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可以免责的情形都包括什么

2024-05-13

1. 担保人可以免责的情形都包括什么

担保人可以免责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1、担保合同无效;
2、保证人在被诱骗或胁迫下提供保证;
3、主合同内容变更;
4、保证合同未成立;
5、主合同当事人双方或与第三方共同所实施的行为不适;
6、超过保证期限;
7、债务或担保超过诉讼时效。
一、表明11种情形担保合同无效
担保合同无效情形有:国家机关未经国务院批准而与债权人签定保证合同的,保证无效;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无效;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担保合同,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保证合同无效;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等等。
二、保证合同无效后果有哪些
保证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因以下两种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1)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2)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如果仅有保证人一方的过错,则仅由保证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责任范围应以债务人不能清偿的部分为宜。如果造成保证合同无效的原因是债权人、债务人和保证人三方的共同过错,则应当根据过错大小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民间借贷担保人没钱还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民间借贷担保人有如下责任: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担保人可以免责的情形都包括什么

2. 担保人可以免责的情况有哪些

担保人主要因下列情形免除责任:
1、担保合同无效的,担保人部分免除责任;
2、主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担保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3、因主合同内容的变更而免除责任。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4、担保责任因担保合同未成立而免除;
5、担保责任因主合同当事人或者与第三方共同实施的行为不适而免除。担保期间,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担保人不再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6、因超过担保期限而免除责任;
7、债务或担保超过诉讼时效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一、担保人期限是多长时间
担保责任不同,担保期限不同。首先是一般保证的担保期限;
一、一般担保人与债权人未约定担保期限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注:在合同约定的担保期间和前款规定的担保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担保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适用担保期间中断诉讼时效的规定。
2、保证期间不因任何原因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
3、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限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无约定,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4、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本息还清,视为约定不明确,保证期为主债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限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限为:
债权转让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应当在原保证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债务转让担保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担保人不再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保证期限未约定的。
连带责任担保的担保人与债权人未约定担保期限的,债权人有权自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限,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二、放弃财产继承权由担保人还款吗
放弃财产继承权担保人是不还款的,担保人不承担责任的情形:
1、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3、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4、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5、法律规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3. 担保人什么情况下免责

作为担保人可以在具备下列情形时免责:
1、主合同内容变更;
2、担保合同无效;
3、保证人在被诱骗或胁迫下提供保证;
4、保证合同未成立;
5、债务或担保超过诉讼时效;
6、超过保证期限;
7、主合同当事人双方或与第三方共同所实施的行为不适。
一、帮朋友做贷款担保朋友不还款怎么办
帮朋友做贷款担保朋友不还款那么担保人就有可能需要代替借款人承担还款的义务,根据法律规定,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两种。若是一般保证,债权人只能通过诉讼途径向债务人先行追偿。只有当债务人财产被执行后仍有不足部分,才由担保人继续承担还款责任。而如果是连带责任,当债务人没有能力还款时,债权人可要求担保人履行债务。
一旦借款人跑路,债务无法清偿时,作为担保人应注意审查自己有无可以免责的情形。一般来说,如果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会有部分免责的情况。
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七条【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第六百八十八条【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连带担保人不担责的5种情况
担保人不担责的5种情况如下: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或者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2.超出保证期限的。
3.未经保证人同意,私自变更主合同的。
4.未经保证人同意,私自转让债务的。
5.主合同无效的。
三、借款人跑路担保人怎么办
借款人跑路担保人担保人要注意审查自己是否有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担保人免除全部责任的情形: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的;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如果不存在免责情形的,则担保人要根据自己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来承担债务偿还的责任,偿还债务人后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人什么情况下免责

4. 担保人免责的情形有哪些

担保人 免责有几种情形: 1. 债权人 同意 债务人 转让 债务 未经保 证人 同意的; 2.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债务履行方式与期限未经保证人同意的; 3.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经仲裁或 诉讼 主张权利的; 4.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 5.债权人债务人欺骗保证人的,保证人在受胁迫、被欺诈的情况下违背真实意愿提供保证的; 6.主 合同无效 ,担保人无需承担担保责任; 7.债务人对抗债权人的抗辩事由,担保人可以适用;  《 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一条 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5. 担保人免责的情形有哪些

担保人免责有几种情形:1.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保证人同意的;2.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债务履行方式与期限未经保证人同意的;3.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经仲裁或诉讼主张权利的;4.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5.债权人债务人欺骗保证人的,保证人在受胁迫、被欺诈的情况下违背真实意愿提供保证的;6.主合同无效,担保人无需承担担保责任;7.债务人对抗债权人的抗辩事由,担保人可以适用;8.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9.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担保人免责的情形有哪些

6. 担保人如何免责?

为他人担保就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是否存在担保人责任免除的情况呢,什么情况债务担保人可以不用承担责任?担保人免责有几种情形:1,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保证人同意的;2,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债务履行方式与期限未经保证人同意的,3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经仲裁或诉讼主张权利的;4,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5、债权人债务人欺骗保证人的,保证人在受胁迫、被欺诈的情况下违背真实意愿提供保证的6、主合同无效,担保人无需承担担保责任。7、 债务人对抗债权人的抗辩事由,担保人可以适用。8、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9、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条【保证责任的免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7. 担保人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

担保合同无效的,保证人会部分免责。包括: 1.《担保法司法解释》第7条:主合同有效而担保...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恶意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
3.
因主合同内容变更而免责。 《担保法》第24条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
4.
保证责任因保证合同未成立而免除。 主要情形包括:1.主合同尚未成立;2.保证合同不具备...
5.
保证责任因主合同当事人双方或与第三方共同所实施的行为不适而免除。

担保人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

8. 这样的担保人如何免责?

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所以,在本案中,保证人已经免除了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