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财政局的人员编制

2024-05-09

1. 焦作市财政局的人员编制

市财政局机关行政编制为80名(含单列纪检编制1名、监察编制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预算编制局局长1名(副县),财政监督检查局局长1名(副县);正科级领导职数23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预算编制局副局长1名、财政监督检查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2名。

焦作市财政局的人员编制

2. 焦作市国家税务局的内设机构

办公室1、负责制定机关和本系统的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2、处理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3、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文印、信访、保密、调研、政务信息、税收宣传和外事工作;4、负责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鉴定、评选、推广及奖励工作;5、制定办公规章制度;6、负责本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及督查督办工作;7、组织实施综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统;8、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9、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负责计划生育工作;10、负责机关科室目标考评和机关评先工作。政策法规科1、负责进行有关政策法规的调查研究;2、负责贯彻、建立和推行规范税收执法的规章、制度;3、负责税收资料调查工作;4、负责组织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承办重大税收案件审理的日常工作;6、负责税务行政诉讼、听证和赔偿等涉税法律事务;7、负责规范性文件的会签把关、税收检查案件的复查复审以及配合审计、财政监督等部门的外部监督工作。流转税管理科1、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的税政管理业务;2、贯彻执行流转税相关法规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拟定有关流转税征收管理的具体措施;4、负责流转税专项纳税评估的相关工作;5、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6、负责金税工程的业务管理;7、负责增值税其他抵扣凭证的稽核管理工作;8、负责年度税收资料调查工作。所得税管理科1、负责企业所得税和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等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及相关业务处理;2、拟订有关所得税征收管理、纳税评估的具体办法;3、负责组织所得税的日常检查;4、负责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的财务制度管理工作。征收管理科1、负责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制定综合性税收征管制度和办法;2、负责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工作;3、负责普通发票管理工作;4、负责本系统征管质量工作的综合考评;5、负责纳税评估综合性制度、办法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6、负责本系统征管信息化的推广和应用工作;7、负责社会性协税护税及协助司法机关打击伪造、倒卖、盗窃普通发票等违法活动;8、负责税款缓缴、呆帐税金、死欠税款核销管理工作;9、负责税收征管资料的管理;10、负责税务登记、日常税源基础管理、日常管理性检查及其综合制度、办法的制定;11、负责纳税服务、公开办税制度的落实和工作指导、税法宣传等;12、负责受理纳税人税收政策咨询、程序等业务咨询;13、负责受理纳税人偷骗税举报和税务人员违法违纪举报及转办;14、负责市局12366网站管理及省局12366网站相关栏目的信息提取及回复;15、负责注册税务师行业的行政监管工作。计划统计科1、负责税收计划管理、税收会计、统计和信息数据的分析汇总;2、承担纳税人申报纳税信息的集中处理和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并检查税款入、退库;3、负责监控重点税源;4、负责对税收票证的管理。财务管理科1、负责本系统经费、财务、基本建设、装备和资产的管理工作;2、组织内部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3、管理机关财务;4、负责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监督。国际税务管理科1、负责涉外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2、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和税政业务;3、负责税收协定的执行、外国居民税收监管等国际税务事项的组织实施工作;4、负责反避税、情报交换、售付汇凭证的开具等事项的具体实施工作;5、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纳税评估和税务审计工作;6、负责因公出国管理等外事工作。进出口税收管理科1、负责进出口税收政策及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2、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审批及日常监督检查;3、负责出口退税计划的使用、统计及退税单证证明的管理;4、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和管理工作;5、开展税贸协作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出口退税检查。人事教育科1、负责研究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2、负责机构、编制、任免、考核、录用、调配、交流、辞退、奖惩、劳动工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工作;3、负责对下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后备人选的培养选拔工作;4、负责能级管理制度的实施推广工作;5、负责本系统巡视及承办省局巡视办交办工作;6、负责因私出国的政审、管理等工作。7、负责本系统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和基层建设;8、负责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争先创优和、群众性文体活动;9、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监察室1、负责本系统各级国税机关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2、负责本系统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3、负责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4、负责本级管理干部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和系统内重大案件查处工作。焦作市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车辆购置税)负责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机关党委办公室1、负责机关和直属机构、事业单位的党务工作;2、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3、负责机关作风纪律、文体活动以及思想政治工作;4、负责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及其他群团组织的工作。离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1、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2、指导本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