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境外企业代扣代缴的增值税怎么抵扣申报表

2024-05-14

1. 为境外企业代扣代缴的增值税怎么抵扣申报表

亲,您好,对于您的情况,我为您做出以下分析: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如果支付的项目属于财税【2016】36号第二十五条规定的项目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摘要】
为境外企业代扣代缴的增值税怎么抵扣申报表【提问】
亲,您好,对于您的情况,我为您做出以下分析: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如果支付的项目属于财税【2016】36号第二十五条规定的项目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回答】
比如12月份已交款的代扣代缴增值税,是在12月份当期申报11月份增值税中可以抵扣,还是在1月份申报12月份的增值税中可以抵扣?【提问】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鲜花][戳脸]:开具之日。11月和12月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仍需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回答】

为境外企业代扣代缴的增值税怎么抵扣申报表

2. 为境外企业代扣代缴的增值税怎么抵扣申报表

亲亲,您好!现在为来您解答哦~[心],为境外企业代扣代缴的增值税的抵扣申报表是在税务软件里点击增值税,在填写增值税明细业务的位置有代扣代缴项目,把代扣代缴金额在销售收入中扣除,填入代扣代缴栏目.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凭证可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摘要】
为境外企业代扣代缴的增值税怎么抵扣申报表【提问】
亲亲,您好!现在为来您解答哦~[心],为境外企业代扣代缴的增值税的抵扣申报表是在税务软件里点击增值税,在填写增值税明细业务的位置有代扣代缴项目,把代扣代缴金额在销售收入中扣除,填入代扣代缴栏目.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凭证可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回答】
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第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按照规定应当扣缴增值税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为从税务机关或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纳税人凭税收缴款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回答】
比如12月份已交款的代扣代缴增值税,是在12月份当期申报11月份增值税中可以抵扣,还是在1月份申报12月份的增值税中可以抵扣?【提问】
是下一个月的时候可以抵扣的哦亲【回答】
你确定?🈶️这方面的文吗?【提问】
是的哦亲,都是下一个月抵扣前一个月的呢亲【回答】
但是我一开始申报代扣代缴的时候选的是11月份的周期,结果申报的时候,老是不匹配,今天我又去税务大厅更正了申报周期选12月份代扣代缴,回来和增值税中抵扣还是不匹配【提问】
当期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汇总数是0.00元,《附列资料二》中第7栏“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的“税额”是1363.44元。相差金额1363.440000元【提问】
你这个情况是因为申报错误了 你需要去更正申报下哦【回答】
可以直接去你们当地的报税大厅申请更改就好了【回答】

3. 为境外企业代扣代缴的增值税怎么抵扣申报表

亲,您好,应税劳务的受让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凭原完税凭证,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营改增试点的通知》执行:附件1《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及现行增值税规定。根据财税规定,境外提供应税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凭其向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完税证明作为增值税抵扣证明。纳税人凭完税证明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有书面合同、完税证明和境外机构的对账单或者发票。数据不完整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除。增值税代扣代缴基本属于境外单位和个人通过提供应税服务向境内市场取得应税销售额而代扣代缴增值税。原则是纳税人向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买劳务和劳务。【摘要】
为境外企业代扣代缴的增值税怎么抵扣申报表【提问】
亲,您好,应税劳务的受让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凭原完税凭证,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营改增试点的通知》执行:附件1《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及现行增值税规定。根据财税规定,境外提供应税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凭其向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完税证明作为增值税抵扣证明。纳税人凭完税证明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有书面合同、完税证明和境外机构的对账单或者发票。数据不完整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除。增值税代扣代缴基本属于境外单位和个人通过提供应税服务向境内市场取得应税销售额而代扣代缴增值税。原则是纳税人向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买劳务和劳务。【回答】
[微笑]亲,您好,为您整理以下资料: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如果支付的项目属于财税【2016】36号第二十五条规定的项目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具体填写方法为,企业在申报增值税时,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的第7栏次“代收代缴税收缴款凭证”。同时需要在《代扣代缴税收缴款书抵扣清单》增值税报表填写扣缴纳税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回答】

为境外企业代扣代缴的增值税怎么抵扣申报表

4. 购买境外服务代扣代缴增值税

支付境外服务费究竟要不要扣缴增值税?      情形01:境内纳税人支付境外服务费,且境外机构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服务的,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      法规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 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      (一)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      【案例01】A公司购买境外X律师所的境外投资法律服务,X律师所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境外律所派律师到我国境内提供服务,支付给境外律师所的服务费,A公司应按规定代扣代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情形02:境内纳税人支付境外服务费,且境外机构或者个人在境外提供服务的,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      法规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      【案例02】A公司购买境外X律师所的境外投资法律服务,为境内的投资决策部门提供服务,X律师所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境外律所没有派律师到我国境内提供服务,属于境外机构在境内销售服务,支付给境外律师所的服务费,A公司应按规定代扣代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情形03:境内纳税人支付境外服务费,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不需代扣代缴增值税。      法规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十三条 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      (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案例03】A公司购买境外X律师所的境外投资法律服务,为境内的投资决策部门提供服务,X律师所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境外律所没有派律师到我国境内提供服务,属于境外机构在境内销售服务,支付给境外律师所的服务费,A公司应按规定不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案例04】A公司高管在境外某国出差,开会租用境外某酒店的会议室,支付租金,由于境外酒店出租办公室属于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则A公司不需代扣代缴增值税。      境内的购买方为境外单位和个人扣缴增值税的,按照适用税率扣缴增值税。      根据以上规定,扣缴义务人在扣缴增值税时,应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 应扣缴税额=购买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时,无论购买方支付的价款是否超过500万的一般纳税人标准,无论扣缴义务人是一般纳税人或者小规模纳税人,一律按照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应税行为的适用税率予以计算。

5. 代扣代缴境外企业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近期有会员咨询:      代扣代缴境外增值税时,是否要代扣代缴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具体案例如下:      甲公司是境内日用品生产企业,香港A公司为甲公司在香港市场进行市场推广活动。甲公司向香港A公司付2021年10月的推广费时是否要代扣代缴增值税?代扣代缴增值税时,是否应该代扣代缴增值税的附加税?一、代扣增值税的相关规定      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 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      (一)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      第二十条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      应扣缴税额=购买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第二十五条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四)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依据以上规定,接受服务方为境内甲公司,该项业务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甲公司向香港A公司付市场推广费时,应当代扣代缴增值税。      甲公司代扣代缴的增值税可以从其销项税额中抵扣,属于进项税的性质。二、代扣增值税附加税费的相关规定      自2021年9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五十一号)第三条 对进口货物或者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确定办法等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以下简称两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依法实际缴纳的两税税额,是指纳税人依照增值税、消费税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规定计算的应当缴纳的两税税额(不含因进口货物或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两税税额),加上增值税免抵税额,扣除直接减免的两税税额和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后的金额。      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计征依据与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一致,按本公告第一条规定执行。      依据以上政策,自2021年9月1日起,境外单位或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应缴纳的增值税不作为城建税计税的依据,也不作为计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依据。      所以,甲公司付香港A公司2021年10月的推广费时,只需代扣代缴增值税,不需要代扣代缴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三、分析      为什么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提供劳务、服务和无形资产应缴纳的增值税不计征增值税的附加税呢?      向境外单位或个人购买劳务、服务和无形资产,与进口货物一样,也属于进口,只是进口的是没有实物形态的劳务、服务和无形资产。      进口货物的增值税及相关附加税费的征收规定如下:      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第八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依据以上政策,纳税人进口货物的,要缴纳增值税,缴纳的增值税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而立法前的城建税暂行条例、教育费附加征收文件明确,海关代征的增值税不计征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      从税收公平角度考虑,对于一样的进口业务,在进口环节适用的税收政策应该一致。所以,9月1日实施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及《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确定办法等事项的公告》明确,作为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计税依据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不包含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两税税额。      我们知道,出口货物时计算的增值税免抵税额要补缴增值税的附加税费。这就是我们常说到的增值税附加税税的“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代扣代缴境外企业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6. 如何申报抵扣已按规定代扣代缴的境外服务增值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2013年106号文附件2)第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按照规定应当扣缴增值税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为从税务机关或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纳税人凭税收缴款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申报抵扣时,纳税人在企业电子报税管理系统的“进项发票”——“代扣代缴税收通用缴款书”中录入相关信息。抵扣税额将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队列资料》(表二)第7栏次反映。

7. 代扣代缴境外增值税需要交增值税吗

1、代扣代缴境外增值税不需要交增值税。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文件规定,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主要指三个方面的行为:一是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二是所销售或者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三是所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但下列三种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不需要扣缴增值税:一是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二是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三是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3、进项税额抵扣
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行一般计税方法的,其按规定扣缴的增值税可以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按规定抵扣其销项税额。
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代扣代缴境外增值税需要交增值税吗

8. 服务贸易等项目支付到境外公司代扣代缴税金问题

我来回答吧。
1,合同超5万美金但每次支付额不超5万美金,美元支付这个不用备案。但是按照《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你需要做代扣代缴的备案,所以这个问题你最好跟税务局提前沟通好。
2,换算方法,你的意思是要给境外公司1000元,然后税费自己承担对么?这样折,计税金额=1000/(1-10%-6%*(1+7%))=1196.49,然后根据这个数再来算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和附加,另外我想说附加应该是12%吧?7%+3%+2%,北京是这样哈。最后提醒一下,你公司代垫的税费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因为是与收入无关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