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公积金怎么提取

2024-05-13

1. 沧州公积金怎么提取

品牌型号:HUAWEI Mate 40E Pro
系统版本:HarmonyOS3.0.0
软件版本:支付宝10.3.30
沧州公积金提取可以通过支付宝市民中心的公积金服务进行提取,具体操作如下:
点击支付宝市民中心中的公积金服务进行提取1、点击市民中心
在支付宝界面点击市民中心,打开市民中心选项。

2、点击公积金
在市民中心界面点击公积金,打开公积金选项。

3、打开公积金提取
在公积金界面点击公积金提取,打开公积金提取选项。

4、点击提取
在公积金提取界面点击租房提取。

5、点击提交
点击住房提取后点击同意授权书,在温馨提示中点击下一步,在租房提取界面填写信息后点击提交即可提取公积金。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八条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成员中,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建设、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占1/3,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1/3,单位代表占1/3。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应当由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人士担任。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

沧州公积金怎么提取

2. 沧州如何进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沧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时限及额度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房租支付超出家庭收入比例规定的;
(四)被纳入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五)遇有重大事故、重大灾难、重大疾病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六)离休、退休的;
(七)到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在集中封存账户管理两年以上未继续缴存或未办理转移的;
(十)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一)因参军、上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二)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三)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十四)其他依法允许提取的情形。职工符合本办法
(一)至
(五)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本人账户中存储余额不足的,可同时申请提取配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沧州住房公积金查询】沧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限和额度符合
(一)情形的,需在情形发生一年之内办理提取(提取期限以发票所载最后一次交款日期为计时起点)。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价格(费用)总额。符合
(二)情形的,贷款满一年后,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年还款本息总额,且账户内至少保留一年缴存额。符合
(三)情形的,每年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得高于超过家庭收入规定比例的房租部分总额。符合
(四)情形的,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保留10元余额。【大病提取公积金】符合
(五)情形的,需在事件发生2个月以内办理,大病住院的需在住院期间或出院后1个月内办理。提取金额不得超出事件所需个人承担费用总额。符合
(一)至
(五)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个人账户保留百元以下余额。符合
(六)至
(十三)情形的,提取个人账户内的全部余额,同时办理销户手续。

3. 沧州市公积金提取流程

沧州市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1、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所需材料;2、由单位按规定审核同意后开具一式三联套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预留印鉴后到所属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3、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4、对于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管理部人员应依据提取材料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为首次提取的职工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在购房发票上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5、管理部人员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  6、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接收管理部上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按银行分类汇总,核对无误后,办理资金的划拨,提取款项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指定的个人银行储蓄账户。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沧州市公积金提取流程

4. 沧州公积金提取

公积金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公积金的全称叫做住房公积保障金,是给与在职员工购买住房提供的基本保障,公积金是可以申请提取的,提取公积金有一定的流程,那么沧州公积金提取流程怎么走呢?下面我,带大家来详细了解一下吧。一、沧州公积金提取流程怎么走      步骤一:      提出申请:取工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步骤二:      等待通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步骤三:      公积金提取: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二、沧州公积金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价格(费用)总额。个人账户保留百元以下余额。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年还款本息总额,且账户内至少保留一年缴存额。      3、房租支付超出家庭收入比例规定:提取金额不得高于超过家庭收入规定比例的房租部分总额。个人账户保留百元以下余额。      (1)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住商品住房房租的提取额度=当年执行的公租房每平方米租金/70%×90m2×当年租房月数。      (2)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商品住房房租每年可提取最高额度为9260元。      4、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住房公积金账户保留10元余额。      5、遇有重大事故、重大灾难、重大疾病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金额不得超出事件所需个人承担费用总额。个人账户保留百元以下余额。      通过以上内容我们知道了沧州公积金提取流程是提出申请、等待通知、公积金提取,沧州公积金提取额度可以申请全额提取,也可以申请部分提取,沧州需要办理公积金提取的人员准备好相关材料和身份证明到相关机构办理即可,如果您还有任何其他疑问,

5. 在沧州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如下:
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在沧州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6. 沧州公积金提取以提取公积金吗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如果是第九种情况,应该是可以的

7. 沧州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手续

沧州公积金提取需要的手续:1、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每人各1份复印件每人各5份;2、申请人及配偶的户口簿原件每人各1份复印件每人各3份;3、申请人的婚姻关系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3份未婚或离异由街道办事处或相关部门出具证明;4、《职工住房公积金缴交情况证明》原件1份配偶如果缴存住房公积金,也需提供1份;5、《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书》原件3份工资收入应为实发工资并由负责人签章;6、评估报告书原件1份。公积金使用提取条件:1、购买商品房:须提供购房及已付购房款税控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2、购二手房:须提供房屋买卖契约、房地产转让税收证明书和契税完税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人须承诺半年内办理房产过户;3、购房改房的:需提供单位出售公有住房计算表原件及复印件;4、职工参加本单位集资建房:须提供房改部门同意单位集资建房的批复文件、集资建房协议书和有效付款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5、建造、翻建自住住房:须提供《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6、大修自住住房: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当地有资质的房屋鉴定部门出具的C级房屋鉴定书的原件及复印件;7、偿还住房贷款本息:须提供购房合同、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当期偿还贷款明细单或当期还贷存折原件及复印件;8、支付房租:被纳入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职工,须提供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支付房租、物业等与住房有关费用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沧州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手续

8. 沧州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手续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手续需携带以下资料到管理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1、《你所在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2、职工本人身份证(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提取人的身份证)。
按不同提取情形,还需分别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
(a)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商品房买卖(或预售、销售)合同(已实行备案登记制度的县(市、区)需先经备案登记)和各期购房款的收款收据。如已开具正式发票的,提供销售不动产(房屋)专用发票(发票联)(如专用发票原件已被产权登记发证部门收取的,可提供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和契税证原件)。
(b)购买“二手”住房的,提供房产买卖合同及税务部门开具的销售不动产(房屋)专用发票(发票联)或契税证。
(c)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买卖合同和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发票联),以及公有旧公房出售分户审批表的复印件。
(d)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提供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买卖)合同(或批准文件)和各期购房款的收款收据。如已开具正式发票的,提供销售不动产(房屋)专用发票(发票联)(如专用发票原件已被产权登记发证部门收取的,可提供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和契税证原件)。
(e)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提供房屋拆迁(或安置)协议书(或购买房屋协议书)和各期购房款的收款收据。如已开具正式发票的,提供销售不动产(房屋)专用发票(发票联)(如专用发票原件已被产权登记发证部门收取的,可提供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和契税证原件)。
(2)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乡镇或城镇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建房所需费用的预算或报告。
(3)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翻建房屋所需费用的预算或报告。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安全鉴定主管部门关于应该大修的鉴定报告书,以及大修房屋所需费用的预算或报告。
2、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而引起住房消费贷款的提取
(1)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住房消费贷款的提取
(a)提前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供提前还款单或提前还款证明书。
(b)提前偿还商业银行的住房消费贷款的,提供住房消费借款合同和提前还贷(已还)结清凭证(或证明书),以及按前述规定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相关证明资料。
(2)按期偿还住房消费贷款的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