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书下来后拒绝不执行应该如何去解决?

2024-05-12

1. 法院判决书下来后拒绝不执行应该如何去解决?

您好,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两年申请执行期内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您需要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据以申请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原审法律文书、生效证明相关材料、申请执行人及被申请执行人身份证明、财产线索等,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执行部门会向您发出《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此后,法院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若被执行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司法拘留。希望上述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参考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法院判决书下来后拒绝不执行应该如何去解决?

2. 法院判决书下来,如果被告拒不执行怎么办

被执行人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时怎么办?

3. 法院判决后拒不执行怎么办

法律分析:一、如果一个判决生效后,当事人拒不履行的,原告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是司法救济的重要途径,没有强制力保障的判决只是一张废纸,司法的权威得不到体现,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是公民的合法权利,是法院必须受理也必须执行的。
二、如果判决生效后,有执行能力而拒不执行的,可以构成刑事犯罪。
三、对有金钱给付的判决,如果拒不执行,申请人执行人有权要求支付判决书确定的款项外,还可以要求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双倍计算,当然,执行费用也由被执行人支付。
四、如果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被执行人也会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纳入信用档案中,并以信用报告的形式向金融机构等单位提供,供有关单位在贷款失信、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进行信用惩戒。这就意味着,被执行人将无法申请贷款,无法参与招投标,无法申请政府资金等等,在生活和工作上收到极大限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
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法院判决后拒不执行怎么办

4. 法院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后仍不执行怎么办


5. 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结果怎么处理

1、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措施很多,可以对你的住宅进行搜查,包括拍卖、变卖、扣押你的财产,冻结你的银行帐户,还可以查封你的住宅。
2、如果拒不执行,法院可以处于15日以下拘留1000元以下罚款,并且可以重复适用。
3、拒不执行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情节严重的,就触犯了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构成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会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就算经过了以上处罚,行为人还是要承担赔偿责任,除非永远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如果只是暂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会中止执行,等到行为人有财产可以执行的时候,法院就会恢复执行。
一、执行厅不执行怎么办
法院执行厅超过期限不执行法律判决结果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受理后,责任执行法院执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二、法院执行庭的职责
第一条、负责依法执行本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支付令;
第二条、负责仲裁机构作出的生效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的执行;
第三条、负责对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机关作出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的执行;
第四条、负责办理委托执行案件;
第五条、认真接受上级法院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六条、密切配合上级法院对执行案件的监督、审查,及时报送提级执行的案件;
第七条、办理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执行案件;
第八条、做好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司法统计工作;
第九条、做好执行程序中的指导工作,为当事人依法、充分、有效行使权利提供服务;
第十条、加强对新形势下执行工作的调查研究,积极推进执行工作改革和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健全和完善执行工作机制,认真总结执行工作经验,努力化解“执行难”;
第十一条、做好执行信访接待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耐心解答当事人和相关人员提出的法律问题,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和服判、息诉、罢访工作,防止出现重大信访案件;
第十二条、按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规定和考核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考核工作;
第十三条、按照本院规定,做好信息调研工作;
第十四条、办理其他相关执行的工作。

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结果怎么处理

6. 法院判决后拒不执行怎么办?

一、具体解析:
即便是刑侦机关也应当依法履行生效判决,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如果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赔偿金,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帐户内划拨;
(二)在规定期限内不执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
(三)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
(四)拒不履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二、法条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五条【判决的执行】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行政机关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赔偿金,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帐户内划拨;
(二)在规定期限内不执行的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怎么办,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
(三)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
(四)拒不履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十三条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7. 法院判决书后拒不履行

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一、如果判决书下来了对方不执行怎么办
一、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三、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四、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二、离婚分割财产拒不执行该怎么办
1、胜诉之后,如果一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3、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4、如果对方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法院判决书后拒不履行

8. 民事判决书下来拒不执行怎么办

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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