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报销范围

2024-05-10

1. 城乡居民医保报销范围

:城乡医疗保险报销范围:1、在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门(急)诊医疗费用。2、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3、急诊留观并转入住院治疗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4、符合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病种规定的医疗费用。5、建立家庭病床发生的费用。6、学生因意外伤害发生的医疗费用及伤残、死亡补助。7、正常生产或者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标准1、住院医疗待遇: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之间符合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报销比例为85%,由门诊统筹签约医疗机构村卫生室上转到医疗机构镇卫生院住院治疗的,报销比例提高2个百分点。其他一级医院(县二院、县妇幼保健院)报销比例为75%,二级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报销比例为70%,三级医院(滨医附院、滨州人民医院、市中心医院、市三院等)报销比例为55%。2、普通门诊医疗待遇:在一个年度内,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50元,参保人在本年度内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900元,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之间符合政策规定的普通门诊统筹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直接为50%;取消二次补偿制度的麻烦。3、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门诊慢性病病种有恶性肿瘤(包括白血病)、尿毒症、脏器官移植、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者)、高血压病Ⅲ期(有心、脑、肾并发症之一者)、类风湿病(活动期)、肺源性心脏病(出现右心室衰竭)、脑出血(包括脑梗塞)恢复期、慢性病毒性肝炎、冠心病(出现左心室衰竭)、阻塞性肺气肿、结核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重性精神疾病、癫痫、血友病、苯丙酮尿症等。以上慢性病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给予适当补助。一个年度内,门诊慢性病起付标准为500元,与住院起付标准分别计算,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之间的符合政策范围内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最高补助比例不超过50%。4、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一个年度内,参保居民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和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门诊慢性病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居民大病保险给予补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2万元,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下的部分不予补偿。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上(含1.2万元)、10万元以下部分给予50%的补偿;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20万元以下部分给予60%的补偿;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部分给予65%的补偿,每人最高给予30万元的补偿。【法律依据】:【法律依据】:《2021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报销范围》一、学生、儿童(18万元以下);二、70周岁以上老年人(10万元以下);三、其他城镇居民(10万元以下)。

城乡居民医保报销范围

2.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根据有关规定,目前我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的范围有很多,其中包括了药费和辅助检查,如X光透视、化验、CT、核磁共振、拍片、心脑电图、针灸、理疗等各项检查费用限额为200元。
其中,手术费用是参照国家标准,超过一千元的按照一千元进行报销。60周岁以上的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其住院费、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为200元。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标准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标准如下:
1、门诊报销比例标准:
(1)如果你在当地的村中心卫生室就诊看病,报销比例标准是百分之60,并且属于医保就医范围的,每次看病就医的药费有限制,限制在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如果你在当地的镇卫生院就诊看病,报销比例标准是百分之40,每次看病所需要的各项检查费以及手术费限额在50元,处方药费限额在100元;也就是说你开的医药费如果在200到500元之间,只能报销到100元;
(3)如果你在当地的二级医院就诊看病,报销比例标准是百分之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如果你在当地的三级医院就诊看病,报销比例标准是百分之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2、住院报销比例标准:
(1)辅助检查药费报销比例标准: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报销200元;也就是说如果拍片需要400元,但是最终报销的时候只能报销200元;
(2)手术费报销比例标准: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60周岁以上老人在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3)住院各级医院报销比例标准:镇卫生院报销比例是百分之60;二级医院报销比例是百分之40;三级医院报销比例是百分之30。
3、大病报销比例标准:
(1)如果你在当地参加了医保缴费的,大病报销比例一次性或者全年全年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以上将分段进行补偿,如果医疗费用花费在5001到10000元补偿标准为百分之65,如果医疗费用花费在10001到18000元补偿标准为百分之70;
(2)如果你在当地参加了医保缴费的,大病报销比例一次性或全年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将分段进行补偿,如果医疗费用花费在5001到10000元补偿标准为百分之65,如果医疗费用花费在10001到18000元补偿标准为百分之70;
(3)如果你在当地参加了医保缴费的,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一年报销比例限额为一点一万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标准

4.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法律分析:根据有关规定,目前我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的范围有很多,其中包括了药费和辅助检查,如X光透视、化验、CT、核磁共振、拍片、心脑电图、针灸、理疗等各项检查费用限额为200元。其中,手术费用是参照国家标准,超过一千元的按照一千元进行报销。60周岁以上的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其住院费、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条例》第三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
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规定将城镇个体工商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并可以规定将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以及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纳入失业保险的范围。
社会保险费的费基、费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执行。

5.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法律分析:根据有关规定,目前我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的范围有很多,其中包括了药费和辅助检查,如X光透视、化验、CT、核磁共振、拍片、心脑电图、针灸、理疗等各项检查费用限额为200元。其中,手术费用是参照国家标准,超过一千元的按照一千元进行报销。60周岁以上的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其住院费、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条例》第三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
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规定将城镇个体工商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并可以规定将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以及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纳入失业保险的范围。
社会保险费的费基、费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执行。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6. 城乡居民医保报销范围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范围如下: 1、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  
2、符合城镇居民门诊特殊病种规定的医疗费用;  
3、符合规定的其他费用。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7.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包括的疾病有很多,小到感冒发烧,大到癌症重疾,都在保险销范围内;根据现骨干规定,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下列项目费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范围
1、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
2、急诊留观并转入住院治疗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
3、符合城镇居民门诊特殊病种规定的医疗费用
4、符合规定的其他费用

扩展资料: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学生、儿童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2、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3、其他城镇居民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

8.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法律分析:根据有关规定,目前我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的范围有很多,其中包括了药费和辅助检查,如X光透视、化验、CT、核磁共振、拍片、心脑电图、针灸、理疗等各项检查费用限额为200元。其中,手术费用是参照国家标准,超过一千元的按照一千元进行报销。60周岁以上的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其住院费、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条例》第三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孝扒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
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激慎前规定将城镇个体工商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并可以规定将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以及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纳入失业保险的范围。
社会保险费的费基、费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明清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