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居住证有效期几天

2024-05-09

1. 临时居住证有效期几天

居住证有效期为1年,每年都需要年审,需要带上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到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的。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一、居住证续签如何办理
(一)所需证明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居住证原件,在居住证有效期满前30日内办理延期手续。
3、如实填写《xx市流动人员/居住证信息登记表》。
4、需提供已经在居住地连续就业、经商6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泛指就业登记证明、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纳税凭证和居(村)委、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二)办理流程:
1、申办人带居住证到属地街道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提交资料;
2、填写表格。
二、居住证积分
《居住证》积分制度,是大型和特大型城市为了保障境内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人口服务和管理,提高政府服务水平,促进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实行的一项管理办法。一般来说,凡在这个城市工作、居住,持有当地《居住证》境内的外来人员可以适用。《居住证》积分制度是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对在当地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的《居住证》持有人进行积分,将其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转化为相应的分值。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可以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由当地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在其行政区域内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公安、教育、卫生计生、工商、税务、住房保障房屋管理、民政、经济信息化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相关的服务和管理工作。《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基础指标包含年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当地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等指标。加分指标包括紧缺急需专业、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远郊重点区域、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表彰奖励、配偶为当地户籍人员等指标。减分指标包括提供虚假材料、行政拘留记录和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等指标。一票否决指标是指持证人有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记录或严重刑事犯罪记录的,取消申请积分资格。《居住证》持证人需要申请积分的,可通过互联网登录当地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模拟估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委托用人单位向注册地区(县)人才服务中心申请积分。经审核后,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可以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

临时居住证有效期几天

2. 临时居住证有效期

 临时居住证有效期
                      持有人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参加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或者其他社会保险,可享受相关待遇,为了保障外来人员的合法权益。下面是我分享的临时居住证有效期,快来看看吧!
     上海临时居住证有效期是多久? 
    1、临时居住证,所有人都可以办理,有效期是半年,要求半年到期前道相应派出所刷卡延期。
    2、居住证,有一定条件,如有房产,或者注册公司,或者与上海户籍人员结婚,达到相应条件可以办理此类居住证,一般有效期为一年。到期需要提供资料续办。
    3、A类居住证,实际是引进人才类居住证,一般为本科学历以上,由单位为个人办理,单位注册吸进100万以上,此类居住证有一年,三年,五年等,主要因劳动合同时间长短有关。到期也需要提供资料延期。
     办理上海临时居住证需要哪些材料? 
    1、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2、在本市的住所证明,如自有房屋的出示房地产权证、租赁房屋的由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或者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等。
    (投靠、就读类)来沪人员办理《上海市居住证》所需材料:
    1、填写来沪人员居住登记表(投靠、就读类);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3、在本市的住所证明,如自有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有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4、18-49周岁的申领人须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5、本市街道、镇(乡)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
    6、投靠类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须盖户口受理专用章)或婚姻证明,就读类须提供本市大、中专院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接受非学历教育的须提供本市非学历教育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7、投靠类须亲属提供户口信息(地址栏和本人信息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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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临时居住证办理需要多久?


临时居住证办理需要多久?

4. 临时居住证多久能办下来

临时居住证15个工作日左右能办下来。临时居住证办理流程如下:1、受理单位应当于2个工作日内,将制证信息上传至所在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制证信息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定工作,并将制证信息上传至市公安机关制证部门;2、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应当对基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上传和本中心直接受理登记的制证信息进行审核,对审核无误的,予以上传制证信息,对审核有误的,发回原受理单位审核处理,并说明原因;3、市公安机关制证部门应当自收到制证信息之日起13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件制作,并将居住证发至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居住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居住证发至原受理单位。【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3号)》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5. 临时居住证多久能办下来

临时居住证15个工作日左右能办下来。
临时居住证办理流程如下:
1、受理单位应当于2个工作日内,将制证信息上传至所在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制证信息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定工作,并将制证信息上传至市公安机关制证部门;
2、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应当对基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上传和本中心直接受理登记的制证信息进行审核,对审核无误的,予以上传制证信息,对审核有误的,发回原受理单位审核处理,并说明原因;
3、市公安机关制证部门应当自收到制证信息之日起13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件制作,并将居住证发至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居住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居住证发至原受理单位。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3号)》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临时居住证多久能办下来

6. 临时居住证办理要多久

法律分析:临时居住证办理时间各个地方规定不尽相同,一般办理时间在7-15日左右,具体情况可拨打各地区12345政府服务热线查询,或访问各地政府官网。全国的大部分城市都已经不再设置临时居住证,只有居住证,例如北京,上海,广东省等,且各地政府关于申领居住证的相关规定不一。一般在申领居住证之前,需要先申报居住登记,登记满半年且满足申领居住证条件者可以申领居住证,一般在15日内制发《居住证》,因特殊情况也可延长到30日。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7. 临时居住证办理要多长时间

法律分析:一般在申领居住证之前,需要先申报居住登记,登记满半年且满足申领居住证条件者可以申领居住证,一般在 15 日内制发《居住证》,因特殊情况也可延长到30日另外,对于不符合申领条件的,一般各地都要求一次性书面告知申领人。
法律依据:《居住证管理办法》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派出所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近期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上述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制作发放居住证。

临时居住证办理要多长时间

8. 临时居住证多久能办下来

临时暂住证办理要15日左右,最长不得超过30日。暂住人口应当在到达暂住地三日内,向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暂住人口管理站申报暂住登记,其中住宿在旅店的可以将住宿登记视为暂住登记。在开展居住证试点工作前发放的暂住证,持证人可凭有效的暂住证免费换领居住证。临时居住证办理流程如下:1、受理单位应当于2个工作日内,将制证信息上传至所在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制证信息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定工作,并将制证信息上传至市公安机关制证部门;2、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应当对基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上传和本中心直接受理登记的制证信息进行审核,对审核无误的,予以上传制证信息,对审核有误的,发回原受理单位审核处理,并说明原因;3、市公安机关制证部门应当自收到制证信息之日起13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件制作,并将居住证发至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居住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居住证发至原受理单位。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