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有权冻结个人帐户吗?

2024-05-09

1. 公安机关有权冻结个人帐户吗?

没收财产是我国刑法规定的附加刑之一,主要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和贪利性犯罪,包括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侵犯财产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没收财产一般是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公安机关不能独立执行没收财产,但是可以配合法院进行没收财产。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所谓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是指属于犯罪分子本人实际拥有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得的份额。应当严格区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与其家属或者他人财产的界限,只有依法确定为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才能予没收。至于没收财产是一部还是全部,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犯罪分子所处主刑的轻重;其家庭的经济状况和其人身危险性大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一条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公安机关有权冻结个人帐户吗?

2. 公安机关有权冻结个人帐户吗?

  有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中国证监会关于查询、冻结、扣划证券和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查询、冻结、扣划证券和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按照法定权限需要通过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或者证券公司查询、冻结、扣划证券和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或者证券公司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二、人民法院要求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或者证券公司协助查询、冻结、扣划证券和证券交易结算资金,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求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或者证券公司协助查询、冻结证券和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时,有关执法人员应当依法出具相关证件和有效法律文书。

  执法人员证件齐全、手续完备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或者证券公司应当签收有关法律文书并协助办理有关事项。

  拒绝签收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可以留置送达。

  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查询客户和证券公司的证券账户、证券交收账户和资金交收账户内已完成清算交收程序的余额、余额变动、开户资料等内容。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向证券公司查询客户的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证券交收账户和资金交收账户内的余额、余额变动、证券及资金流向、开户资料等内容。

  查询自然人账户的,应当提供自然人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查询法人账户的,应当提供法人名称和营业执照或者法人注册登记证书号码。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或者证券公司应当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并加盖业务专用章。查询机关对查询结果有疑问时,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公司在必要时应当进行书面解释并加盖业务专用章。

  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冻结、扣划相关证券、资金时,应当明确拟冻结、扣划证券、资金所在的账户名称、账户号码、冻结期限,所冻结、扣划证券的名称、数量或者资金的数额。扣划时,还应当明确拟划入的账户名称、账号。

  冻结证券和交易结算资金时,应当明确冻结的范围是否及于孳息。

  本通知规定的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名义建立的各类专门清算交收账户不得整体冻结。

  五、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依法按照业务规则收取并存放于专门清算交收账户内的下列证券,不得冻结、扣划:

  (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设立的证券集中交收账户、专用清偿账户、专用处置账户内的证券。

  (二)证券公司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设的客户证券交收账户、自营证券交收账户和证券处置账户内的证券。

  六、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依法按照业务规则收取并存放于专门清算交收账户内的下列资金,不得冻结、扣划:

  (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设立的资金集中交收账户、专用清偿账户内的资金;

  (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依法收取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和结算互保金;

  (三)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在银行开设的结算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和新股发行验资专户内的资金,以及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为新股发行网下申购配售对象开立的网下申购资金账户内的资金;

  (四)证券公司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设的客户资金交收账户内的资金;

  (五)证券公司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设的自营资金交收账户内最低限额自营结算备付金及根据成交结果确定的应付资金。

  七、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依法按照业务规则要求证券公司等结算参与人、投资者或者发行人提供的回购质押券、价差担保物、行权担保物、履约担保物等担保物,在交收完成之前,不得冻结、扣划。

  八、证券公司在银行开立的自营资金账户内的资金可以冻结、扣划。

  九、在证券公司托管的证券的冻结、扣划,既可以在托管的证券公司办理,也可以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不同的执法机关同一交易日分别在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对同一笔证券办理冻结、扣划手续的,证券公司协助办理的为在先冻结、扣划。

  冻结、扣划未在证券公司或者其他托管机构托管的证券或者证券公司自营证券的,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协助办理。

  十、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受理冻结、扣划要求后,应当在受理日对应的交收日交收程序完成后根据交收结果协助冻结、扣划。

  证券公司受理冻结、扣划要求后,应当立即停止证券交易,冻结时已经下单但尚未搓合成功的应当采取撤单措施。冻结后,根据成交结果确定的用于交收的应付证券和应付资金可以进行正常交收。在交收程序完成后,对于剩余部分可以扣划。同时,证券公司应当根据成交结果计算出同等数额的应收资金或者应收证券交由执法机关冻结或者扣划。

  十一、已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冻结的证券或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其他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同一机关因不同案件可以进行轮候冻结。冻结解除的,登记在先的轮候冻结自动生效。

  轮候冻结生效后,协助冻结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或者证券公司应当书面通知做出该轮候冻结的机关。

  十二、冻结证券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冻结交易结算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需要延长冻结期限的,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冻结手续,每次续行冻结的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

  十三、不同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同一笔证券或者交易结算资金要求冻结、扣划或者轮候冻结时,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或者证券公司应当按照送达协助冻结、扣划通知书的先后顺序办理协助事项。

  十四、要求冻结、扣划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之间,因冻结、扣划事项发生争议的,要求冻结、扣划的机关应当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其共同上级机关决定;没有共同上级机关的,由其各自的上级机关协商解决。

  在争议解决之前,协助冻结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或者证券公司应当按照争议机关所送达法律文书载明的最大标的范围对争议标的进行控制。

  十五、依法应当予以协助而拒绝协助,或者向当事人通风报信,或者与当事人通谋转移、隐匿财产的,对有关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或者证券公司和直接责任人应当依法进行制裁。

  十六、以前规定与本通知规定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十七、本通知中所规定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是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分公司。

  十八、本通知自2008年3月1日起实施。

3. 公安机关有权冻结个人帐户吗?

公安机关是可以冻结公民个人的银行账户的。但冻结需经一定法律程序,县级公安机关可以审批同意。至于其它机关是否有权利冻结,要看具体哪个部门了。本人目前知道检察院与法院都是这个权利。法律依据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第二百二十五条 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邮电部门查询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查询存款、汇款通知书》,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邮电部门执行。第二百二十六条 需要冻结犯罪嫌疑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邮电部门的存款、汇款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冻结存款、汇款通知书》,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邮电部门执行。第二百二十六条 不需要继续冻结犯罪嫌疑人存款、汇款时,应当制作《解除冻结存款、汇款通知书》,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邮电部门执行。第二百二十八条 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第二百二十九条 冻结存款的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的,公安机关应当在冻结期满前办理继续冻结手续。每次续冻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逾期不办理继续冻结手续的,视为自动撤销冻结。第二百三十条 对于冻结的存款、汇款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通知原银行、其他金融机构、邮电部门解除冻结,并通知被冻结存款、汇款的所有人。第二百三十一条 对于在侦查中犯罪嫌疑人死亡,对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应当依法予以没收或者返还被害人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裁定通知冻结犯罪嫌疑人存款、汇款的银行、其他金融机构或者邮电部门上缴国库或者返还被害人。对于冻结在银行、其他金融机构或者邮电部门的赃款,应当向人民法院随案移送该银行、其他金融机构或者邮电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待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由人民法院通知该银行,其他金融机构或者邮电部门上缴国库。第二百三十二条 上级公安机关发现下级公安机关冻结、解除冻结存款、汇款有错误时,可以依法作出决定,责令下级公安机关限期改正,下级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对拒不改正的,上级公安机关可以直接向有关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出法律文书,纠正下级公安机关所作的错误决定,并通知原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有权冻结个人帐户吗?

4. 公安机关有权冻结个人帐户吗?

如果是涉诉被冻结的账户,只有履行完毕义务以后 才会冻结【摘要】
公安机关有权冻结个人帐户吗?【提问】
您好 我是百度平台合作律师,很高兴为您服务【回答】
是的,不是有规定只能冻结6个月冯?我的却被冻一年是怎么回事【提问】
如果是涉诉被冻结的账户,只有履行完毕义务以后 才会冻结【回答】
也不知道怎么就被冻结了【提问】
请问我该怎样去解决呢?【提问】
如果是不知道原因被冻结的话,先向银行打电话问清楚,是哪个机关冻结的,然后去申请解冻【回答】
东莞反诈中心冻结的【提问】
去公安局查说没查到,这是啥意思呀【提问】
那可能就是涉嫌诈骗被冻结了,您可以去申请解冻,到时候如果调查是误冻的,就会给您很快解冻的了【回答】
如果不申请解冻一年期限到时会自动解冻吗?现在我都不知道去哪里解冻,去银行,银行说找公安局,本公安局说查不到,去东莞公安局又那么远【提问】
这是不会直接解冻的,需要您这边去申请,您只能去冻结您账户的机关申请【回答】

5. 公安机关可以直接冻结个人账户吗

法律分析:公安局是不能直接冻结银行卡的,需要通过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公安机关可以直接冻结个人账户吗

6. 公安机关冻结账户会通知本人吗?

法律分析:
会的,法院冻结银行卡的,会及时通知当事人。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方法为: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7. 公安机关是否有权冻结个人账户

一、公安机关是否有权冻结个人账户
1、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公安机关会冻结私人银行账户的情形是比较多的,例如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可以对嫌疑人的涉案银行账户进行冻结。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三十一条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并可以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配合。
第二百三十三条需要冻结犯罪嫌疑人在金融机构等单位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通知金融机构等单位执行。
二、银行账户冻结的原因有哪些
1、银行卡是信用卡
你的银行卡是信用卡(贷记卡),如果被冻结,可能是你的信用卡出现过异常交易,比如你恶意套现、伪造信息、密码连续错误等,银行卡都有可能被银行冻结。
2、可透支的银行卡
可透支的银行卡,银行会根据你的实际偿还能力来给你制定透支份额,当你透支超出份额银行会立刻冷冻你的银行卡。
3、银行卡是借记卡
你的银行卡是借记卡,如果被冻结,一种是错账冻结,就是说银行交易时将钱错误地多给到了你的账号上,那么银行可能会把多给你的部分冻结掉。一种是司法冻结,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司法机关因办案的需要可以向银行申请冰结你的银行卡。同时海关,税务机关等部门也是有权冻结的。
4、输入密码三次连续出错
不论是什么银行卡,如果你输入密码三次连续出错,银行系统会自动把你的银行卡密码锁住,与冻结差不多,但不是冻结。24小是过后会自动解除。

公安机关是否有权冻结个人账户

8. 公安机关可以直接冻结个人账户吗

公安局是不能直接冻结银行卡的,需要通过法院。
一、公司账户冻结了还可以打进去钱吗
公司账户冻结了,钱可以打进去,但是不能取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被法院冻结的银行账户可以向里存钱,但是被法院冻结的金额不能使用、消费取现、转账等。超过冻结部分的金额可以使用、取现、消费、转账,但冻结期限不超过一年。
银行卡被冻结后,为了不影响用户正常取款或转出,最好到银行去解冻。一般常见的冻结原因有:银行卡密码被锁、长期未使用导致柜面业务被冻结、司法冻结。解冻银行卡的方法:
1、如果是储蓄卡因输错密码而被冻结的,需要用户本人携带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银行卡到银行网点解冻;解冻时如果资产小于5万可在智慧柜员机上重置密码即可,而如果卡内余额大于5万,就需要本人到柜台办理;
2、如果储蓄卡因为司法等原因被冻结,则需要在履行相应的义务后才能解冻;比如说:需要偿还别人债务后才能解冻;
3、如果是很久没有使用储蓄卡,导致柜面业务被冻结,也需要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和银行卡去柜台办理。
二、银行卡频繁转账网赌
银行卡被公安要求法院冻结,怀疑跟网络赌博有关系,配合公安调查,调查完成后,如无其他问题,账户会及时解冻。1、公安局不可以直接冻结个人银行账户;2、如因办案或司法需要,公安局需报请法院冻结涉案相关银行账户;3、法院发函给银行方面,银行回复并签字,按规定冻结该账户;4、一般冻结期限是六个月,根据需求可延期一次,一般延期为三到六个月;5、如涉嫌违法等,可对账户进行永久冻结。
三、限高令多久会冻结个人银行卡
限高令多久冻结银行卡,要看具体是因为什么原因被限高的。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
1、如果是因为欠金融机构或者个人钱而被限高的,银行卡会被冻结。法院可直接把所有进入该人名下银行卡内的现金转走支付给债权人或金融机构;
2、如果是因为信用原因被国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那么银行卡不会被冻结。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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