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公司注册需要哪些资料

2024-05-09

1. 股份制公司注册需要哪些资料

	股份制公司注册需要的资料有: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由全体董事签字)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由发起人签署或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或者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提交);
	4、全体发起人签署或者全体董事签字的公司章程;
	5、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6、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7、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8、以股权出资的,提交《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
	9、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
	10、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任职文件提交董事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11、住所使用证明;
	1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3、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14、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1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股份制公司注册需要哪些资料

2. 股份制公司注册需要哪些资料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2、公司章程(提交打印件一式两份,请全体股东亲笔签字;有法人股东的,要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3、验资报告; 
4、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还应提交资产评估报告(涉及国有资产评估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确认文件); 
5、《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股东资格证明; 
7、《指定(委托)书》; 
8、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9、除上述必备文件外,还应提交打印的股东名录和董事、经理、监事成员名录各一份。

3. 注册股份制公司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2、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人证明。3、公司章程。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5、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其财产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6、发起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7、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等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聘用的证明。8、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0、公司住所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注册股份制公司需要什么材料

4. 注册股份制公司需要什么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人证明。
3、公司章程。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其财产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6、发起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7、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等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聘用的证明。
8、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公司住所证明。
一、吸收合并业务员需要办理哪些文件
办理吸收合并须提交资料:⒈合并双方股东会决议。⒉合并双方股东会批准的吸收合并协议。3.合并双方各自的审计报告。4.合并双方共同出具的关于债权债务清偿、担保的说明。5.合并公司股东会关于有关变更内容的决议。6.合并公司增资验资报告。7.合并公司的新章程。8.公告报样。9.被合并方的注销证明。10.合并方营业执照。11.新股东的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12.《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1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4法律法规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如何设立国有独资公司申请设立时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设立国有独资公司:
1、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及其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
4、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5、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申请设立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公司章程(加盖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公章);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6、以股权出资的,提交《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
7、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9、住所使用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5. 股份制公司注册需要哪些资料

法律分析:股份制公司注册需要的资料有: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发起人签署或者全体董事签字的公司章程;3、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九条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份制公司注册需要哪些资料

6. 股份制公司注册需要哪些文件

法律分析:股份制公司注册需要的文件如下:1、《名称核准登记通知书》;2、《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3、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4、代办人的身份证明,授权证明;5、公司章程;6、经营场所证明如合同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7. 股份制公司注册需要哪些文件

股份制公司注册需要准备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住所证明、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二)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三)公司章程;(四)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七)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八)公司住所证明;(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股份制公司注册需要哪些文件

8. 股份制公司注册需要哪些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五)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六)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七)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八)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九)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十)公司住所证明;
  (十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还应当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同时还应依据《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