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小区业委员会未成立,大修基金谁在管理

2024-05-09

1. 请问小区业委员会未成立,大修基金谁在管理

按照建设部、财政部1998年联合出台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共维修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公共维修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
房屋维修基金的管理将会遵循五个原则,即“统一缴存,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业主决策,政府监督”。
住房维修基金(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请问小区业委员会未成立,大修基金谁在管理

2. 才接房几个月业委会就想动用大修基金从修小区大门,这合法吗?

我个人觉得不合适,但合不合法不好说,因为业委会就是小区业主选出的代表,维修基金就是业主自己的钱,自己动自己的钱貌似合法
公共维修基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住宅共用部位包括承重墙体、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包括电梯、绿地、道路、路灯、非经营性车场车库等。交存公共维修基金有利于小区共用部分及时得到维修和更新,保障住宅小区业主的利益与安全。
维修基金的用途有哪些?
1、一般共用设施
共用设施是大家都会用到的,日常中也是容易损坏的设施。一般共用设施包括电梯、天线、路灯、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垃圾箱、垃圾通道、化粪池、排烟排气通道、水泵、水箱、邮政信箱、避雷装置、消防器具、消火栓、排水管道、窨井、规定标识、建筑智能化系统(含安防系统)、消防控制系统等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2、一般共用部位
公用部位就是指楼体的公用区域,是大家每天经过的,或是两家共用的部位。一般共用设施包括:小区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等基本结构部分,走廊通道、楼梯、门厅、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3、井道部分
井道部分是十分复杂的,里面的零部件也很多,日常使用频率也高。轿厢轿架、更换轿厢、操纵箱(内召)超满载装置、安全钳、自动门机构、更换轿门安全触板、开关门电机导轨、更换变形损坏部件导靴:整体更换曳引钢丝绳、全部更换、对重更换导靴缓冲器:更换缓冲弹簧或活塞。
说白了,业主现在就是不想着用维修基金养老应急,就顾小区大门好不好看,要翻新改造也挺无语的,要知道维修基金账户没钱后每家每户要往里面补交的,不知道有大事的时候没钱补交的时候是什么想法

3. 大修基金业主委员会可以动吗

法律分析:可以。业主委员会应当在物业管理企业的协助下,通过召开会议或者按户走访等形式对大修、更新改造方案进行书面确认。大修、更新改造方案应当征得所持投票权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书面同意。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九条 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
从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所有。

大修基金业主委员会可以动吗

4. 大修基金业主委员会可以动吗

您好,大修基金业主委员会不可以动。动用维修资金需要大部分业主同意,除非你能组织一个队伍去科普,去抗衡业委会,不然维修资金必定没有了。他们可以用一个名义花这笔钱,然后在小区门口摆摊,搞一个回馈业主的活动,只需要你在相关项目书以及同意动用维修金的文件上签上大名,他们就可以高枕无忧的用这笔钱,只要账目做的好就行了。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九条 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从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所有。【摘要】
大修基金业主委员会可以动吗【提问】
您好,大修基金业主委员会不可以动。动用维修资金需要大部分业主同意,除非你能组织一个队伍去科普,去抗衡业委会,不然维修资金必定没有了。他们可以用一个名义花这笔钱,然后在小区门口摆摊,搞一个回馈业主的活动,只需要你在相关项目书以及同意动用维修金的文件上签上大名,他们就可以高枕无忧的用这笔钱,只要账目做的好就行了。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九条 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从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所有。【回答】
相关资料:《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九条 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从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所有【回答】

5. 小区开发商没有移交业委会,可以动用维修基金

没有业主委员会的小区业主,申请维修基金走应急通道。具体流程如下:1、业主必须先提交申请维修房屋,有关材料到小区物业公司盖章认定;2、业主再找到小区居委会盖章认可。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六条  下列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前款所列物业属于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摘要】
小区开发商没有移交业委会,可以动用维修基金【提问】
亲,您好!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下物业也没有权利私自动用维修基金,必须要达到占专有部分百分之六十业主的百分之六十以上同意才可以。【回答】
没有业主委员会的小区业主,申请维修基金走应急通道。具体流程如下:1、业主必须先提交申请维修房屋,有关材料到小区物业公司盖章认定;2、业主再找到小区居委会盖章认可。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六条  下列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前款所列物业属于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回答】

小区开发商没有移交业委会,可以动用维修基金

6. 两个不同产权的小区合并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那么物业维修资金也可以一并使用?

两个不同产权的小区,合并成立了一个业主委员会,那么物业维修金,不可以一并使用,毕竟仍属于不同的小区,物业维修基金不可以合并。
维修基金。
新房入住,大家最关心房屋质量问题。如果出现渗水、开裂等房屋质量问题,房屋需要维修,这个时候大家会想到买房时缴纳的房屋维修基金。那么什么是房屋维修基金?房屋维修基金缴纳比例是多少?房屋维修基金怎么用以及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使用呢?

一、维修基金介绍

房屋维修资金俗称大修基金,是指专项用于物业共有部位和共有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的资金。

二、维修基金使用范围

(一)用于物业共有部位和共有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

(二)物业共用部位一般包括: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三)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三、大修基金怎么算

(一)新建商品住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应缴纳首期维修基金

1、配备电梯的住宅,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4%缴纳;不配备电梯的住宅,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3%缴纳。

2、配备电梯的住宅,购房人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3%缴纳;不配备电梯的住宅,购房人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2%缴纳。

(二)主城区范围内,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标准为

1、有电梯的,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80 元交存;

2、无电梯的,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50 元交存。

主城区范围外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确定。

四、维修基金专户的开立

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维修基金应开立专户,应当以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按每幢住宅立账,并分列每套住宅单元的分户账;一幢住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门号的,按门号立账,并分列每套住宅单元的分户账。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维修基金由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代为监管,本息归业主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业主委员会成立前发生的物业维修、更新,不得使用维修基金,其费用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应当与本市的商业银行签订委托协议,开立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维修基金账户,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五、维修基金申请程序

(一)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

1、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

2、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3、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4、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有关材料,向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列支;其中,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向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申请列支。

7. 业主委员会如果分维修基金私分违法吗

违法的。
 
房屋维修基金的所有权属业主们所有,业委会负责对房屋维修基金的集中管理和使用,根据刑法第91条第2款的规定,维修基金应视为公共财产。建设部、财政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5条规定:售房单位代为收取 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第7条规定:维修基金闲置时,队可用于购买国债或者用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范围外,严禁挪作他用;第18条规定:维修基金代管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挪用维修基金或者造成维修基金损失的,由当地财政部门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应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领导人员的行政责任本案中的维修基金系由居民筹集交纳,从法律上讲,属全体居民共同共用,侵占私分维修基金的行为造成了集体利益的损失,属于职务侵占罪,可以诉至当地派出所或检察院。

业主委员会如果分维修基金私分违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