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查到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

2024-05-14

1. 怎样查到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

法律分析:首先,需要明确被执行人的资产范畴。
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和法人的财产形态不一,数量大小有差别,但大同小异。
被执行人的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动产、不动产);现金;股权投资(上市公司股票、权证);所购有价证券,包括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到期和未到期债权;其它应收账款;无形资产,包括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
委托律师查明如下信息:
(1)工商档案查询被执行人开户行、账户、账号,股权、子公司、分公司、股东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验资报告股东出资是否虚假、到位,有无抽逃出资。
(2)被执行人缴纳水费、电费、税款情况.
(3)知识产权可向国家商标管理局、专利局查询。
(4)不动产的查找主要是到土地、房产、国有资产、林业等管理部门查询。
(5)名下车辆情况应到当地车管所查询。
积极协助人民法院调查或申请人民法院签发财产调查令
对一些不能核实或因为客观原因不能调查的财产线索,应将财产线索提供给法院,积极协助法院调查和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一条 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怎样查到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

2. 怎样查到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

法律分析:首先,需要明确被执行人的资产范畴。
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和法人的财产形态不一,数量大小有差别,但大同小异。
被执行人的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动产、不动产);现金;股权投资(上市公司股票、权证);所购有价证券,包括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到期和未到期债权;其它应收账款;无形资产,包括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
委托律师查明如下信息:
(1)工商档案查询被执行人开户行、账户、账号,股权、子公司、分公司、股东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验资报告股东出资是否虚假、到位,有无抽逃出资。
(2)被执行人缴纳水费、电费、税款情况.
(3)知识产权可向国家商标管理局、专利局查询。
(4)不动产的查找主要是到土地、房产、国有资产、林业等管理部门查询。
(5)名下车辆情况应到当地车管所查询。
积极协助人民法院调查或申请人民法院签发财产调查令
对一些不能核实或因为客观原因不能调查的财产线索,应将财产线索提供给法院,积极协助法院调查和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一条 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3. 怎样查到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

法律分析:
首先,需要明确被执行人的资产范畴。
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和法人的财产形态不一,数量大小有差别,但大同小异。
被执行人的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动产、不动产);现金;股权投资(上市公司股票、权证);所购有价证券,包括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到期和未到期债权;其它应收账款;无形资产,包括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
委托律师查明如下信息:
(1)工商档案查询被执行人开户行、账户、账号,股权、子公司、分公司、股东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验资报告股东出资是否虚假、到位,有无抽逃出资。
(2)被执行人缴纳水费、电费、税款情况.
(3)知识产权可向国家商标管理局、专利局查询。
(4)不动产的查找主要是到土地、房产、国有资产、林业等管理部门查询。
(5)名下车辆情况应到当地车管所查询。
积极协助人民法院调查或申请人民法院签发财产调查令
对一些不能核实或因为客观原因不能调查的财产线索,应将财产线索提供给法院,积极协助法院调查和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一条 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怎样查到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

4. 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如何查

首先,需要明确被执行人的资产范畴。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和法人的财产形态不一,数量大小有差别,但大同小异。被执行人的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动产、不动产);现金;股权投资(上市公司股票、权证);所购有价证券,包括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到期和未到期债权;其它应收账款;无形资产,包括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
一、没财产算不算失信人员呢?
确实没财产还是失信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是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法院认定的“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是不可以买房的,同时限制高额消费。其他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的行为有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二、股东个人欠款可以执行他公司的股份吗
股东个人所负的债务,由个人财产偿还,如果财产不足以偿还所有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执行债务人的股份。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法人企业中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冻结措施。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应当通知有关企业不得办理被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转移手续,不得向被执行人支付股息或红利。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被执行人不得自行转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5. 怎样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财产

查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的方式有:1、现场调查。对下落不明、拒不提供财产线索的被执行人,执行法官会上门走访,了解具体情况;2、委托调查。对被执行人户籍在外省市或公司注册在外省市的,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指挥系统,委托当地法院代为调查财产、经营等情况;3、电脑系统查询。执行案件立案后,执行法官可以通过网络查询系统,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全方位的调查,法官会根据查询结果采取相应的冻结、扣划、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执行财产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1、收入、银行存款、现金、理财产品、有价证券;2、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3、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原材料等动产;4、债权、股权、投资权益、基金份额、信托受益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性权利;5、其他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一百一十七条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一)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二)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的;(三)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转交有关票证、证照或者其他财产的;(四)其他拒绝协助执行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对仍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予以拘留;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第二百三十六条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怎样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财产

6. 怎样查到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

法律分析:首先,需要明确被执行人的资产范畴。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和法人的财产形态不一,数量大小有差别,但大同小异。被执行人的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动产、不动产);现金;股权投资(上市公司股票、权证);所购有价证券,包括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到期和未到期债权;其它应收账款;无形资产,包括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委托律师查明如下信息:(1)工商档案查询被执行人开户行、账户、账号,股权、子公司、分公司、股东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验资报告股东出资是否虚假、到位,有无抽逃出资。(2)被执行人缴纳水费、电费、税款情况.(3)知识产权可向国家商标管理局、专利局查询。(4)不动产的查找主要是到土地、房产、国有资产、林业等管理部门查询。(5)名下车辆情况应到当地车管所查询。积极协助人民法院调查或申请人民法院签发财产调查令对一些不能核实或因为客观原因不能调查的财产线索,应将财产线索提供给法院,积极协助法院调查和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三十一条 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7. 如何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

执行财产首先,需要明确被执行人的资产范畴: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和法人的财产形态不一,数量大小有差别,但大同小异。被执行人的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动产、不动产):现金:股权投资(上市公司股票、权证):所购有价证券,包括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到期和未到期债权;其它应收账款;无形资产,包括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如何才能查清被执行人转移、隐藏的财产呢?由于法院执行人员人少案多,执行法院往往要求申请人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以下作一个简单整理,以期给那些被执行难所困惑的债权人一点帮助。1.从申请人处挖掘财产线索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签订的合同、往来函件、传真,被执行人的网站,以及在经济往来过程中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住址或办公地点、联系方式、动产、不动产及各种收益、债权、银行账号等基本情况、财产保全的情况以及证明材料、被执行人的行踪及隐匿财产的线索。律师应告知申请执行人举证不能的后果。即申请执行人若不能证明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人民法院会以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为由终结执行,并告知发现被执行人财产时可申请恢复执行程序。了解被执行人的配偶情况:姓名、有无固定工作单位和收入情况,为追加被执行人做准备。被执行人与他人共有的财产,以及已设置担保或其他优先权的财产,也应当予以关注。2.案外人报告或悬赏举报积极从被执行人关联方打探其债权情况。另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悬赏执行。即若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被执行人财产查找不到而使案件不能得以执行时,申请执行人可申请悬赏执行,鼓励有关知情人员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其到期债权。同时应明确告知申请执行人若申请悬赏执行必须提出书面申请,讲明奖赏方法及金额,并交纳公告费。3.从被执行人处取得财产线索
(1)套取。
(2)跟踪被执行人出纳,发现其账户上有钱的开户行。
(3)被执行人门前经常停放的车辆。
(4)被执行人单位或家庭住址附近的银行。4.委托律师查明如下信息:
(1)工商档案查询被执行人开户行、账户、账号,股权、子公司、分公司、股东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验资报告股东出资是否虚假、到位,有无抽逃出资。
(2)被执行人缴纳水费、电费、税款情况.
(3)知识产权可向国家商标管理局、专利局查询。
(4)不动产的查找主要是到土地、房产、国有资产、林业等管理部门查询。
(5)名下车辆情况应到当地车管所查询。5.积极协助人民法院调查或申请人民法院签发财产调查令对一些不能核实或因为客观原因不能调查的财产线索,应将财产线索提供给法院,积极协助法院调查和执行。查询被执行人账户十招第1招:到中国人民银行会计科查询被执行人的基本开户情况,有外币业务的单位到中国人民银行外资科查询外币开户情况。第2招:到工商局查询企业基本情况,其中有企业银行开户情况,外资企业和私人企业有审计报告,可从审计报告中查询企业存借款银行。第3招:到国税局查询企业缴增值税账户。第4招:到地税局查询企业缴所得税或营业税情况。第5招:到电信局查询企业电话费从哪个账户交纳(适合被执行人为大型企业及其集团)。第6招:到自来水公司煤气公司查询企业缴纳水费、煤气费账户。第7招:到电力局查询企业缴纳电费账户。第8招:以采购方的身份电话谈业务,问对方将钱打到那个账户上。(此招防不胜防)第9招:通过银行查银行,通过查询银行来往账及单据,摸清对方资金走向。第10招:通过职工发工资所在银行倒查企业存款情况。

如何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

8. 怎样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

法律分析:需要明确被执行人的资产范畴。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和法人的财产形态不一,数量大小有差别,但大同小异。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十三条 被执行人依法应当书面报告下列财产情况:1.收入、银行存款、现金、有价证券.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原材料等动产.债权、股权、投资权益、基金、知识产权等财产性权利.其他应当报告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