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填写求助

2024-05-08

1.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填写求助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填表说明一、《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请从国家留学网()下载,按固定格式打印空白表后填写。请注意下载“2004年版”,其他年份的申请表以及未按固定格式打印填写的申请表将不予受理。二、申请表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书写应端正、整洁。有关栏目填写不全、字迹潦草、涂改的申请表均视为不合格材料,有关受理机构可不予受理。照片请贴在申请表原件上,其余复印即可。三、填写申请表时,请按栏目要求如实填写,内容应详尽、准确。申请表中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名称、申请留学国别名称、行政职务名称等相关信息请您填写规范全称。四、填写选择项时,请在确认的“□”内打“×”。申请表中“同意”、“不同意”选项和“是”、“否”选项若不填,均视为“不同意”或“否”。五、申请表有关栏目的填写1、学号的填写申请表第1页的“学号”由各受理机构按年度、地区或部门和申请人的序号组合编写;申请人无须填写。2、受理机构名称的填写“受理机构名称”应填写“××省(自治区)教育厅”、“××省(自治区)人事厅”、“××市教委”、“××市人事局”或规范的中央部委及有关单位名称。3、姓名、日期/时间的填写申请表第1页中“1、申请人基本信息”和“3、外语水平”中的日期/时间,如“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考试时间”等,应填写至“某年某月某日”。若具体日期不确定,按当月“1日”处理。姓名、出生日期应与申请人身份证一致。4、电话/传真/手机号码的填写电话/传真/手机号码应填写准确,以便留学基金委在申请、评审、录取过程中及录取后与申请人本人或申请人所在单位联系。电话和传真号码前请务必填写“区号”。5、规定名称与代(类)码的填写“申请留学专业名称”及类码、“重点资助学科名称”及代码、“申请留学国别名称”及代码、“申请奖学金项目名称”及代码均可在国家留学网上查询,如:申请留学专业名称病理生理学(类码)DA12。请您将“申请留学专业代码”的第1、2位(前2位大写英文字母)填入申请表第1页“学科组编号”中的“申请人填写”部分,如:DA--□/□--□□。“具体研究方向”请填写您计划出国学习或从事科研工作的课题。6、申请留学国别的填写请根据“具体研究方向”合理填写申请出国留学的第1和第2国别。“申请留学国别1”可以根据个人志愿填写,“申请留学国别2”建议您申请“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四国以外国家。7、申请留学身份/资助期限的填写“申请留学身份”应根据《简章》、有关项目要求和个人意愿选择一种,不得多选。“资助期限”请在具体“留学身份”的规定范围内,根据个人出国学习/研修计划选择。材料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和留学基金委可能会根据您的学习计划调整您申报的出国留学时间。凡正式在读硕士生/本科生,在申请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时,申请留学身份应为“硕士插班生”或“本科插班生”。若申请人“申请留学身份”填报不合理,基金委将视情况与申请人协商,做相应调整。8、外语水平的填写“第一外语”语种应为申请人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除汉语外选择学习的第一种外语。无论外语水平是否达标,申请人在申请时出示的外语水平证明应为有效成绩。如WSK、PETS5成绩应在申请前2年内取得;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高级班培训结业证书应在申请前2年内取得;其他类型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应在相应类型考试成绩有效期内提交方可生效。“第一外语”程度无论达标与否,均只可选择一项作为证明,不得多选。“第二外语”程度请参考“第一外语”相关内容填写。9、关于第2页“7、其他说明”中第“3)”、“4)”项的填写①关于第“3)”项:在录取过程中,基金委可能会根据当年录取计划、评审专家意见和申请者本人意见,对申请人申报的留学国别进行调整。是否同意对申报国家进行调整,请您慎重作出选择。如您同意调整,被录取后将不得要求改派。如“同意安排到其他相同语种国家”,表明申请人同意留学基金委将其留学国别调整至第1/第2志愿以外的其他相同语种国家,即申请人可以使用第一外语作为工作语言的国家。如“同意安排到其他语种国家”,则表明申请人同意留学基金委将其留学国别调整至第1/第2志愿以外的其他不同语种国家,即申请者不能使用第一外语作为工作语言的国家,申请者需脱产参加相关语种的培训后方能派出。②关于第“4)”项:对于外语水平未达标的申请人,是否参加外语培训或自行参加WSK、PETS5考试,由申请人在“4)”项中标明。基金委将尊重申请人本人选择。申请人如被录取,在派出手续前,基金委将对其外语水平进行审核。外语培训地点,可自行选择教育部指定的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10、出国留学计划的填写申请人应根据规定的“主要内容”填写出国留学计划。请不要以任何方式另附页,以扩展出国留学计划的篇幅与内容。基金委将无法保证向评审专家转交不按规定准备的留学计划。11、关于申请人签字申请人在“申请人保证”一栏(第5页)签字后,全部申请材料方可生效。无申请人签字的申请材料,受理机构可不予受理。六、本申请表应提交原件一份,复印件五份。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填写求助

2. 在职博士后人员在原单位写国家基金,需提供书面承诺函吗

在职博士后人员在原单位写国家基金,需提供书面承诺函

在站博士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承诺书模板
各位在站博士后申请人:
        根据基金委的规定,正在博士后工作站内从事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需要由依托单位提供书面承诺,保证在获得项目资助后延长其在博士后工作站的期限至项目资助期满;或者是出站后继续留在依托单位从事科学研究。否则,自然科学基金委不受理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
        为此,学校拟定了承诺书模板,供申请人使用。其中,附件1校内承诺书需申请人、合作导师、所在学院、人事处签章,最后交科技处科技发展办存档。附件2上报基金委的承诺书需附在申请书的后面,由学校统一盖章报出。
        1.校内承诺书
        2.上报基金委的承诺书
 
        咨询:科技发展办 田永常 张云姝  67885043
                                                                    科技处
                                                                   2012.2.27

3. 关于在职工作人员申请公费出国留学问题

公费出国留学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具有中国国籍,须为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或优秀在校学生。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4)身心健康。
  (5)符合所申请项目的其他要求。
  (6)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范围不包括以下人员:
  ①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且留学资格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②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
  ③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④正在境外工作的人员;
  ⑤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类别除外);
  ⑥已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工作尚不满五年的人员,但以下项目的留学回国人员不受此限制:中德学者短期交流项目(DAAD/DFG)、中德博士生联合研究项目、日本电通博士研究项目、日本学术振兴会论文博士奖学金项目、中国-苏格兰博士生教育及科研合作伙伴关系项目(访问学者)、希腊互换奖学金项目(暑期研修生类别,留学期限1个月)、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提供国际旅费资助)、本科生赴国外留学项目(如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等)。

申请公费留学:
  1、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符合申请条件者,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
  2、申请方式及时间: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申请人须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报名,按照相应项目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经其同意后再正式提交。网上报名时间按相关项目要求执行。
  3、受理方式: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国家留学基金受理机构/高校统一受理本地区(单位、部门)的申请。受理机构/高校负责接受咨询、受理、审核申请材料并统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材料。国家留学基金委一般不直接受理个人及单位的申请。申请受理方式请见《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一览表》。
  4、评审、录取: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根据相关项目具体要求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录取人员名单。录取通知将通过各受理单位转发或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直接发至申请人所在单位。
  各项目录取结果公布时间如下: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项目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2013年7月份公布。
  (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硕士研究生项目:2013年5月份公布。
  (3)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2013年5月份公布;
  (4)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一批于2013年5月份公布;第二批于2013年11月份公布。
  (5)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中外合作项目等其他奖学金项目将根据相应项目规定另行公布。
  5、派出及管理:被录取人员须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派出。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留学人员派出前须在国内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和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出国人员上海集训部或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办理派出手续。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到留学目的国驻外使(领)馆报到后方可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的管理,学成后应履行按期回国服务义务。

关于在职工作人员申请公费出国留学问题

4. 你好,请问留学生落户上海对公司有要求吗,比如注册时间,资金等?

1,没有时间要求 什么公司都是可以的。 
2, 社保没有时间长短的限制。 但是要注意, 社保好税收的记录要同个月内办理, 不能两个开始的时间不一致。 如果不一直需要说明原因。
3, 香港的也是需要的
4, 落的是公共户口, 现在集体户口取消。 你有房子了 可以落平常你见的那种户口 就是有户口本的。 公共户没有户口本, 可以开户籍证明。 别的没区别。
 
希望能帮到你。 有问题留言

5. 国家留学基金委的项目好申请吗

需要看是否符合条件。
 
一、基本原则及重点资助领域
       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重点领域、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为优先资助学科和专业领域。
 二、选派类别和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2.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3.联合培养本科生(攻读学士学位期间赴国外进行课程学习或实习等):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三、资助内容
       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具体资助项目、标准在录取时确定。
 四、申请人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我校正式工作人员或优秀在校学生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外语水平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要求;       
4.身心健康
5.符合所申请奖学金项目的其他要求(详见《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范围暂不包括:①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②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③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④正在境外工作的人员;⑤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类别除外);⑥已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工作尚不满五年的人员,但以下项目的留学回国人员不受此限制:中德学者短期交流项目(DAAD/DFG)、中德博士生联合研究项目、日本电通博士研究项目、日本学术振兴会论文博士奖学金项目、中国-苏格兰博士生教育及科研合作伙伴关系项目(访问学者类别)、希腊互换奖学金项目(暑期研修生类别,留学期限1个月)、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提供国际旅费资助)、本科生赴国外学习/实习/交流项目(如印度Infosys实习项目等)。

国家留学基金委的项目好申请吗

6. 如果硕士毕业工作了,还能申请国家公派留学吗?

硕士毕业工作了,可以申请国家公派留学。
一、硕士国家公派留学的报名要求为:
1、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0岁,具有学士学位或优秀本科毕业生,身体健康,表现良好。
2、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应为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各级行政单位、科研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
二、博士研究生申请条件为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具有硕士学位,或申请时为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硕士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博士一年级学生。

扩展资料:
公派留学的期限与类别:
1、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2、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3、博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留学期限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
4、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课题研究):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5、硕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留学期限为12-24个月, 具体根据所申请奖学金项目的相关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派留学

7. 上班之后,还能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出国吗

据名远留学介绍:如果你背景不错,即使上班了,对方学校愿意接收你,也是可以申请CSC的

上班之后,还能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出国吗

8. 留学签证父母在职收入证明父母没工作单位怎么办?

1、先来搞清楚《工作和收入证明》在签证过程中的作用:
    '担保人的《工作和收入证明》是说明申请人不仅仅已经为申请学生准备好了足够的担保资金,而且还有源源不断的资金来源——不会由于缺乏资金来源而去花费已经准备好的担保金;
2、“没有单位”并不一定是“没有收入”常见的“没有工作单位”可能是以下情况:
1)、私人小企业的老板——只要提供营业执照以及单位的不亏损的《财务报表》也是可以的说明问题的;
2)、退休职工——提供《退休证》以及工资卡,以此代替《工作和收入证明》;
3)、自由职业者——撰写一个说明,说明做什么事、。每年的收入大概是多少,让签证官了解:家长是具备足够的挣钱能力的。
3、这里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对于此类情况,不少“热心人”会指导:“去找一家公司挂靠”。  这个办法应该看作是“做假”,所以并不是可取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