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额减免

2024-05-15

1.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额减免

城市维护建设税由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为计税依据,并随同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征收购,因此减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也就意味着减免城市维护建设税,所以城市维护建设税一般不能单独减免。但是如果纳税人确有困难需要单独减免的,可以由省级人民政府酌情给予减税或者免税照顾。减少或免除城市维护建设税税负的优待规定。城建税以“三税”的实缴税额为计税依据征收,一般不规定减免税,但对下列情况可免征城建税:(1)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流转税,免征城建税;(2)从1994年起,对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建税;(3)2010年12月1日前,对中外合资企业和外资企业暂不征收城建税。2010年12月1日以后,根据2010年10月18日颁布的《国务院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通知》,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适用国务院1985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和1986年发布的《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需特别注意:1、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纳的城建税;2、“三税”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的,不退还城建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额减免

2. 城市维护建设税在什么情况下会减免

1、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2、海关对进口产晶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3、为支持三峡工程建设,对三峡工程建设基金,自2004年1月1日至2011年l2月31日期间,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4、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一律不予退(返)还。

3. 城市维护建设税减半征收政策

一、2022可以减免城建税的情况有:1、实物交割标准黄金时免征城建税。2、重大水利基金免征城建税。3、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城建税。4、退役士兵创业就业减免城建税。5、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减免城建税。二、为贯彻落实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现将税法施行后继续执行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优惠政策公告如下:1.对黄金交易所会员单位通过黄金交易所销售且发生实物交割的标准黄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具体操作按照《财政部_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黄金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42号)有关规定执行。2.对上海期货交易所会员和客户通过上海期货交易所销售且发生实物交割并已出库的标准黄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具体操作按照《财政部_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黄金期货交易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3.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具体操作按照《财政部_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通知》(财税〔2010〕44号)有关规定执行。4.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具体操作按照《财政部_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5.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实施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城市维护建设税减免。具体操作按照《财政部_税务总局_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6.自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城市维护建设税减免。具体操作按照《财政部_税务总局_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_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财政部_税务总局_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_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_税务总局_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_国家乡村振兴局公告2021年第18号)有关规定执行。三、一般纳税人附加税减半征收怎么申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5号规定:(1)纳税人自行申报享受减征优惠,不需额外提交资料.(2)'本期是否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减免性质代码__城市维护建设税:07049901,减免性质代码_教育费附加:61049901,减免性质代码_地方教育附加:99049901)':纳税人自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规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自成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当月起适用减征优惠.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不再适用减征优惠;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当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而未登记,经税务机关通知,逾期仍不办理登记的,自逾期次月起不再适用减征优惠.纳税人本期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的,勾选'是';否则,勾选'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城建税具体的优惠政策需要根据当地税务局要求,2019城建税减半征收就是小规模纳税人季度收入大于30万元,增值税附加税减半征收。

城市维护建设税减半征收政策

4. 城市维护建设税在什么情况下会减免

1、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2、海关对进口产晶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3、为支持三峡工程建设,对三峡工程建设基金,自2004年1月1日至2011年l2月31日期间,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4、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一律不予退(返)还。

5. 城市维护建设税有哪些减税,免税的规定


城市维护建设税有哪些减税,免税的规定

6. 城建税减免政策2022

1、实物交割标准黄金时免征城建税。(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黄金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42号)的规定可知,黄金交易所的会员,通过黄金交易所销售的黄金,免征城建税。(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黄金期货交易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5号)的规定可知,上海期货交易所会员,通过交易所销售,同时发生实物交割的标准黄金,免征城建税。2、重大水利基金免征城建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通知》(财税〔2010〕44号)的规定可知,征收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时,免征城建税。这里需要注意,重大水利基金虽然是政府性基金,但是在实际征收时也是需要缴纳增值税的。所以也是城建税的计税依据。3、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城建税。根据《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可知,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城建税。当然减半的不仅仅是城建税,毕竟“六税两费”都可以享有这个政策。另外需要注意,从2022年4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所以在这个时间段,城建税也是免征的。4、退役士兵创业就业减免城建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的规定可知,退役士兵自主创业,或者企业招聘退役士兵的,可以享有城建税的减免政策。5、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减免城建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_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_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_国家乡村振兴局公告2021年第18号)有关规定可知,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时,可以享有减免城建税的优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的具体确定办法,由国务院依据本法和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第六条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特殊产业和群体以及重大突发事件应对等情形可以规定减征或者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7. 城建税减免政策2022

三个加税分别是城建税、教育费加和地方教育费加。三者的应纳税额都是以该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和实际缴纳的消费税额为基数,然后乘以各自对应的税率计算而来的。那么,城建税减免政策2022规定是什么?2022加税减免最新规定      政策文件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
      政策内容      按照国家减税降费政策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小微企业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在2022年12月31日前,均可以享受到城建税、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加、地方教育费加六税两费的减半优惠。

城建税减免政策2022

8. 城市维护建设税优惠政策

从2021年9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将正式开始施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公告,《税法》施行后,将继续执行部分城市维护建设税优惠政策。根据公告,对黄金交易所会员单位通过黄金交易所销售且发生实物交割的标准黄金,对上海期货交易所会员和客户通过上海期货交易所销售且发生实物交割并已出库的标准黄金,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实施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城市维护建设税减免。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城市维护建设税减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第一条_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第二条_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的具体确定办法,由国务院依据本法和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第三条_对进口货物或者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第四条_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一)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二)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三)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前款所称纳税人所在地,是指纳税人住所地或者与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其他地点,具体地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第五条_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应纳税额按照计税依据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第六条_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特殊产业和群体以及重大突发事件应对等情形可以规定减征或者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第七条_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致,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第八条_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扣缴义务人为负有增值税、消费税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扣缴增值税、消费税的同时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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