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肇事逃逸保险公司赔吗

2024-05-09

1. 司机肇事逃逸保险公司赔吗

法律分析:只要是交通事故逃逸保险公司都会拒绝理赔,但是交通责任强制保险会由保险公司先行垫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司机肇事逃逸保险公司赔吗

2. 驾车肇事后逃逸保险公司赔吗?

肇事逃逸保险公司赔偿?

3. 公司驾驶员出现肇事逃逸保险公司赔偿吗?

1、交通肇事逃逸,只要没有出现保险公司免赔情形的,如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等情形的,保险公司要承担赔偿责任。
2、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3)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4)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3、除此之外,至于在第三者责任险中是否免除赔偿责任,应根据具体案情审慎认定保险公司是否履行了法律规定的提示及说明义务。
一、保险公司免赔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
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
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

公司驾驶员出现肇事逃逸保险公司赔偿吗?

4. 肇事驾驶员逃逸保险公司会赔吗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赔偿的情况
(一)机动车损失保险中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而无法找到第三方的;
(二)因违反安全装载规定增加的;
(三)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却又不能证明事故原因的;
(四)投保时指定驾驶人,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非指定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而增加的;
(五)投保时约定行驶区域,保险事故发生在约定行驶区域以外而增加的;
(六)因在保险期间内发生多次保险赔偿而增加的。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二、交通事故逃逸是否负事故赔偿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交通事故逃逸交强险赔偿伤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三、民法典中关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5. 驾驶员肇事逃逸保险公司给赔吗

驾驶员肇事逃逸保险公司给赔,保险公司只赔付交强险,商业险不进行赔偿。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商业险中保险人以肇事逃逸由为免除自己的全部赔偿责任,违反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保险法的规定,属于无效条款。
一、交强险撞人怎么赔
只购买了交强险的车辆若撞人造成交通事故的,应当在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之后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进行赔偿。我国《民法典》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全险全责要自己出钱吗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若交强险部分不足以足额赔偿损失,若您投保了车辆商业险,扣除交强险部分由商业险理赔;若商业险仍不足的,则由您个人进行赔偿。
三、交通事故人伤住院怎么出医疗费?
交通事故人伤住院医疗费的赔付:交通事故造成他人受伤,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医疗费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险的保险人赔偿。剩余不足部分或没有投保商业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驾驶员肇事逃逸保险公司给赔吗

6. 司机肇事逃逸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逃逸属于逃避责任,这种行为保险公司是不会赔付的。
发生意外事故时,驾驶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未依法取得驾驶证、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驾驶人在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或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
(三)学习驾驶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的;
(四)实习期内驾驶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的,或驾驶机动车牵引挂车的;
(五)饮酒或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的;
(六)未经被保险人同意或允许而驾车的;
(七)利用保险车辆从事犯罪活动;
(八)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保险车辆或者遗弃保险车辆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九)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保险车辆的其他情况下驾车。
第三者责任险是由保险公司对因交通事故而受到损害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被保险人的逃逸行为导致第三人损失扩大,这就加重了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对于这部分的损失,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
相关法律知识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第五百零六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
如果投保人因为交通肇事之后逃逸,那么可以构成保险公司免责的事由,所以保险公司可以不用承担赔偿责任,一切都应当由过错方,即交通肇事之后逃逸的行为人自己来担责。所投保的费用,保险公司可以退还。

7. 驾驶员肇事逃逸保险公司给赔吗

交通肇事逃逸的,商业险不赔,交强险赔。保险公司免责条款有效。逃逸属于逃避责任,这种行为保险公司是不会赔付的。发生意外事故时,驾驶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一)未依法取得驾驶证、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二)驾驶人在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或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三)学习驾驶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的;(四)实习期内驾驶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的,或驾驶机动车牵引挂车的;(五)饮酒或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的;(六)未经被保险人同意或允许而驾车的;(七)利用保险车辆从事犯罪活动;(八)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保险车辆或者遗弃保险车辆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九)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保险车辆的其他情况下驾车。第三者责任险是由保险公司对因交通事故而受到损害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被保险人的逃逸行为导致第三人损失扩大,这就加重了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对于这部分的损失,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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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司机肇事逃逸保险公司赔吗

交通肇事逃逸的,商业险不赔,交强险赔。
保险公司免责条款有效。
在保险法领域,免责条款是指保险公司为了避免自己无限度承担保险责任而订立的,免除或减轻保险人义务,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义务,或限制投保人、被保险人权利的保险条款。
新修订保险法于2009年10月1日生效,金某与保险公司于2009年2月订立保险合同,早于新保险法颁布的时间,因此判决应当适用2002年修订的旧版保险法。关于免责条款的效力,2009年的新版保险法规定更加严格。实践中,新版保险法颁布前订立的保险合同大多未对免责条款作出明显提示,如按新版保险法执行,这些免责条款都将归于无效。
同时,对肇事逃逸者进行商业险的赔付,无疑会降低逃逸者的违法成本,增加全社会的道德风险。
交强险死亡赔偿金应当赔付。
交强险的法律性质与商业险不同。商业险是投保人为分散风险、“转嫁”自身责任而投保的险种,交强险则更具有公益性质,它的首要目的在于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基本保障,及时、合理地填补其遭受的损害,进而维护社会大众的安全与权益。
基于上述目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未将交通肇事逃逸列入免除保险公司赔偿责任的四种情形之中。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也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一、肇事司机逃逸是不是要付全责
不一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92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以及《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45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因此,交通事故逃逸的当事人不一定承担全责,只有在交通事故有关证据不能查证属实的情况下,才应承担全部责任。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沟通肇事后肇事者有逃逸行为的,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二、肇事司机逃逸怎么处理
从民事责任上来说,单纯的肇事逃逸,交警应当认定肇事司机承担全部事故责任;从刑事责任上来说,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因逃逸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七年至十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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