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49800回报150万是传销吗

2024-05-17

1. 投资49800回报150万是传销吗

这个就是传销!

当代传销不控制人身自由,但用洗脑控制思想,用交钱控制行为!
传销,看2点∶
1 投钱买价格虚高的产品,然后再发展亲友买产品,亲友成为你下线,你吃自己和下线的高额提成。有的传销根本无实物产品。(此条就是传销的本质!上课,交钱,拉下线,吃提成)
你一旦交完钱,即便意识到是传销,你也不得不为了回本而拉下线拉人头。

2 每周集中授课,讲解致富理念,编造暴富神话,宣传优质产品文化等。他们有意无意暗示你:仅仅需要消费几万元,再发展三五个人买公司的产品,就可月入万元,最终人人都可以挣到几百万几千万。有的公司甚至宣传国家政策或者宗教思想给你洗脑。
你一旦被洗脑,就会天天做着赚大钱的美梦,坚信不疑的宣传传销公司的好,自觉高兴的宣传传销公司的产品。
你接触的销售岗位符合以上两点就是传销。

有人说搞直销传销难道不能成功么?
答案是肯定的,搞直销传销是有希望成为百万千万富翁的,但成为百万千万富翁的机会不可能超过1%,因为你低端的消息来源和低端的人脉水平让你根本无机会站上那1%的塔尖,而只能给塔尖垫背。普通人的你成为百万千万富翁仅仅比买彩票成功的机会稍微大一点点。99%都是倾家荡产,建议一定要远离。

同时别相信任何保健品,安利,美国著名保健品公司,安利的高管们全部都是安利产品的长期服用者,但安利的高管们却没有任何一个人活过65岁的,大多数英年早逝,不信你自己网上搜索“安利 英年早逝”看一看吧!相信将来长期服用其他保健品产品的人也必将同样下场!

传销造就了多少传销难民!
传销经济邪教,猛于虎也!
打击传销人人有责!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4号《禁止传销条例》
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投资49800回报150万是传销吗

2. 投资3800回报381万属于传销么

投资3800元回报381万元,是传销骗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所谓投资3800元,回报381万元,是“1040”传销骗局的翻版。尽管各地传销分子使用的名目不同,套以各种各样的光环,什么“国家战略”、“西部大开发”、“都江堰绿化工程”等等,但万变不离其宗,并无具体的实业支撑,靠拉人头发展下线获利。
对此,多地警方都给予了打击,各种传媒也多次予以报道。

国务院
《禁止传销条例》
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3. 投资3800赚上万上百万是传销吗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投资3800赚上万上百万是传销吗

4. 投资3800回报381万属于传销么

当然属于传销,那个投资会有这么高的回报率。
传销的行为流程:
1、首先他们会定制目标,挑选一些容易上钩的,比较容易轻信别人的,想要一夜暴富的等等人群。
2、然后他们会设置骗局,带你吃喝玩乐给你一种很美好的感觉。
3、接着他们会说一些很鼓动有很强诱惑力和煽动性的言辞来欺骗你。
4、最后根据洗脑的效果,他们就会和你摊牌,威逼利诱你加入骗取你的钱财。

扩展资料:
传销的危害:
1、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影响社会安定团结、引发社会刑事案件上升、家破人亡等社会骚乱。
2、传销的本质在于通过发展下线实现财务的非法转移与聚集,并未创造社会价值,这是它与正常营销的本质区别。
3、传销不是国家行为,也不可能是国家行为。虽然给当地带来经济刺激,促进了消费,但其本身组织行为对大多数参与者造成无法挽回的危害,违反了人类正常生活和活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传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