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表:怎么填写现金流量表

2024-05-09

1. 财务报表:怎么填写现金流量表


财务报表:怎么填写现金流量表

2. 财务报表,现金流量表

如何分析现金流量表

3. 财务报表中现金流量表如何填写


财务报表中现金流量表如何填写

4. 财务报表,现金流量表

一、 确定补充资料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 

现金的期末余额=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期末余额; 
现金的期初余额=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现金的期末余额-现金的期初余额。 
一般企业很少有现金等价物,故该公式未考虑此因素,如有则应相应填列。 

二、确定主表的“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实收资本或股本期末数-实收资本或股本期初数)+(应付债券期末数-应付债券期初数) 

2.借款收到的现金 
=(短期借款期末数-短期借款期初数)+(长期借款期末数-长期借款期初数) 

3.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如投资人未按期缴纳股权的罚款现金收入等。 

4.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短期借款期初数-短期借款期末数)+(长期借款期初数-长期借款期末数)(剔除利息)+(应付债券期初数-应付债券期末数)(剔除利息) 

5.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应付股利借方发生额+利息支出+长期借款利息+在建工程利息+应付债券利息-预提费用中“计提利息”贷方余额-票据贴现利息支出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如发生筹资费用所支付的现金、融资租赁所支付的现金、减少注册资本所支付的现金(收购本公司股票,退还联营单位的联营投资等)、企业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建固定资产,除首期付款支付的现金以外的其他各期所支付的现金等。 

三、确定主表的“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短期投资期初数-短期投资期末数)+(长期股权投资期初数-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数)+(长期债权投资期初数-长期债权投资期末数) 
该公式中,如期初数小于期末数,则在投资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中核算。 

2.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利润表投资收益-(应收利息期末数-应收利息期初数)-(应收股利期末数-应收股利期初数) 
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固定资产清理”的贷方余额+(无形资产期末数-无形资产期初数)+(其他长期资产期末数-其他长期资产期初数) 

4.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如收回融资租赁设备本金等。 

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在建工程期末数-在建工程期初数)(剔除利息)+(固定资产期末数-固定资产期初数)+(无形资产期末数-无形资产期初数)+(其他长期资产期末数-其他长期资产期初数) 
上述公式中,如期末数小于期初数,则在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项目中核算。 

6.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短期投资期末数-短期投资期初数)+(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数-长期股权投资期初数)(剔除投资收益或损失)+(长期债权投资期末数-长期债权投资期初数)(剔除投资收益或损失) 
该公式中,如期末数小于期初数,则在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项目中核算。 

7.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如投资未按期到位罚款。 

四、确定补充资料中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净利润 
该项目根据利润表净利润数填列。 

2、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本期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发生额累计数 
注:直接核销的坏账损失,不计入。 

3、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制造费用中折旧+管理费用中折旧 
或:=累计折旧期末数-累计折旧期初数 
注:未考虑因固定资产对外投资而减少的折旧。 

4、无形资产摊销 
=无形资产(期初数-期末数) 
或=无形资产贷方发生额累计数 
注:未考虑因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减少。 

5、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期初数-期末数) 
或=长期待摊费用贷方发生额累计数 

6、待摊费用的减少(减:增加) 
=待摊费用期初数-待摊费用期末数 

7、预提费用增加(减:减少) 
=预提费用期末数-预提费用期初数 

8、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减:收益) 
根据固定资产清理及营业外支出(或收入)明细账分析填列。 

9、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根据固定资产清理及营业外支出明细账分析填列。 

10、财务费用 
=利息支出-应收票据的贴现利息 

11、投资损失(减:收益) 
=投资收益(借方余额正号填列,贷方余额负号填列) 

12、递延税款贷项(减:借项) 
=递延税款(期末数-期初数) 

13、存货的减少(减:增加) 
=存货(期初数-期末数) 
注:未考虑存货对外投资的减少。 

14、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 
=应收账款(期初数-期末数)+应收票据(期初数-期末数)+预付账款(期初数-期末数)+其他应收款(期初数-期末数)+待摊费用(期初数-期末数)-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15、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 
=应付账款(期末数-期初数)+预收账款(期末数-期初数)+应付票据(期末数-期初数)+应付工资(期末数-期初数)+应付福利费(期末数-期初数)+应交税金(期末数-期初数)+其他应交款(期末数-期初数) 

16、其他 
一般无数据。 
五、确定主表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利润表中主营业务收入×(1+17%)+利润表中其他业务收入+(应收票据期初余额-应收票据期末余额)+(应收账款期初余额-应收账款期末余额)+(预收账款期末余额-预收账款期初余额)-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2、 收到的税费返还 
=(应收补贴款期初余额-应收补贴款期末余额)+补贴收入+所得税本期贷方发生额累计数 

3.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营业外收入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其他业务收入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其他应收款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其他应付款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公式一) 
具体操作中,由于是根据两大主表和部分明细账簿编制现金流量表,数据很难精确,该项目留到最后倒挤填列,计算公式是: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公式二) 
=补充资料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4+5+6+7) } 
公式二倒挤产生的数据,与公式一计算的结果悬殊不会太大。 

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利润表中主营业务成本+(存货期末余额-存货期初余额)〕×(1+17%)+其他业务支出(剔除税金)+(应付票据期初余额-应付票据期末余额)+(应付账款期初余额-应付账款期末余额)+(预付账款期末余额-预付账款期初余额) 

5.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应付工资”科目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应付福利费”科目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管理费用中“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成本及制造费用明细表中的“劳动保护费” 
6.支付的各项税费 
=“应交税金”各明细账户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其他应交款”各明细账户借方数+“管理费用”中“税金”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其他业务支出”中有关税金项目 
即:实际缴纳的各种税金和附加税,不包括进项税。 

7.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营业外支出(剔除固定资产处置损失)+管理费用(剔除工资、福利费、劳动保险金、待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折旧、坏账准备或坏账损失、列入的各项税金等)+营业费用、成本及制造费用(剔除工资、福利费、劳动保险金、待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其他应收款本期借方发生额+其他应付款本期借方发生额+银行手续费 
六、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汇兑损益
打字不易,如满意,望采纳。

5. 如何做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编制说明与现金流量表勾稽关系

  1.本表反映小企业一定会计期间内有关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流入和流出的信息。
  2.本表“本年数’’栏反映各项目自年初起至报告期末止的累计实际发生数或本年实际发生数。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时,还应在上年数,填列上年全年累计实际发生数。如果上年度现金流量表与本年度现金流量表的项目名称和内容不一致,应对上年度现金流量表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上年数”栏。
  3.本说明所指的现金,是指小企业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包括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本说明所指的现金等价物,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是指小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除特别注明外,以下所指的现金均含现金等价物)。
  4.现金流量表应按照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别反映。本说明所指的现金流量,是指现金的流人和流出。
  5.现金流量表一般应按现金流入和流出总额反映。但代客户收取或支付的现金以及周转快、金额大、期限短的项目的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可以净额反映。
  小企业应采用直接法报告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6.本表各项目的内容及填列方法如下: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实际收到的现金(含销售收入和应向购买者收取的增值税额),包括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以及前期销售和前期提供劳务本期收到的现金和本期预收的账款,减去本期退回本期销售的商品和前期销售本期退回的商品支付的现金。小企业销售材料等业务收到的现金,也在本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②“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除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以外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如罚款收入、流动资产损失中由个人赔偿的现金收入等。其他现金流入如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现金”、“银行存款”、“营业外收入”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③“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购买材料、商品、接受劳务实际支付的现金,包括本期购人材料、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以及本期支付前期购入商品、接受劳务的未付款项和本期预付款项。本期发生的购货退回收到的现金应从本项目内减去。本项目可以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④“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实际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包括本期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等,以及为职工支付的其他费用。支付的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在“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应付工资”、“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小企业为职工支付的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基金、补充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支付给职工的住房困难补助,以及支付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其他福利费用等,应按职工的工作性质和服务对象,分别在本项目和在“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
  ⑤“支付的各项税费”项目,反映小企业按规定支付的各种税费,包括本期发生并支付的税费,以及本期支付以前各期发生的税费和预交的税金,如支付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印花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预交的营业税等。不包括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税费、实际支付的耕地占用税等,也不包括因多计等原因于本期退回的各项税费。本项目可以根据“应交税金”、“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⑥“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如罚款支出、支付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现金支出、支付的保险费等,其他现金流出如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①“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出售、转让或到期收回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而收到的现金,以及收回长期债权投资本金而收到的现金。不包括长期债权投资收回的利息,以及收回的非现金资产。本项目可以根据“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②“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因股权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而取得的现金股利、利息,不包括股票股利。本项目可以根据“现金”、“银行存款”、“投资收益”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③“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项目,反映小企业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取得的现金,减去为处置这些资产而支付的有关费用后的净额。本项目可以根据“固定资产清理”、“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④“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除了上述各项以外,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其他现金流入如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⑤“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购买、建造固定资产,取得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不包括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资本化的部分,以及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借款利息和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⑥“投资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进行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支付的现金,包括小企业取得的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短期股票投资、短期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的佣金、手续费等附加费用。本项目可以根据“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短期投资”、“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⑦“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除了上述各项以外,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其他现金流出如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①“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收到的投资者投入的现金,本项目可以根据“实收资本”、“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②“借款所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举借各种短期、长期借款所收到的现金。本项目可以根据“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③“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如接受现金捐赠等。本项目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④“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以现金偿还债务的本金,包括偿还金融企业的借款本金等。小企业偿还的借款利息,在“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不包括在本项目内。本项目可以根据“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⑤“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实际支付的现金股利,支付给其他投资单位的利润以及支付的借款利息等。本项目可以根据‘‘应付利润”、“财务费用”、“长期借款”、“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⑥“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除了上述各项外,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如捐赠现金支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等。本项目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⑦“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项目,反映小企业外币现金流量折算为人民币时,所采用的现金流量发生日的汇率或平均汇率折算的人民币金额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中外币现金净增加额按期末汇率折算的人民币金额之间的差额。

  现金流量表勾稽关系
  我国的现金流量表分基本部分和补充资料两部分。基本部分采用直接法编制,即以本期营业收入为计算起点,调整与经营活动有关的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增减变化,列示实际收到现金的营业收入和其他收入、实际付出现金的营业成本和其他费用,计算出现金流入量和现金流出量及其净额。补充资料采用间接法编制,即在当期净利润的基础上,调整有关项目。采用直接法和间接法对现金流量的计算方法不同,但是最后计算出的现金净流量是相同的。现金流量表的勾稽关系主要体现在表内各项目之间及与其他报表之间的关系上。
  (一)现金流量表(基本部分)表内项目的勾稽关系
  第一,"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加上"收到的租金"、"收到的增值税销项税和退回的增值税"、"收到的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返还"和"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等项目,其数额等于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金额。
  第二,"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加上"经营租赁所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增值税款"、"支付的所得税款"、"支付的除增值税、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税费"和"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等项目,其数额等于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金额。
  第三,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金额减去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金额,等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第四,"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项目加上"分得股利或利润所收到的现金"、"取得债券利息收入所收到的现金"、"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到的现金净额"和"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等项目,其数额等于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金额。
  第五,"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加上"权益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债权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和"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等项目,其数额等于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金额。
  第六,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金额,减去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金额,等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第七,"吸收权益性投资所收到的现金"项目,加上"发行债券所收到的现金"、"借款所收到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等项目,其数额等于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金额。
  第八,"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加上"发生筹资费用所支付的现金"、"分配股利或利润所支付的现金"、"偿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融资租赁所支付的现金"、"减少注册资本所支付的现金"和"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等项目,其数额等于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金额。
  第九,筹资活动"现金流人小计"金额,减去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金额,等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第十,"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加上"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其数额等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二)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表内项目的勾稽关系
  第一,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在"净利润"项目基础上,加"计提的坏账准备或转销的坏账"、"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减:收益)"、"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未引起现金变动的"财务费用"和"投资损失(减:收益)"、"递延税款贷项(减:借项)"、"存货的减少(减:增加)"、"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增值税增加净额(减:减少)"等项目,其数额等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金额;
  第二,"现金的期末余额"项目减去"现金的期初余额"、加上"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减去"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其数额等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三)现金流量表基本部分与补充资料的勾稽关系
  第一,基本部分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项目的金额,等于补充资料"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项目的金额;
  第二,基本部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项目的金额,等于补充资料"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项目的金额。
  (四)现金流量表与其他报表的勾稽关系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多数是根据账户记录分析填列的,但也有部分项目可以根据损益表或资产负债表等报表编制,因此现金流量表同这些报表之间存在一定的勾稽关系。
  第一,在没有现金等价物的情况下,基本部分与补充资料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项目与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项目的年末数与年初数之差额应核对相符;
  第二,补充资料的"净利润"项目应同损益表的"净利润"项目核对相符;
  第三,补充资料的"存货的减少(或增加)"项目,应同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或存货明细表中全部存货年末数,减去年初数的差额合计数核对相符;
  第四,补充资料的"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或增加)"项目应同资产负债表"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项目的年末数减去年初数的差额合计数核对相符;
  第五,补充资料的"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或减少)"项目应同资产负债表"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项目的年末数减去年初数的差额合计数核对相符。

如何做现金流量表?

6. 怎么做现金流量表

一、现金流量表主表项目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收帐款期初数-应收帐款期末数) 
+(应收票据期初数应收票据期末数) 
+(预收帐款期末数-预收帐款期初数) 
-当期计提的坏帐准备 
-支付的应收票据贴现利息 
-库存商品改变用途应支付的销项额 
±特殊调整事项 
特殊调整事项的处理(不含三个帐户内部转帐业务),如果借:应收帐款、应收票据、预收帐款等,贷方不是“收入及销项税额”则加上,如果:贷应收帐款、应收票据、预收帐款等,借方不是“现金类”科目,则减去。 
※①与收回坏帐无关 
②客户用商品抵债的进项税不在此反映。 
2、收到的税费返还=返还的(增值税+消费费+营业税+关税+所得税+教育费附加)等 
3、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除上述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支出支出) 
 
+存货期末价值-存货期初价值)]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付帐款期初数-应付帐款期末数) 
+(应付票据期初数-应付票据期末数) 
+(预付帐款期末数-预付帐款期初数) 
+库存商品改变用途价值(如工程领用) 
+库存商品盘亏损失 
-当期列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的工资及福利费 
-当期列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的折旧费和摊销的大修理费 
-库存商品增加额中包含的分配进入的制造费用、生产工人工资 
±特殊调整事项 
特殊调整事项的处理,如果借:应付帐款、应付票据、预付帐款等(存贷类),贷方不是“现金类”科目,则减去,如果贷:应付帐款数、应付票据、预付帐款等,借方不是“销售成本或进项税”科目,则加上。 
5、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的工资,福利费 
+(应付工资期初数-期末数)+(应付福利费期初数-期末数) 
附:当存在“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福利费时,注意期初、期末及计提数中是否包含“在建工程”的情况,按下式计算考虑计算关系。 
本期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工资 
=(期初总额-包含的在建工程期初数) 
+(计提总额-包含的在建工程计提数) 
-(期末总额-包含的在建工程期末数) 
当题目只给出本期列入生产成本的工资及福利,期初无在建工程的工资及福利时,公式为: 
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的工资、福利费 
+(应付工资、应福利费期初数-期末数) 
-(应付工资及福利费在建工程期初数-应付工资及福利费中在建工程期末数) 
※6、支付的各项税费(不包括耕地占用税及退回的增值税所得税) 
=所得税+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应交税金(增值税-已交税金) 
+消费费+营业税 
+关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 
+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 
※7、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剔除各项因素后的费用+罚款支出+保险费等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8、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不包括长期债权投资收回的利息) 
=短期投资收回的本金及收益(出售、(广告内容,已被删除)、到期收回) 
+长期股权投资收回的本金及收益(出售、(广告内容,已被删除)、到期收回) 
+长期债券投资收到的本金 
※9、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长期股权投资及长期债券投资收到的现金股利及利息 
※10、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现金-相关费用的净额 
(包括灾害造成固定资产及长期资产损失收到的保险赔偿) 
(如为负数,在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 
11、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购买股票和债券时支付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股利和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及上述投资活动项目以外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 
※12、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按实际办理该项事项支付的现金 
(不包括固定资产借款利息资本化及融资租赁租赁费,其在筹资活动中反映) 
※13、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本期(短期股票投资+短期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券投资)及手续费、佣金 
1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购买时已宣告而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 
+购买时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及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5、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发行股票债券收到的现金 
-支付的佣金等发行费用 
不能减去支付的审计、咨询费用,其在“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反映。 
※16、借款所收到的现金=短期借款+长期借款收到的现金 
※17、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除上述各项筹资活动以外的其他与筹资活动相关的现 
(如现金捐赠) 
※18、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偿还借款本金+债券本金 
※19、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现金股利+利润+借款利息+债券利息) 
20、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现金 
=除上述筹资活动支付的现金以外的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流出(如捐赠现金支出、融资租赁租赁费

7. 财务报表里中的现金流量表根据什么来填写的?

一、确定主表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利润表中主营业务收入×(1+17%)+利润表中其他业务收入+(应收票据期初余额-应收票据期末余额)+(应收账款期初余额-应收账款期末余额)+(预收账款期末余额-预收账款期初余额)-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2、 收到的税费返还
  =(应收补贴款期初余额-应收补贴款期末余额)+补贴收入+所得税本期贷方发生额累计数
  3.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营业外收入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其他业务收入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其他应收款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其他应付款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公式一)
  具体操作中,由于是根据两大主表和部分明细账簿编制现金流量表,数据很难精确,该项目留到最后倒挤填列,计算公式是: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公式二)
  =补充资料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4+5+6+7) }
  公式二倒挤产生的数据,与公式一计算的结果悬殊不会太大。

  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利润表中主营业务成本+(存货期末余额-存货期初余额)〕×(1+17%)+其他业务支出(剔除税金)+(应付票据期初余额-应付票据期末余额)+(应付账款期初余额-应付账款期末余额)+(预付账款期末余额-预付账款期初余额)
  5.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应付工资”科目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应付福利费”科目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管理费用中“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成本及制造费用明细表中的“劳动保护费”
  6.支付的各项税费
  =“应交税金”各明细账户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其他应交款”各明细账户借方数+“管理费用”中“税金”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其他业务支出”中有关税金项目
  即:实际缴纳的各种税金和附加税,不包括进项税。

  7.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营业外支出(剔除固定资产处置损失)+管理费用(剔除工资、福利费、劳动保险金、待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折旧、坏账准备或坏账损失、列入的各项税金等)+营业费用、成本及制造费用(剔除工资、福利费、劳动保险金、待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其他应收款本期借方发生额+其他应付
  二、确定主表的“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短期投资期初数-短期投资期末数)+(长期股权投资期初数-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数)+(长期债权投资期初数-长期债权投资期末数)
  该公式中,如期初数小于期末数,则在投资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中核算。

  2.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利润表投资收益-(应收利息期末数-应收利息期初数)-(应收股利期末数-应收股利期初数)
  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固定资产清理”的贷方余额+(无形资产期末数-无形资产期初数)+(其他长期资产期末数-其他长期资产期初数)
  4.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如收回融资租赁设备本金等。

  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在建工程期末数-在建工程期初数)(剔除利息)+(固定资产期末数-固定资产期初数)+(无形资产期末数-无形资产期初数)+(其他长期资产期末数-其他长期资产期初数)
  上述公式中,如期末数小于期初数,则在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项目中核算。

  6.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短期投资期末数-短期投资期初数)+(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数-长期股权投资期初数)(剔除投资收益或损失)+(长期债权投资期末数-长期债权投资期初数)(剔除投资收益或损失)
  该公式中,如期末数小于期初数,则在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项目中核算。

  7.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如投资未按期到位罚款。
  三、确定主表的“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实收资本或股本期末数-实收资本或股本期初数)+(应付债券期末数-应付债券期初数)
  2.借款收到的现金
  =(短期借款期末数-短期借款期初数)+(长期借款期末数-长期借款期初数)
  3.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如投资人未按期缴纳股权的罚款现金收入等。

  4.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短期借款期初数-短期借款期末数)+(长期借款期初数-长期借款期末数)(剔除利息)+(应付债券期初数-应付债券期末数)(剔除利息)
  5.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应付股利借方发生额+利息支出+长期借款利息+在建工程利息+应付债券利息-预提费用中“计提利息”贷方余额-票据贴现利息支出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如发生筹资费用所支付的现金、融资租赁所支付的现金、减少注册资本所支付的现金(收购本公司股票,退还联营单位的联营投资等)、企业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建固定资产,除首期付款支付的现金以外的其他各期所支付的现金等。

  四、 确定补充资料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
  现金的期末余额=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期末余额;
  现金的期初余额=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现金的期末余额-现金的期初余额。
  一般企业很少有现金等价物,故该公式未考虑此因素,如有则应相应填列。

  五、确定补充资料中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净利润
  该项目根据利润表净利润数填列。

  2、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本期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发生额累计数
  注:直接核销的坏账损失,不计入。

  3、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制造费用中折旧+管理费用中折旧
  或:=累计折旧期末数-累计折旧期初数
  注:未考虑因固定资产对外投资而减少的折旧。

  4、无形资产摊销
  =无形资产(期初数-期末数)
  或=无形资产贷方发生额累计数
  注:未考虑因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减少。

  5、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期初数-期末数)
  或=长期待摊费用贷方发生额累计数
  6、待摊费用的减少(减:增加)
  =待摊费用期初数-待摊费用期末数
  7、预提费用增加(减:减少)
  =预提费用期末数-预提费用期初数
  8、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减:收益)
  根据固定资产清理及营业外支出(或收入)明细账分析填列。

  9、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根据固定资产清理及营业外支出明细账分析填列。

  10、财务费用
  =利息支出-应收票据的贴现利息
  11、投资损失(减:收益)
  =投资收益(借方余额正号填列,贷方余额负号填列)
  12、递延税款贷项(减:借项)
  =递延税款(期末数-期初数)
  13、存货的减少(减:增加)
  =存货(期初数-期末数)
  注:未考虑存货对外投资的减少。

  14、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
  =应收账款(期初数-期末数)+应收票据(期初数-期末数)+预付账款(期初数-期末数)+其他应收款(期初数-期末数)+待摊费用(期初数-期末数)-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15、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
  =应付账款(期末数-期初数)+预收账款(期末数-期初数)+应付票据(期末数-期初数)+应付工资(期末数-期初数)+应付福利费(期末数-期初数)+应交税金(期末数-期初数)+其他应交款(期末数-期初数)
  16、其他
  一般无数据。

财务报表里中的现金流量表根据什么来填写的?

8. 财务的现金流量表怎么填写

现金流量表编制说明
    1.本表反映小企业一定会计期间内有关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流入和流出的信息。
    2.本表“本年数”栏反映各项目自年初起至报告期末止的累计实际发生数或本年实际发生数。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时,还应在“上年数”填列上年全年累计实际发生数。如果上年度现金流量表与本年度现金流量表的项目名称和内容不一致,应对上年度现金流量表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上年数”栏。
    3.本说明所指的现金,是指小企业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包括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本说明所指的现金等价物,是指小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除特别注明外,以下所指的现金均含现金等价物)。
    4.现金流量表应按照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别反映。本说明所指的现金流量,是指现金的流入和流出。
    5.现金流量表一般应按现金流入和流出总额反映。但代客户收取或支付的现金以及周转快、金额大、期限短的项目的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可以净额反映。小企业应采用直接法报告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6.本表各项目的内容及填列方法如下: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实际收到的现金(含销售收入和应向购买者收取的增值税额),包括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以及前期销售和前期提供劳务本期收到的现金和本期预收的账款,减去本期退回本期销售的商品和前期销售本期退回的商品支付的现金。小企业销售材料等业务收到的现金,也在本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②“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除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以外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如罚款收入、流动资产损失中由个人赔偿的现金收入等。其他现金流入如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现金”、“银行存款”、“营业外收入”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③“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购买材料、商品、接受劳务实际支付的现金,包括本期购入材料、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以及本期支付前期购入商品、接受劳务的未付款项和本期预付款项。本期发生的购货退回收到的现金应从本项目内减去。本项目可以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④“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实际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包括本期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等,以及为职工支付的其他费用。支付的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在“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应付工资”、“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小企业为职工支付的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基金、补充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支付给职工的住房困难补助,以及支付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其他福利费用等,应按职工的工作性质和服务对象,分别在本项目和在“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
    ⑤“支付的各项税费”项目,反映小企业按规定支付的各种税费,包括本期发生并支付的税费,以及本期支付以前各期发生的税费和预交的税金,如支付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印花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预交的营业税等。不包括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税费、实际支付的耕地占用税等,也不包括因多计等原因于本期退回的各项税费。本项目可以根据“应交税金”、“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⑥“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如罚款支出、支付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现金支出、支付的保险费等,其他现金流出如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①“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出售、转让或到期收回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而收到的现金,以及收回长期债权投资本金而收到的现金。不包括长期债权投资收回的利息,以及收回的非现金资产。本项目可以根据“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②“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因股权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而取得的现金股利、利息,不包括股票股利。本项目可以根据“现金”、“银行存款”、“投资收益”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③“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项目,反映小企业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取得的现金,减去为处置这些资产而支付的有关费用后的净额。本项目可以根据“固定资产清理”、“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④“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除了上述各项以外,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其他现金流入如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⑤“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购买、建造固定资产,取得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不包括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资本化的部分,以及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借款利息和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⑥“投资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进行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支付的现金,包括小企业取得的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短期股票投资、短期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的佣金、手续费等附加费用。本项目可以根据“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短期投资”、“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⑦“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除了上述各项以外,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其他现金流出如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①“吸收技资所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收到的投资者投入的现金,本项目可以根据“实收资本”、“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②“借款所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举借各种短期、长期借款所收到的现金。本项目可以根据“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③“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如接受现金捐赠等。本项目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④“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以现金偿还债务的本金,包括偿还金融企业的借款本金等。小企业偿还的借款利息,在“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不包括在本项目内。本项目可以根据“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⑤“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实际支付的现金股利,支付给其他投资单位的利润以及支付的借款利息等。本项目可以根据“应付利润”、“财务费用”、“长期借款”、“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⑥“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小企业除了上述各项外,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如捐赠现金支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等。本项目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⑦“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项目,反映小企业外币现金流量折算为人民币时,所采用的现金流量发生日的汇率或平均汇率折算的人民币金额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中外币现金净增加额按期末汇率折算的人民币金额之间的差额。
 
    (四) 应交增值税明细表编制说明
    1.本表反映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小企业应交增值税的情况。
    2.本表“应交增值税”各项目的内容及其填列方法:
    (1)“年初未抵扣数”项目,反映小企业年初尚未抵扣的增值税。本项目以“-”号填列。
    (2)“销项税额”项目,反映小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销项税额”专栏的记录填列。
    (3)“出口退税”项目,反映小企业出口货物退回的增值税款口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出口退税”专栏的记录填列。
    (4)“进项税额转出”项目,反映小企业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进项税额转出”专栏的记录填列。
    (5)“转出多交增值税”项目,反映小企业月度终了转出多交的增值税。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的记录填列。
    (6)“进项税额”项目,反映小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进项税额”专栏的记录填列。
    (7)“已交税金”项目,反映小企业已交纳的增值税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已交税金”专栏的记录填列。
    (8)“减免税款”项目,反映小企业按规定减免的增值税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减免税款”专栏的记录填列。
    (9)“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项目,反映小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专栏的记录填列。
    (10)“转出未交增值税”项目,反映小企业月度终了转出未交的增值税。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出未交增值税”专栏的记录填列。
    3.本表“未交增值税”各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有关记录填列。

(五) 会计报表附注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小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附注应披露如下内容:
    1.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及其变更的说明,包括:
    (1)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理由;
    (2)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小企业执行的各项会计政策,如果法律或行政法规、规章等要求变更,应按相关衔接办法的规定执行,没有相关衔接办法或是衔接办法未予规定,应进行追溯调整。
    2.其他重要事项
    (1) 应收票据贴现,用于贴现的应收票据的票面金额、利率、贴现率等;
    (2) 未决诉讼、仲裁形成或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
    (3) 本期购买或处置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情况;
    (4) 本期内与主要投资者往来事项;
(5) 其他重要交易或事项,包括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原价、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对小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事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