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如何计算

2024-05-10

1. 残保金如何计算


残保金如何计算

2. 残保金如何计算

残保金每个地区标准不一样,以下为四川残保金计算方式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6%-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例如:案例:A公司在职200人实际安排残疾人0人在职年平均工资为100000元(200*1.6%-0)*100000=320000元所以A企业一年应缴纳残保金为320000元备注:1、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3. 残保金计算公式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指国家为保障残疾人就业,对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按其差额人数全额征收的保障金。以下是残保金计算公式,欢迎大家参考借鉴!
    一、残保金计算公式
     1、成立时间不满1年且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 
    成立时间不满1年的单位,按单位成立后的足月计算,不满1个月的不计算。
    对于在征缴年度成立不满1年的用人单位,从其地税登记日的下1个月开始计算时间,2015年12月完成地税登记的单位不需要申报审核2015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
    【例】某单位2015年7月1日完成地税登记,其在职职工总数为100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2015年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1712元×(100人×1.7%×5/12月)
     2、安排残疾人就业不满一年 
    安排残疾人就业不满一年的,按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实际月份计算;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例】某单位2015年在职职工总数为50人,其在2015年8月31日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2015年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1712元×(50人×1.7%—1×5/12月)
     3、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不足1人 
    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不足1人的单位应按实际差额比例计算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金额。
    【例】某单位2015年在职职工总数为50人,未安排残疾人,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1712(元)×50(人)×1.7%
    二、 残保金征收标准 
    凡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按其差额人数全额征收保障金;差额不足一人的,按差额比例计算缴纳。用人单位安排一名盲人按2人计算。
    应缴纳的保障金=(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5%(上海市为1.6%)—已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在职职工总数,按用人单位年平均职工人数核定,也可参照人事、劳动、统计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人数核定。
    安排残疾人就业必须是单位正式职工或与单位依法签定1年(含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国家规定由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职工。已安排的残疾军人和因工致残人员,经鉴定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残疾标准,并办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方可计入安置比例。
    北京地区残疾人保障金的征收标准:应缴纳的保障金=(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假定您的公司在北京,贵公司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0000元,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为200人,无残疾人。
    应缴纳的保障金=200x80000x1、7%=272000元。
     三、【相关条例】: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过程中,一些地方法规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一定比例的,要交纳残疾人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为了规范和加强“保障金”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保障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保障金”按属地原则交纳,中央部门所属单位按照所在地地方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达到规定的安排比例。
     第三条 
    企业、城乡集体经济组织交纳的“保障金”从管理费用中列支,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交纳的“保障金”从单位预算经费包干结余或收支结余中列支。

残保金计算公式

4. 残保金如何计算

法律分析:残保金计算方法:残保金应缴金额=(按比例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流程:登录互联网地税局,在主界面找到并点击“税费申报”,在打开的界面点击“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点击“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九条 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5. 残保金计算方式


残保金计算方式

6. 残保金如何计算

残保金全年计算公式如下:
当年残保金缴纳额=(上一年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一年年度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一年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残保金即残疾人保障金,是指国家为促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开展,使各类用人单位依法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义务,平等地承担社会责任,关爱和扶助残疾人,
机关、团体、企业(福利企业除外)、事业单位均应按照一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年征缴,经市、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后,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代征。

扩展资料: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应缴纳的保障金=(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6%-已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在职职工总数,按用人单位年平均职工人数核定,也可参照人事、劳动、统计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人数核定。
安排残疾人就业必须是单位正式职工或与单位依法签定1年(含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国家规定由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职工。已安排的残疾军人和因工致残人员,经鉴定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残疾标准,并办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方可计入安置比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7. 残保金如何计算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促进其就业收取的专用资金,也就是单位(机关、团体、企事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按规定都应该安排一定的残疾人在自己单位就业。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缴足社保。
 
 如果没有达到规定人数,那么这就需要缴纳残保金了。未交纳或迟交,按日加收5‰滞纳金;催缴后仍未缴纳的,停止办理一应地税相关业务。
 
 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
 
 计算公式如下: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X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度用人单位时间安排的残疾人及就业人数)X上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残保金如何计算

8. 残保金如何计算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7%-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各个地方的残保金规定的比例可能不一样。
 
 
 
 上述这种计算方式主要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如果说是创业型的小规模微小企业是有豁免权的。注册在3年以内的,并且员工数在30人以内的小型企业免征残保金。如果说注册已经超过了3年或者说3年内员工人数极速扩张不止3人那就要另算。还有一点要注意的是,就算单位不用交残保金必须要按时做零申报。
 
 
 
 残保金又叫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单的来说就是每一家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团体单位民办企业等都有安排一定残疾人士就业的义务的名额数量,如果公司没有尽义务,就需要缴纳残保金让国家来支持残疾人的就业。主要是国家为了保障残疾人士的权益。
 
 
 
 行政区域的团体、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单位等用人的单位,安排残疾人士就业的比例在本单位在职员工总数的占比中,达不到省政府规定比例的就要交保障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