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互联网协会的介绍

2024-05-13

1. 广东省互联网协会的介绍

广东省互联网协会成立于1999年,原名广东省因特网协会,是全国第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互联网社团组织。2001年协会在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帮助下重新改组,由单纯学术性社团转变为科技学术与行业协调、管理等相结合的综合性社团组织。2001年12月18日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理事会,陈学道当选协会第二届理事会会长,肖江当选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秘书长。2006年8月31日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协会第三届理事会,李悌葛当选协会第三届理事会会长(法人代表),刘春保当选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秘书长。广东省电信有限公司、广东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联通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网易公司、腾讯公司、南方网、大洋网、金羊网、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广东分中心等单位相关领导当选协会副会长。 广东省互联网协会是推动省内互联网事业健康发展的综合性社团组织,业务主管单位是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同时也是广东省科协的有机组成部分。 目前,协会拥有会员单位100余家,拥有理事单位70家,拥有如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21cn、广州视窗、新浪(广东)、广东金科、深圳新闻网等常务理事单位48家。 广东省互联网协会IT精英荟萃,理事会中产、学、研俊才云集,不仅是连接会员之纽带,更是沟通网民与社会之桥梁。

广东省互联网协会的介绍

2. 广东省互联网协会的协会简介

协会秉承引导行业自律,倡导“文明办网,文明上网”,助推省内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宣传国家政策及法规,协助政府规范行业竞争,促进行业与社会、会员与省际国际交流之宗旨,以服务于会员、行业和社会各界为己任,不断推动广东互联网事业的前进与发展。

3. 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的理事成员

第一届执行机构名单  序号  社团职务  姓名  性别  单位名称及职务  1  会长(理事)  陈宝国  男  广州万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2  副会长(理事)  尹飞  男  深圳市贷帮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及CEO  3  副会长(理事)  汪杰  男  深圳市越晟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总裁  4  副会长(理事)  齐洋  男  深圳市信融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5  副会长(理事)  赖金茂  男  广州通融易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6  副会长(理事)  唐军  男  广东俊特团贷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7  副会长(理事)  丁俊峰  男  广东金融学院/教授  8  副会长(理事)兼秘书长  朱明春  男  上海盈灿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  9  理事  许建文  男  深圳市人人聚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10  理事  刘春华  男  深圳市摩尼大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11  理事  李志刚  男  深圳投哪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副总裁  12  理事  董博淳  男  深圳市万家兄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13  理事  张翔  男  深圳市小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14  理事  朱飞机  男  惠州市恒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15  监事长  简慧星  男  惠州市速贷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16  监事  黄平  男  深圳市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17  监事  李晶  女  广州市山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的理事成员

4. 广东省互联网协会的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团体名称为广东省互联网协会(英文名称Guangdong Internet Society,缩写GDIS,以下简称“协会”)。第二条 协会由广东省从事互联网业及互联网相关产业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人,以及一切关心和有志于推动广东互联网事业发展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自愿组成的全省性、非营利,以促进我省互联网健康有序、快速发展,服务于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综合性社会团体,依法登记成立,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第三条 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团结全国互联网行业的相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学术团体,对内组织制定行约、行规,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实现行业自律;协调行业与政府主管部门的交流与沟通,宣传贯彻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提高我省互联网技术的应用水平和服务质量,保障国家利益和用户利益,普及网络知识,推动文明办网,引导用户健康上网;对外参与国际交流和有关技术标准的研究;促进我省互联网产业的发展,为广东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大省、法治社会、和谐广东贡献一份力量,为国家信息化、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第四条 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协会接受广东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第五条 协会的办公地址在广州市执信南路3号广东通建大楼。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协会的业务范围:(一)向会员宣传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会员和行业的愿望及合理要求,组织与加强政府主管部门与会员之间的交流与沟通。(二)制订并实施互联网行业的规范和自律公约,协调会员间的关系,促进会员间的沟通与协作,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保障国家信息安全,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和用户利益,提高行业的服务质量。(三)开展我省互联网行业的调查和信息搜集、整理、统计与分析工作,研究我省互联网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促进互联网的应用开发,探讨本行业的发展规划,向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建议。(四)组织与开展有益于互联网发展的活动,加强行业的信息交流,传递最新技术动态和市场信息,推进广东互联网的发展与应用。(五)及时了解国内外互联网企业发展动向和技术进步趋势,组织会员单位、省内互联网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和国内网络经济技术交流和企业管理研讨活动。举办展览、展示会,为会员单位和省内互联网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扩大对外经济技术合作,走向国际市场服务。(六)编辑出版协会刊物、信息资料以及广东互联网发展状况报告。(七)承担会员单位及其它社会团体或政府主管部门委托的事项。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协会会员分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第八条 申请加入协会的团体或个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团体会员的条件1.经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互联网及相关行业的企、事业单位、科技教育机构或学术团体,且具有一定的规模,在本行业、专业领域有一定的影响;2.有加入协会的意愿,拥护并遵守本协会章程。(二)个人会员的条件1.具有合法政治权利的中国公民,且在本行业、专业领域有一定的专长或影响;2.有加入协会的意愿,拥护并遵守本协会章程。第九条 加入协会的程序是:1.提交入会申请书;2.经协会常务理事会(闭会期间由秘书处)批准;3.由秘书处颁发会员证。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协会内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对协会工作的建议权、批评权和监督权;(三)获得协会服务的优先权;(四)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种活动及符合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十一条 会员需要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会章程;(二)执行本会的决议;(三)按规定交纳会费;(四)维护本会及本行业的合法权益;(五)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六)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第十二条 会员缴纳会费的标准:(一)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6万元;(二)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4万元;(三)常务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万元;(四)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2千元;(五)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千元;(六)个人会员每年缴纳会费100元。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无正当理由1年不交纳会费、不履行会员义务,视为自动退会。第十四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协会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并予以公告,取消会员资格。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第十五条 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责是:(一)制订和修改协会章程;(二)选举或罢免理事会成员;(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协会终止;(五)决定协会的其他重大事项。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需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需经半数以上与会代表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四年召开一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召开时,须由理事会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第十八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若干人,秘书长1人,理事若干人。第十九条 理事会的职责是:(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选举或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等事项;(七)决定副秘书长及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八)领导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九)制定协会内部管理制度;(十)决定协会其他重大事项。第二十条 理事会决议须经2/3以上到会理事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第二十二条 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决议须经2/3以上到会常务理事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四条 常务理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第二十五条 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二)在本行业或专业领域有较大影响;(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或以上刑事处罚;(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二十六条 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第二十七条 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均为四年。可连选连任,但同一职位连选连任一般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确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第二十八条 会长为协会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经理事会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本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九条 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责:(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三)代表或授权副会长、秘书长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第三十条 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协会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三)提名副秘书长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做出决定后聘任;(四)决定或授权有关机构负责人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五)负责处理协会其他日常事务。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第三十一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一)会费;(二)捐赠;(三)资助;(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五)利息收入;(六)其他合法收入。第三十二条 协会按照国家会费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第三十三条 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第三十四条 协会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建立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三十五条 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第三十六条 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合方式向社会公布。第三十七条 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第三十八条 协会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第三十九条 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第四十条 对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第四十一条 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财产处理第四十二条 协会因完成宗旨需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第四十三条 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第四十四条 协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第四十五条 协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第四十六条 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第八章 附 则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经2006年8月31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协会理事会。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5. 广东省互联网协会的会员管理

为加强会员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协会发展,根据协会章程,制定如下管理办法。一、会员入会 1.凡承认协会章程,按时交纳会费的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互联网业务及与互联网相关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维护、教育和管理工作的单位或个人均可申请参加本协会。2.入会由申请单位或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向协会办公室领取(或从协会网站“入会须知”和“走进协会”栏下载)入会申请表和协会章程。3.申请单位填写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递交协会办公室。4.协会办公室接受申请表后将及时审核,五个工作日内提交秘书处审批。5.协会秘书处在十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表进行研究,提出批准意见。6.协会办公室对批准入会的单位收取当年会费,并及时颁发会员证书和牌匾,同时在协会网站“通知与公告”栏向社会公布。二、会员管理 1.协会办公室设专人管理会籍,将会员资料录入会员资料库。2.会员要与协会保持经常性联系,向协会反映情况,以便协会帮助会员解决问题和向有关部门反映会员意见,提供信息、咨询等多方面服务。3.协会应深入会员单位征求意见和建议,密切双方关系,每年有计划地安排访问会员单位。4.每年在第一季度,即1月至3月会员自觉向协会交纳会费,收费情况详见《广东省互联网协会章程?第三章第十二条》。欢迎会员单位用赞助性会费支持协会工作。会员如有特殊困难可要求减免会费,要求减免会费应先向协会提交书面申请,并出具相关的财税报告等证明材料,由协会秘书处审核后提交理事会审批。5.协会免费向会员不定期寄发会刊或工作通讯、广东互联网发展状况报告,在协会网站和会刊(或工作通讯)中通报协会工作和活动,报道业界动态,传达上级指示和行业政策及法律法规等。6.协会对按时交纳会费和主动与协会保持密切联系的会员实行参加活动优先,活动收费优惠。7.对协会作出贡献的会员单位或个人,由办公室推荐报秘书处,理事会批准,视贡献大小分别给予通报表扬、嘉奖和授予荣誉称号奖励。8.对违反协会章程和其它规定的会员,可视情节轻重,由办公室报秘书处或理事会批准,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停止服务、警告和取消会员资格处分。9.对无故一年不交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在会员库中注销会员资格并对外公布。一年内不参加协会活动的会员,协会秘书处和理事会给予批评。10.会员退会应有本单位或本人提出的书面申请,填写退会申请表,经秘书处批准退会。会员退会时协会办公室应让其清理完与协会有关的经济和其它未尽事务,收回会员证和牌匾,在会员库中注销会员资格并对外公布。

广东省互联网协会的会员管理

6. 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的组织机构

本协会实行会员制,包括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协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为理事会,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协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具体领导开展协会相关工作。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相关协议通过表决产生。会员大会下设理事会,理事会由会长单位、副会长单位、理事单位、秘书长组成,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权利义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出席会员大会、参加本协会的活动、接受本协会提供的服务;(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协会工作的提议案权、建议权和监督权;(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六)本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协会的章程;(二)执行本协会的决议;(三)维护本协会的声誉和合法权益;(四)参加\支持本协会的各项活动,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五)按本协会规定交纳会费;(六)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7. 广东省商业联合会的工作网络

省商联会拥有“覆盖广东,辐射全国,通达世界”的工作网络:省内,与100多个省、市级行业商(协)会,各级商务部门和各省市政府驻广州办事处保持经常性的工作联系;省外,与我省政府驻东北、西北、西南和华中的5个办事处,10多个省30多个地级市的政府和招商部门保持经常性的工作联系,21个省市的广东商会是我会的特别会员;同时,与港澳台地区的重点商会也有比较密切的接触;国际上,与美国、英国、以色列、西班牙、印度、巴基斯坦等20多个国家驻广州总领事馆,以及这些国家近30个商会建立了工作联络渠道。

广东省商业联合会的工作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