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可以分期缴付吗?

2024-05-08

1.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可以分期缴付吗?

1、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可以分期缴付。
2、收到投资款的账务处理是: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
3、2006年《公司法》修改后取消了按照公司经营内容区分最低注册资本额的规定,将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从10万―50万元统一降至3万元,将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从原来的1000万元降至500万元。且没有采纳授权资本制,但却允许两种公司的资本都可以分期缴纳,而不必一次性缴足,只是要求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首期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而其余部分必须在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2014年新《公司法》改实收资本验资制为核准制,仅存27类金融相关企业仍需验资注册资本。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可以分期缴付吗?

2.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是否可以分期缴纳呢

股东可以约定注册资本分期缴纳,并确定实缴的期限。若是实缴期限到后,股东依然未缴足出资的,应当及时补足出资,并对其余实缴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 注册资本应该如何分期交纳?

新的《公司法》对注册资本实行分期缴付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答: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实行法定实缴资本制度,以及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实行实收股本制度外,其他公司均可实行分期缴付的认缴资本制度。
一是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实行分期缴付,“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二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也可以实行分期缴付,公司全体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属于投资公司的,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三是增加注册资本时,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属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法定公积金转为注册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的规定不再仅限于股份有限公司,而是适用所有的公司

注册资本应该如何分期交纳?

4. 请问公司注册资金分期缴纳该怎么办理呢?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分期到位和增资都要做变更(注册资金实际到位资金的变更) 涉及到的就是变更费

5. 公司注册注册资本可分期支付吗?

1、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可以分期缴付。
2、收到投资款的账务处理是: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
3、2006年《公司法》修改后取消了按照公司经营内容区分最低注册资本额的规定,将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从10万―50万元统一降至3万元,将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从原来的1000万元降至500万元。且没有采纳授权资本制,但却允许两种公司的资本都可以分期缴纳,而不必一次性缴足,只是要求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首期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而其余部分必须在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2014年新《公司法》改实收资本验资制为核准制,仅存27类金融相关企业仍需验资注册资本。

公司注册注册资本可分期支付吗?

6.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分期缴纳注册资本吗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分期缴纳注册资本,只要在五年内完成即可。根据规定,首次出资应该在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以上,其余部分股东可以按年分期缴纳,这样的好处是减轻资金压力,不用全部实缴。
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或者所认购的股份。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公司设立登记时,股东或者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公司成立后,股东或者发起人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时间缴纳出资,属于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依法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后,申请办理公司实收资本的变更登记。
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有最低要求么?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的注册资本,不能分期缴纳。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股东或者发起人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财产出资的,应当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股东或者发起人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7.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可分期缴纳吗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是否可以分期实缴出资由股东共同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但是当公司的经营出现异常或者是资金链出现问题时,即使未到认缴的期限,也应当补足出资。
一、注册公司的登记制度
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也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方式。
二、新公司法注册资金规定是什么
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方式。
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分别应达3万元、10万元、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以及货币出资比例。
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
三、《新公司法》实收资本方面的修订体现在哪些方面
1、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并没有改变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的规定,也没有改变承担责任的形式。
2、股东(发起人)要按照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认缴出资额、约定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向公司缴付出资,股东(发起人)未按约定实际缴付出资的,要根据法律和公司章程承担民事责任。
3、如果股东(发起人)没有按约定缴付出资,已按时缴足出资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公司本身都可以追究该股东的责任。如果公司发生债务纠纷或依法解散清算,没有缴足出资的股东(发起人)应先缴足出资。
4、新《公司法》的“认缴制”也规定了工商登记机关登记的责任,尽管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公司的登记事项,由公司自愿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备案。取消营业执照上“实收资本”项目的记载。但是对“认缴”的公司,登记机关必须如实将公司注册资本、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期限、出资方式等登记事项向社会公示。
5、对必须“实缴”的公司或者可以“认缴”的而自愿“实缴”的公司,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时,对“实收资本”实行备案制,强调登记机关应当将有关备案信息及验资报告对外公示。从中表达出注册资本实行的双轨制,及向社会公众传递公示的意义与责任,所以说,“认缴”并没有淡化公司注册资本的“必要性”、“重要性”和“及时性”原则,并没有弱化出资人的“出资”义务,并没有转化公司对第三人或对社会应该承担的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可分期缴纳吗

8.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是否可以分期缴纳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否可以分期实缴出资,由所有的股东共同约定,认缴期限为二十年,并且可以变更。但是当公司的经营出现异常或者是资金链出现问题时,即使未到认缴的期限,也应当补足出资。【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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