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退伍有哪些政策?

2024-05-09

1. 武警退伍有哪些政策?

关于做好2007年度城镇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安置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切实做好2007年度全县城镇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安置工作,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贵州省军区关于做好2007年度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黔府发〔2006〕49号)和《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度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遵府办发〔2007〕9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做好2007年度城镇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安置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安置对象

1.服满现役2年的城镇退役士兵;

2.贵州省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审查移交的转业士官;

3.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或五至八级因战、因公致残的转业士官;

4.五至八级因战、因公致残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5.荣立二等功以上(含二等功)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二、安置原则

根据我县实际,今年我县城镇退役士兵的安置遵循政府指令性安置与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相结合原则。

三、安置办法

1.荣立二等功(含二等功)以上的农村籍退役士兵,服满现役10年以上的转业士官,五至八级因战、因公的残疾军人,由政府指令性安置到除玉溪镇、上坝乡以外的其余乡(镇)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

2.其他按政策应安置的退役士兵一律实行货币补偿自谋职业安置;

3.自谋职业对象在12月底以前自已联系到企业和外县、区(市)接收单位的,县安置部门可开具安置介绍信,但不再发放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

4.对中央和省、市属单位系统子女,由系统接收安置;系统不能接收的,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实行安置任务有偿转移;有偿转移金按我县自谋职业人员的安置政策执行;

5.自谋职业补助标准:服满现役两年的退伍义务兵,每人补助1.5万元;服满现役10年的转业士官,每人补助2.4万元;服现役未满10年的士官,在城镇退役士兵的基础上一期退役士官增发20%,二期退役士官增发30%,退役士官或士兵曾在西藏、青海服役的增发10%,荣立一等功以上(含一等功)的增发30%,荣立二等功的增发20%,荣立三等功的增发10%;

6.对自谋职业者,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10号)规定,各部门凭民政部门填发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认真落实好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各项优惠政策;

7.凡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在办理安置和自谋职业手续期间,由县民政局发给待安置期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补助费;

8.安置工作对象从安置部门开出安置介绍信起,视为安置,一月内不按时上岗到位,作自择职业人员对待。对自谋职业者,从安置部门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到安置部门办理一切手续,否则,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对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档案,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管理。

四、做好农村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对返回农村的退役士兵,各乡(镇)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培养、开发和使用农村退役士兵作为繁荣农村经济,促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要结合各地实际,切实帮助农村退役士兵在生产服务、技术指导、教育培训、农用物资供应、农副产品收购等方面支持农村退役士兵;鼓励和扶持有专长的退役士兵创办经济实体,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及建设和谐社会中的骨干作用。

五、严格执行安置政策

1.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要将城镇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安置就业工作作为一项特殊的政治任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抵制此项工作,对拒绝执行政府下达的安置任务或不按规定落实有偿转移安置的单位,严格依据有关规定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2.安置部门要把好安置关,坚决杜绝把不符合安置政策规定的退役士兵纳入安置范围,县监察、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要相互配合、互相监督,坚持安置政策、安置对象、安置去向、安置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城镇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安置工作是党和政府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事关国家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稳定大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我县2007年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在8月30日前顺利完成。

 

                                     二○○七年八月二十七日

武警退伍有哪些政策?

2. 关于武警部队退兵期的规定

征兵工作条例规定:

第三十六条 新兵在检疫期间,发现因身体、政治情况不符合条件、不宜在部队服现役的,可作
退兵处理。退兵的期限,自新兵到达部队之日起至部队批准之日止,属于政治条件不合格的,不超过九十天;属于身体条件不合作的,不超过四十五天。其中患传染病或危重病的新兵,部队应及时给予治疗,同时通知原征集的县、市兵役机关,待病情稳定后作退兵处理,退回时间不受限制。退兵后不再补换。
第三十七条 属于身体条件不合格退兵的,须经驻军医院(武警部队经总队医院或地、市人民医
院)检查证明,由师(武警总队)以上机关批准;属于政治条件不合格需作退兵处理的,部队应事先与原征集的县、市公安局和兵役机关联系查实,由师(武警总队)以上政治机关批准。

3. 2020年退伍武警最新政策

武警部队退伍新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 : 这个政策是,没有安置卡的战士,退伍的时候按照从军时间每年发给四千五的退役就业安置金,你零四年到明年退伍是八年,也就是八个四千五.如果你是非农户口并有安置卡,就只有二期退伍的退伍费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

武警兵复员后能干什么: 最少可以做保安吧,如果有其他专长,还可以进行其他工作,当然也可以开公司,当老板.武警兵复员后现在在社会上是比较枪手的.如果你真的身怀绝技,也可以去非洲当国际雇佣兵.

现代的武警,退伍后有什么政策优待吗?现在很多军人退伍后都不知道找 : 国家对义务兵和低级士官都没有安置工作政策,只是各地方政府具体负责这些人的安置,一般是对城市户口的士兵有一定安置工作政策,如果不给工作就一定会给一定得安置工作补贴金.具体待遇根据地方不同会有不同,主要是地方民政局负责,你可以打电话询问具体政策,有的地方给与优待金政策,有的是给与安置工作,有的给与考取事业单位和地方公务员优先政策等等. 祝你有个好归宿

武警士兵今年什么时候退役 : 大概12月中旬.我05年在上海,退役的,全上海都差不多这时间,估计也都差不多吧.总之不会超过1月1号,哎反正到那时候都没几天,就别计较了,多留几天吧.退出现役,想留都没机会了.

武警三期士官,明年年底退伍费是多少?户口能不能落到配偶上面,有结 : 士官复员费大概就是一年一万!三期的话差不多就是10-12万户口可以随配偶,好象没有结婚年限

全国统一退伍军人优待证2020年几月能够发放? - : 全国5000万退役军人有望在今年年内才能领取到全国统一的《退役军人优待证》.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退役军人持有《退役军人优待证》享受的24项优待项目,将涉及国家20个部门,所以在目前全国人大还没有召开的情况下,《退役军人保障法》就没有办法得到批准和实施,那么必将涉及《退役军人优待证》的发放时间延长的. 事实上2020年1月14日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已经颁布了《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0﹞1号)网页链接,其中关于退役军人24项基本优待项目,就是等待着全国性《退役军人优待证》发放以后、对于退役军人持证优待的项目.其中很多项目就在等待全国性《退役军人优待证》发放后,才能享受优待的.

武警退伍后有哪些好的政策? - : 看你是什么级别退伍,一般三期和以上退伍的,要安排工作,大部分是事业单位,有编制,也不乏有考上公务员的,看你自己努力和运作了.

今年武警退伍: 一般都是11月23到25号开始 3天就退完了

今年退役的武警士兵补贴多少钱 - : 复员费 4000到7000不等(看你是什么单位的了,一般消防比较高) 补助今年的时一年补4500,两年就是9000.也就是说农村的当两年兵回去最少能拿1万三

今年武警什么时候退伍? 新的兵役法规定服役几年? - : 你好!按地区而言,有点地方早,有点地方晚,一班都在12月份左右 如果对你有帮助,望采纳.

2020年退伍武警最新政策

4. 关于最近退伍士兵的新政策是什么啊?

对于老的退役军人来讲,只要你不是残疾军人、只要你不是1954年以前参军的在乡复员军人,只要你不是参加珍宝岛战役和涉核军人、只要你不是被民政局认定是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有具体标准定义的),只要你不是转业到企业而退休的军官(为了减少与转业到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的差别),一切都是浮云!
    除上以外的退役军人没有任何补助,只有曾经是个军人的光环和荣誉了。
   对于新近要退役的士兵来讲,主要的还是在部队最后时期,你有没有受的过伤残意外,你有的,那就有军委为买的商业保险;那么你就有退役金、医疗费和保险金,否则就是前两项,也就是没有神马变化的。
    对于农村兵源的那是没有神马变化的,因为没有安置的义务(立有二等功以外)。对于城镇兵源退役的,进行安置是国家的义务,你自己不要国家安置的,就可以申请货币化安置,可以得到N万的安置费,这与优待金是无关的。不过这也不是新政策。

5. 部队退伍到地方有什么新政策

(一)家居农村的义务兵退出现役后,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妥善安排他们的生产和生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农村招收员工时,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退伍军人。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按照本条第(二)项规定安排工作。

(二)家居城镇的义务兵退出现役后,由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也可以由上一级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在本地区内统筹安排。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不分所有制性质和组织形式,都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置退伍军人的义务。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允许复工、复职。

(三)城镇退伍军人待安置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原则发给生活补助费。

(四)城镇退伍军人自谋职业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并给予政策上的优惠。

(五)义务兵退出现役后,报考国家公务员、高等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优待。

部队退伍到地方有什么新政策

6. 退伍军人新规定政策

法律分析:退伍军人新规定政策如下:1、原是城镇户口的退伍义务兵,由原征集地市、县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负责安排工作;2、对应予安排工作退伍义务兵,实行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的办法进行安置;3、各接收单位包括中央、省属企事业单位都应把接收安置退伍军人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
法律依据:《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第十七条 原是城镇户口的退伍义务兵,由原征集地市、县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负责安排工作。对应予安排工作退伍义务兵,实行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的办法进行安置。各接收单位包括中央、省属企事业单位都应把接收安置退伍军人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

7. 退伍军人新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退役军人待遇新政策:1、国家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妥善安置退役士兵。2、退役士兵自领取税务登记之日起,可获得多至3年的免征营业税优惠,即第一年免征,免税期满后由相关税务机关就免税主体及范围按规定逐年审核,如符合条件的可继续免征1至2年。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但同样第一年免税期满后由相关机关逐年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继续免征1至2年。对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也将随营业税一同免征。4、具体执行,各地还有不同政策,可到当地政府咨询。有些行业不得享受比如某些服务不可以申请免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第三条 退役军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尊重、关爱退役军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关心、优待退役军人,加强退役军人保障体系建设,保障退役军人依法享有相应的权益。

退伍军人新政策是什么

8. 武警部队退伍新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这个政策是,没有安置卡的战士,退伍的时候按照从军时间每年发给四千五的退役就业安置金,你零四年到明年退伍是八年,也就是八个四千五。如果你是非农户口并有安置卡,就只有二期退伍的退伍费了。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切实做好2007年度全县城镇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安置工作,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贵州省军区关于做好2007年度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黔府发〔2006〕49号)和《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度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遵府办发〔2007〕9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做好2007年度城镇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安置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安置对象

1.服满现役2年的城镇退役士兵;

2.贵州省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审查移交的转业士官;

3.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或五至八级因战、因公致残的转业士官;

4.五至八级因战、因公致残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5.荣立二等功以上(含二等功)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二、安置原则

根据我县实际,今年我县城镇退役士兵的安置遵循政府指令性安置与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相结合原则。

三、安置办法

1.荣立二等功(含二等功)以上的农村籍退役士兵,服满现役10年以上的转业士官,五至八级因战、因公的残疾军人,由政府指令性安置到除玉溪镇、上坝乡以外的其余乡(镇)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

2.其他按政策应安置的退役士兵一律实行货币补偿自谋职业安置;

3.自谋职业对象在12月底以前自已联系到企业和外县、区(市)接收单位的,县安置部门可开具安置介绍信,但不再发放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

4.对中央和省、市属单位系统子女,由系统接收安置;系统不能接收的,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实行安置任务有偿转移;有偿转移金按我县自谋职业人员的安置政策执行;

5.自谋职业补助标准:服满现役两年的退伍义务兵,每人补助1.5万元;服满现役10年的转业士官,每人补助2.4万元;服现役未满10年的士官,在城镇退役士兵的基础上一期退役士官增发20%,二期退役士官增发30%,退役士官或士兵曾在西藏、青海服役的增发10%,荣立一等功以上(含一等功)的增发30%,荣立二等功的增发20%,荣立三等功的增发10%;

6.对自谋职业者,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10号)规定,各部门凭民政部门填发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认真落实好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各项优惠政策;

7.凡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在办理安置和自谋职业手续期间,由县民政局发给待安置期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补助费;

8.安置工作对象从安置部门开出安置介绍信起,视为安置,一月内不按时上岗到位,作自择职业人员对待。对自谋职业者,从安置部门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到安置部门办理一切手续,否则,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对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档案,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管理。

四、做好农村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对返回农村的退役士兵,各乡(镇)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培养、开发和使用农村退役士兵作为繁荣农村经济,促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要结合各地实际,切实帮助农村退役士兵在生产服务、技术指导、教育培训、农用物资供应、农副产品收购等方面支持农村退役士兵;鼓励和扶持有专长的退役士兵创办经济实体,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及建设和谐社会中的骨干作用。

五、严格执行安置政策

1.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要将城镇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安置就业工作作为一项特殊的政治任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抵制此项工作,对拒绝执行政府下达的安置任务或不按规定落实有偿转移安置的单位,严格依据有关规定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2.安置部门要把好安置关,坚决杜绝把不符合安置政策规定的退役士兵纳入安置范围,县监察、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要相互配合、互相监督,坚持安置政策、安置对象、安置去向、安置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城镇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安置工作是党和政府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事关国家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稳定大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我县2007年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在8月30日前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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