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基金不给报工伤费用,怎么办

2024-05-16

1. 工伤保险基金不给报工伤费用,怎么办

1.因为医疗费用是不支持双向赔付的,一般来说需要肇事方承担。在我们这边如果想通过工伤保险基金报销,必须提供交通事故处理结果,如交警部门出具的调解结果或法院的判决书,证明哪些已经处理了,处理了的部分工伤保险基金不再赔付。
2.因各地区在操作上可能存在差异,建议你问清楚如何处理才能通过工伤基金报销,然后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相应的材料即可。

工伤保险基金不给报工伤费用,怎么办

2. 自付给工伤保险基金的工伤工伤是怎么赔偿的

一、丧葬补助金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4、供养亲属范围:详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规定。
5、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6、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的情形
(一)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就业或参军的;
(三)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四)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五)死亡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2018年2月2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2017年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974元,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432元。依据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故2018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6396元20=727920元。因《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行,故2018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为727920元。

3. 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上工伤保险该怎么办

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上工伤保险,已经违反了《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之规定,劳动者可以自行去该用人单位所在地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相关的申请,然后请求该局对该用人单位未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一事进行补缴。并且应当同时遵循该条例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限期内,补缴相应的工伤保险费用以及欠缴期间的滞纳金;如果有逾期未缴的情况发生,那么应按照相关规定处以欠缴费用的一至三倍的罚款数额。

当然,如果在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上工伤保险的情况下,该用人单位的劳动者一旦发生了工伤事故的话,那么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应当由该用人单位依照所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以及标准,对该名劳动者进行相关费用支付。然后同于上面所述,应当按照保险行政部门限期去补缴保险费以及滞纳金后,再依照本条例之规定对该劳动者继续缴纳新生费用。

如果在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上工伤保险的前提下,用人单位还曾提及安全协议书等等,那么这是在本身违反《工伤保险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基础上更进一步的违法,那么该名劳动者有权利去该用人单位所在地区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安全协议书无效的同时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具体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之规定。

由此可见,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上工伤保险的解决办法,首先是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裁定,而后则是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即可。

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上工伤保险该怎么办

4. 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上工伤保险该怎么办?

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上工伤保险,已经违反了《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之规定,劳动者可以自行去该用人单位所在地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相关的申请,然后请求该局对该用人单位未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一事进行补缴。并且应当同时遵循该条例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限期内,补缴相应的工伤保险费用以及欠缴期间的滞纳金;如果有逾期未缴的情况发生,那么应按照相关规定处以欠缴费用的一至三倍的罚款数额。

当然,如果在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上工伤保险的情况下,该用人单位的劳动者一旦发生了工伤事故的话,那么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应当由该用人单位依照所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以及标准,对该名劳动者进行相关费用支付。然后同于上面所述,应当按照保险行政部门限期去补缴保险费以及滞纳金后,再依照本条例之规定对该劳动者继续缴纳新生费用。

如果在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上工伤保险的前提下,用人单位还曾提及安全协议书等等,那么这是在本身违反《工伤保险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基础上更进一步的违法,那么该名劳动者有权利去该用人单位所在地区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安全协议书无效的同时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具体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之规定。

由此可见,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上工伤保险的解决办法,首先是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裁定,而后则是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即可。

5. 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上工伤保险该怎么办?


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上工伤保险该怎么办?

6. 关于工伤保险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费用: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劳动能力鉴定费;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费用。
一、工伤的赔偿标准是多少呀
需要具体分析,工伤赔偿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具体包括:(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工伤认定费用由谁来承担
1、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后,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认定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关费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三、工人在私人工地受伤会赔偿吗
工人在私人工地受伤会赔偿。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7. 针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是怎样规定的

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建立的目的主要是保障劳动者和其他就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对于在职工作的劳动者来说,用于医疗方面的开支,性质上属于“劳动能力的修补所支付的费用”,因此社会医疗保险金的支付方式和原则与其他种类的社会保险也有所不同。
1、医疗保险的统筹基金必须保证用于参保人员在医疗方面所发生的费用,必须能保证参保人员用于治病而不能移作他用。因此,社会统筹医疗保险基金承担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的方式主要是以免费医疗形式直接向被保险人提供服务,或是参保人员凭治疗费用的单据向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现金。而工伤保险基金也是社会保障基金,但是受伤人员一般不会在就医治疗工伤时享受免费的服务,而是要在治疗一个阶段,治疗费用数额相对固定后,由用人单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销。同时,受伤者的伤残等级(劳动能力受伤害的等级)一旦被鉴定机构确定,受伤者还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拿到伤残补助,而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可以得到医疗费承担的保障,却不可能得到任何的经济补助。
2、即使实行了医疗保险制度,参保人员还是会承担一定的医疗费用。例如,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起付线以下的医疗费用是由参保人员自己承担的。工伤保险也是社会保险,但是因为受伤人员是在工作中受伤的,厉于因工负伤,所以受伤人员无须承担任何治疗费用。归纳起来说,用于承担疾病和非因工伤的治疗费用的医疗保险对参保人员具有的是帮助和救济性质的费用承担;而工伤保险基金对因工受伤人员则不仅要承担具有帮助和救济性质的治疗费用,而且伤残补助金还具有对受伤者的经济补偿功能,使受伤者的生活水平不因受伤而受影响。所以两者在待遇的规定上是有一些区别的:因工负伤者享受的工伤保险的项目和保险待遇要多一些,支付的经济补偿也优厚一些,受伤者本人不用负担任何的治疗费用;而疾病和非因工伤的医疗保险项目和保险待遇要少一些,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承担的费用数额也会低一些,而且还要受到最髙限度支付额的限制,参保人员本人在任何情况下都要承担一部分治疗的费用。

针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是怎样规定的

8. 用人单位不缴纳工伤保险怎么办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未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发生工伤事故,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具体条款如下: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相关知识:哪些单位是必须来缴纳工伤保险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第二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必须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费用是由用人单位进行缴纳,职工不需要缴纳。用人单位必须为本单位的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不缴纳、少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如果职工发生工伤或者出现职业病,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的标准来支付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发生工伤如何申报《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县(市、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因职工发生交通事故、失踪、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伤害以及受其他条件限制暂时不能按规定时限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经设区的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县(市、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人事关系发生争议的,依据法定程序处理争议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限内。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