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去世留下巨额债务妻子要承担吗

2024-05-20

1. 丈夫去世留下巨额债务妻子要承担吗

需要举证此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已于2018年1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31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
其中,对夫妻共同债务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丈夫去世留下巨额债务妻子要承担吗

2. 丈夫去世留下巨债妻子怎么还完欠债的?

丈夫去世留下巨债 ,河南女子工地打工7年还清120万。

在工地上干活儿的王喜云说,她现在是7年来最心安的了。
2010年11月8日,王喜云的丈夫遭遇车祸不幸去世。丈夫去世前,她是一个柔弱的女子,相夫教子、照顾家人就是她的全部;丈夫去世后,她成为一名坚强的女人。林州这个普通的农家女子,接下丈夫欠下的120万元巨债,花了整整7年,承包工程、典当家产,在工地上像男人一样拼在一线,她用诚信和担当撑起了一片天空,终于在2017年11月替亡夫还清了所有债务。7日,奋斗出来的王喜云,面对大河报记者的采访,笑得那么灿烂,那么自信。
诚信
她用7年还清了亡夫所欠的120万元
“最后一笔5万元债务,我在去年11月还清了。”3月6日,在山西省阳泉市新家的王喜云告诉记者,“这是金钱债,也是良心债,我不能亏了别人”。
两年前,王喜云的声音里透着疲惫和辛酸,如今,透过电话,自信、阳光的王喜云展现在记者面前。
王喜云告诉记者,2017年,她陆续偿还了18万元债务,涉及丈夫生前的生意伙伴和8名农民工。7年来,她辛勤打拼,受了许多苦,终于还清了亡夫留下的120万元巨债。
最后一笔5万元债务还给了林州市的田先生,那5万元是她丈夫在世时因为承揽建筑工程向田先生借的。
田先生告诉记者:“王喜云是个说话算数的人!我原来认为,人死账烂。可王喜云在丈夫去世后依然认账,我觉得这样的女人了不起!一个女人能做到这些不容易,我敬佩她!”
问王喜云坚持替夫还债的原因,王喜云说:“人活在世上总得说脸面、讲诚信,诚信比金钱金贵。不说脸面,不讲诚信,我和孩子今后怎么在世上立足?”
担当
人死债不烂,她扛起了120万元巨债
7日,王喜云说,她是家里的老大,还有弟弟妹妹。她家的条件不太好,很小她就出去打工了。
娘家在林州市茶店乡西峪村,23岁时遇到比她大5岁的桂林镇东油村村民韩志林,两人一见倾心。当时,韩志林带着一个5岁的儿子。刚进门就要当后妈,这遭到了许多亲友反对,但王喜云坚定地说:“我要跟他过一辈子。”
2005年6月女儿出生后,韩志林便带着工人当起了包工头。“工人最多的时候有四五十个。”王喜云说,“当时,我们在阳泉租了房子,一家四口在那里生活,那段时间是我们一家最幸福的时候”。
2010年11月8日,韩志林不幸遭遇车祸去世。
强撑着处理完丈夫的后事,王喜云收到另一个噩讯:一位李姓老板拿着一张有韩志林亲笔签名的欠条,前来要账,欠款金额40万元。
雪上加霜的是,她在整理丈夫遗物时,又翻出了一个笔记本,上面记录着一笔笔账单,除了李老板的40万元欠款外,还记录着其他人的欠款,王喜云颤抖着,算了算,共计120万元。
“我很怕,天已经塌了。”王喜云情绪失控,“可是我能怎么办呢?老人需要我赡养,孩子需要我抚育,我必须坚强起来!”这巨额债务,让她一下子瘦了十几斤,白发也悄无声息地长了出来。
陆陆续续,有人上门问情况。王喜云强忍悲痛说:“他不在了情谊还在,他的欠条我都认。”
奋斗
她从家庭主妇变身包工头
一个靠惯了男人有力臂膀的弱女子,120万元巨债像大山一般压过来。王喜云接手了韩志林的生意,想把未完成的工程干完。
王喜云说,由于她以前从来没有插手过韩志林的事情,所以对预算、决算、工程验收等一窍不通。她便找平时和韩志林关系好的朋友一点点打听,一个个地方跑去收尾款。2011年年初,王喜云把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和一些不常用的工程设备变卖折现,加上之前收来的尾款,凑了70余万元。她拿这些钱给工友们结了一半的工资,其余部分用来偿还其他债主。
为了做好工程还债,她买来专业书籍恶补,并向工地上的老工人虚心请教。有一次,她需要绘制一份工程平面图送交甲方结算,“我从晚上10点画到天亮,不知道画了多少遍才完成”。
“那几年我经常做梦,梦里人家都追着喊着向我要债,我拼命地跑。”王喜云说,前夫去世后的头两年,是她最难熬的时间,“那段时间我都忘了是怎么熬过来的,老人孩子跟着我吃了很多苦。”最艰难的日子家里所有人一件新衣服都没买过,“我对公公和孩子说,我现在只能保证你们有饭吃,其他咱就别想了”。
王喜云告诉记者,她的执着感动了丈夫生前的朋友和生意伙伴,有活儿他们就主动打电话联系她。在丈夫生前的司机及其同伴的帮助下,王喜云联系到丈夫以前做的工程业务及人脉关系,开始承包工程。春夏秋冬,常常一个人跑到很远的地方谈业务、签合同,和工人一起在工地上挥汗如雨。
渐渐地,王喜云的生意步入正轨,很多人开始对她建立信任。2017年,王喜云陆续偿还了18万元债务,而最后一笔5万元债务,是去年11月还清的。

义举
带着公公嫁人,还清债务的她生活很幸福
“经常有人告诉我,你一个弱女子,就是不还钱,别人也不会拿你怎么样。”王喜云告诉记者,“一些人说我傻,但我觉得做人要有良心,谁的钱都不是天上掉下来的。”
也有人说她品格好,想给她介绍对象,公公也曾劝她找个合适的男人结婚。但是,她提的“彩礼”让很多人望而却步。
“我未来的对象,不能嫌弃家人,还要答应我三个条件。”王喜云慎重地开了口,“一是要和我共同赡养70多岁的公公,二是要帮我前夫的儿子成家,三是要与我一起还债。这是我的底线,也是我对前夫的交代。”
努力的人终究会被幸运眷顾,2017年1月,王喜云和现任丈夫王先生喜结连理。
“他是一个有勇气有担当的男人,他对我很好,对我的家人也很好。”谈到王先生,王喜云告诉记者。2017年11月,王先生拿出自己辛辛苦苦积攒的6万块钱,让王喜云还清了剩余的债务。如今,“无债一身轻”的王喜云,沉浸在另一种幸福中。
7日,翻起王喜云的微信朋友圈,满满的正能量,其中有大量女儿设计的服装作品。谈起已长大的一双儿女,王喜云话语里充满了掩饰不住的笑意,儿子已经能外出打工赚钱养家了,女儿今年14岁,还在上初中,学习很好,喜欢设计。
王喜云说,目前至少没有那么心累了。现在儿女争气,老人健康,家庭幸福,生活越来越有盼头。
对于想要对女性朋友说的话,王喜云说,千万别把自己当成弱者,不论到什么时候,都不能放弃,在困难面前要有坚持下去的信心和勇气,熬一熬就过去了。

3. 丈夫去世了债务妻子还要还吗

丈夫死亡时妻子继承丈夫遗产的要清偿债务。丈夫死亡后,妻子继承其遗产的需要承担债务,妻子放弃继承其遗产的不需要承担债务。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法律分析】妻子是否要偿还丈夫遗留的债务需要分情况讨论。当丈夫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的,该债务与妻子个人无关,妻子仅需要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清偿责任即可;当丈夫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丈夫死亡后,妻子应当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要偿还丈夫遗留的债务。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债务人死亡债务向死者的配偶追偿。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如果继承人愿意继承死者遗产时,就负有清偿债务的义务,就可以向继承人追偿。如果丈夫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则妻子不用偿还;但是妻子继承遗产的,应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清偿责任;如果丈夫遗留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妻子应当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则妻子要偿还丈夫遗留的债务。丈夫去世债务妻子是不需要承担的,除非是夫妻共同债务。法律的规定是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而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因此只有夫妻共同债务,就算丈夫去世,其妻子仍然要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丈夫去世了债务妻子还要还吗

4. 丈夫死了债务妻子承担吗?

法律分析:丈夫生前的债务,分为其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1、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妻子需要承担还款责任。2、如果是丈夫的个人债务,妻子无需承担还款责任,债权人只能以丈夫的遗产为限主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5. 丈夫去世巨额债务妻子不知情

法律分析:首先,债权人追索的债务必须是合法的,如果是非法的债务,则一律不需要承担。哪些是非法债务呢?比如丈夫生前有嗜赌、借高利贷、包养二奶等行为,擅自借了巨额借款供个人使用,妻子则无需对这些借款负责。但是当事人提出这一主张,必须举证证明。第二,偿还配偶的欠款,以其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借款。超过遗产之外的债务,另一方也不需要承担。
但是,“不知情”并不是一个不承担债务正当的理由,而且即使夫妻双方私下约定“各自借款各自偿还”,对于债权一方的第三人也是没有效力的。除非借钱的时候,债权人知道借款人的配偶不承担责任,并作出了明确的约定,否则债权人可以起诉借款人的配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丈夫去世巨额债务妻子不知情

6. 丈夫去世了债务妻子还要还吗?

丈夫欠债后死亡,妻子继承其遗产的,需要承担债务,如果放弃继承其遗产的,不需要承担债务。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有如下情形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按个人债务处理,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一)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四)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为维持夫妻共同的家庭生活而产生,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的,应以夫妻个人财产偿还。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用一方用个人财产偿还。确定为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另一方要求偿还。

7. 丈夫去世了债务妻子还要还嘛

法律分析:丈夫死亡时妻子继承丈夫遗产的要清偿债务。丈夫死亡后,妻子继承其遗产的需要承担债务,妻子放弃继承其遗产的不需要承担债务。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已逝的配偶生前欠下的欠款,活着的一方是否都要偿还,这是不能一概而论的,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债权人追索的债务必须是合法的,如果是非法的债务,则一律不需要承担。哪些是非法债务呢?比如丈夫生前有嗜赌、借高利贷、包养二奶等行为,擅自借了巨额借款供个人使用,妻子则无需对这些借款负责。但是当事人提出这一主张,必须举证证明。第二,偿还配偶的欠款,以其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借款。超过遗产之外的债务,另一方也不需要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丈夫去世了债务妻子还要还嘛

8. 丈夫欠债去世了妻子有义务偿还吗?

法律分析:
丈夫欠债妻子是否承担还款责任,关键要看丈夫借款的性质。公民死亡后,则没有清算程序,也就不存在清算人,可以当然代表所有继承人清收债权、清偿债务。实践中,对遗留债权债务有关的诉讼应否追加继承人及在特定情况下变更诉讼主体的理解有些不同,造成了法律适用的混乱,很有必要进行统一,以维护法制的尊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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