比例

6.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比例是多少

法律分析: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法律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二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7. 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标准是什么

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标准是,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按照工资薪金总额百分之八限额税前扣除。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百分之八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用于职工教育事业的一项费用,是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而支付的费用。职工教育经费是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用于职工教育事业的一项费用。单位职工不但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享有集体福利的权利,还有接受岗位培训、后续教育的权利,为此需要一定的教育经费。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也是单位的一项流动负债。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和使用在应付职工薪酬账户进行核算。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和使用在应付职工薪酬账户进行核算。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来源在统一单位和统一核算的公司包括施工企业,可在工资总额百分之二点五至百分之五的范围内掌握开支,直接列入生产成本流通费。如有不足,其不足部分,属于企业开发新技术、研究新产品的技术培训费用的,可直接在成本中列支,属于其他的职工培训费用,则仍在企业税后留利中开支。工会经费中的职工业余教育费,仍然用于职工业余教育方面。基层工会一般可在其留成经费行政拨交工会经费的百分之六十部分的百分之二十五范围内列入工会预算掌握使用。原规定由企业成本或营业外开支的有关职工教育的经费,都改在工资总额百分之二点五范围内开支,营业外不再列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五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经费支出,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在财政预算中单独列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标准是什么

8. 按税收规定比例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有哪几种税前扣除标准  1、2.5%比例  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的基础性政策是《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除特殊规定外,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一律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范围内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2、8%比例  一是高新技术企业。原来只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才可以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范围内税前扣除,财税[2015]63号文件将其扩大到全国所有高新技术企业。这里所称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注册在中国境内、实行查账征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是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65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3、职工培训费用全额扣除  一是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第六条规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是航空企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三条规定:“航空企业实际发生的飞行员养成费、飞行训练费、乘务训练费、空中保卫员训练费等空勤训练费用,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可以作为航空企业运输成本在税前扣除。”  三是核电企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第四条规定:“核力发电企业为培养核电厂操纵员发生的培养费用,可作为企业的发电成本在税前扣除。企业应将核电厂操纵员培养费与员工的职工教育经费严格区分,单独核算,员工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得计入核电厂操纵员培养费直接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例如: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190+10)×2.5%=5(万元),实际发生4万元,上年结转剩余未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1.5万元,所以总计5.5万元,可以税前扣除5万元,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4=1(万元),剩余0.5万元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