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发了基本工资,生育津贴打到公司,公司不发该怎么办?

2024-05-12

1. 产假发了基本工资,生育津贴打到公司,公司不发该怎么办?

如果所在公司不发放生育津贴,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权,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生育津贴这笔钱本身就是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给劳动者的,用人单位没有任何理由拒绝发放这笔钱。
《社会保险法》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和地方政府规定生育奖励假期的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生育津贴是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费用,并且要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用人单位不可以克扣或者降低。国家产假长短,各地并不相同。国家规定的基本假期是98天,但国家队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奖励,所以产假可以延长。产假最长的是西藏,产假时间一年。
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所以,生育津贴打给公司也是合法的,但公司收到生育津贴就得计算差额,并把差额补贴给员工,否则就是违法行为。所以对于生育宝宝的女职工们,一定要搞清楚这些关于产假等一系列问题,产假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必须要保障其工资待遇不变,不得因为女职工生育产假而降低其工资。
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两者只能任选其一,且就高领取。也就是说,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是只发一份,哪个高就给员工发放哪一个,产假工资是正常发放的,包含各种奖。虽然我们俗称生育津贴为产假工资,可是用人单位支付的并不是工资了,而是生育津贴。所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给劳动者生育津贴待遇应当原封不动的发给劳动者。

产假发了基本工资,生育津贴打到公司,公司不发该怎么办?

2. 生育产假,公司会发多少工资给我,和生育津贴有关系吗?

每个地方的报销的基数是不一样的,我是北京的,在北京报销需要报销分三部分:门诊费、住院生产费和生育津贴。

正常生产:一级医院1700,二级医院1800,三级医院1900; 
剖宫产:一级医院3500,二级医院3700,三级医院3800;

报销时需要的材料有:

1.《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及复印件
2.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证明及复印件
3.医学诊断证明书(出院时医院会给)及复印件
4.填写《北京市生育保险申领待遇职工登记表》(生表一)两份
5.填写《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审批表》两份
6.单位填写《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
7.医院检查的交费凭证(收据和小白条)
由女方单位向社保部门提交。

门诊部分实报实销最高报销1400元

生育津贴=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工资基数/30天*产假天数

晚育津贴
  
晚育津贴可由女方或男方享受,当然对于我们来讲谁缴费的工资基数高就由谁享受了。
如男方缴费基数高于女方,则在表一中由男方公司盖章经办人签字,通过女方公司报销。
由男方享受晚育津贴还要提交结婚证及复印件

晚育津贴=享受晚育津贴人员的缴费工资基数。
女方未上生育保险男方上了生育保险的也可领晚育津贴,由男方单位填表申报。

至于生育津贴跟工资有没有关系我就不太清了。

3. 产假期间公司不给发工资,一直推脱等生育津贴,怎么办?

  产假期间公司不给发工资,一直推脱等生育津贴,劳动者可以直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产假期间公司不给发工资,一直推脱等生育津贴,怎么办?

4. 产假期间有基本工资,产后公司不给发放生育津贴合法吗?

  生育津贴。[1]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0天; 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0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还有的地区对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中男职工的配偶,给予一次性津贴补助。
  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生育津贴:
  (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生育津贴
  假期天数:   (1) 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 晚育假增加15天;   (3) 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4) 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5) 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话75天;
  2、生育医疗费
  生育津贴
  (1)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怀孕16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产科并发症按核定的数额报销。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备注:生育津贴要在生小孩后,五个月内办理.

5. 产假期间公司给发了工资以后生育金是不是有权不给

是的,生育金就是指产假期的工资。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这就从法律上保证了女性的产假是带薪休假,它是最基本的产假工资规定。
产假:用人单位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的产假期间的待遇为:
1、生育津贴;  
2、生育医疗费用; 
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4、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上述费用均有社保基金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在该种情况下,生育津贴即应视为女职工的产假工资,但由于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是: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产假天数得出的,该津贴的数额可能低于女职工的本人工资数额。因此,若生育津贴的数额低于女职工工资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产假期间公司给发了工资以后生育金是不是有权不给

6. 产假公司发工资了还能领生育津贴吗

法律分析:不能。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可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金融机构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职工。职工已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7. 产假公司发工资了还能领生育津贴吗

法律分析:如果你领取了生育津贴,那么公司可能就不会给你发产假工资了。不过每个公司的规定可能略有不同,是否可以同时享受,也可以具体咨询公司的相关负责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产假公司发工资了还能领生育津贴吗

8. 不领生育津贴可以直接向公司要产假工资吗

可以的,实际操作中,生育津贴会由社保基金打给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按劳动者的原待遇按月支付工资,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只能领取一种。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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