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资金支出的管理要求

2024-05-12

1. 专项资金支出的管理要求

(一)专款专用 专项资金支出按照指定的用途使用,不得改变用途挪作他用。(二)按实列报专项资金支出应以实际支出数列表支出,拨出单位不能以拨作支,用款单位不能以领代报。(三)单独核算事业单位收到的拨入专项资金应该存入银行,及时入账,另立明细账户,单独核算。(四)专项结报要根据拨款单位的要求,及时报送资金使用情况和事业成果报表。事后,要专项办理报销手续,将余款交回或由用款单位按拨款单位的规定处理。

专项资金支出的管理要求

2. 用专项资金支付其他费用

亲亲,您好,专项资金支出是专项支出,是指财政部门、上级单位和其他单位拨付的专项资金、指定项目或用途的实际支出,需要单独申报。专项应付款是企业的专项资金对外发生的各种应付和暂收款项。专项应付款是企业接受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款项所形成的不需要以资产或增加其他负债偿还的负债。【摘要】
用专项资金支付其他费用【提问】
亲亲,您好,专项资金支出是专项支出,是指财政部门、上级单位和其他单位拨付的专项资金、指定项目或用途的实际支出,需要单独申报。专项应付款是企业的专项资金对外发生的各种应付和暂收款项。专项应付款是企业接受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款项所形成的不需要以资产或增加其他负债偿还的负债。【回答】
“专项应付款”账户用于核算企业接受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拨款,如专项用于技术改造、技术研究等,以及从其他来源取得的款项。在“专项应付款”账户下,应按专项应付款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为了反映应付、暂收专用款项的增减变动,应设置“专项应付款”账户组织核算。专项应付款或专项暂收款发生时贷记该账户,支付各项应付、暂收款时,借记该账户。贷方余额为专项应付款实有数。专项应付款属于“非流动负债”科目。【回答】
专项资金管理遵循“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科学规划、合理安排,责任清晰、规范管理,专款专用、注重实效”的原则。专项资金由财政部、教育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教师培训工作重点确定支持内容。现阶段,集中支持中西部地区乡村教师校长培训。【回答】

3. 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规定

根据当前《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财务制度》规定,行政单位支出根据资金管理要求分为经常性支出和专项支出,经常性支出和专项支出的具体项目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设备购置费、其他费用等。这些专项支出,应当按照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并需要单独报帐结算,即应当与正常的拨款区分开来,分别核算,同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已完成项目的专项结余,报经主管预算单位或者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此外,近年来财政部针对特定资金管理还制定了相关规定,如:财政部印发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对基本建设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定了相关规定;另外在印发的《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中对项目支出预算管理作出了原则性规定等;同时各地方财政部门结合本地特点,也出台了一些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

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规定

4. 专项资金项目经费管理

由于地勘单位实行属地化管理,目前地勘工作拨款主要有:一是原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地勘费拨款下划给各省(市、自治区)财政拨付,实行包干使用,主要用于地勘单位经常性经费用支出和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少量安排地质项目支出,即所谓的地勘包干经费;二是主要用于特定地质项目的预算拨款。这类预算拨款主要来源于中央地质大调查专项资金、各级地方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专项资金项目在资金使用上通常要求专款专用,在会计核算上要求实行项目管理、单独核算。其管理有以下特点:①专项资金的使用应严格控制在预算核定的额度内;②相关部门有专门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其资金的使用过程如资金的职责分工、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监督检查等进行规定,对费用列支范围有明确的限定,明确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③专项资金项目结束后一般要求进行项目成果验收,办理项目竣工决算,并独立提交成果报告;④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要进行绩效评价。专项资金管理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加强专项资金项目预算编制的管理
专项资金项目的预算编制须以国家财经法规为依据,确保预算编制的准确、科学和可行。项目负责人、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各负其责,共同协作,紧扣项目实施方案,确保与技术工作方案衔接一致,每一项预算支出依据充分、内容齐全、尽量细化,确保编制的预算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
二、严格项目过程管理,提高专项资金预算的执行力
单位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项目的整体质量负责,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健全项目管理体系,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按照项目设计和预算进行,严格实行项目合同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项目责任人制度。
对涉及到的委托(外包)业务及相关设备、物资采购,应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规定,必须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等相关规定。
三、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
(1)按照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规定,规范报账流程,严格执行资金授权审批、支付方式、支付金额等规定。
(2)经费报销和结算必须以真实合法、有效完整的原始凭证为依据;相关报销票据须符合财务管理规定。
(3)严格按预算和国家财政法规支出项目费用,不得报销与专项目项目无关的费用,不得超范围使用,确保专项经费专款专用。
四、强化信息传递,增强部门间的沟通合作
在项目开展的过程中应加强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的沟通和合作,财务部门须及时了解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安排项目资金,及时将项目预算的执行进度通报业务部门,督促业务人员及时进行项目经费报销。确保项目预算的执行进度与项目实施进度相匹配,避免出现因两者的脱节导致项目结转或结余经费过大、突击花钱等现象的出现。财务部门应加强对相关财经制度的宣传和解释工作,争取得到业务部门的理解和支持。
五、强化内部审计对专项资金项目监管力度
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建立健全具体的财务管理和监督检查制度,通过内部审计等多种形式不定期地对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持“事前审查、事中监督、事后评价”,确保专项资金的安全。

5. 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法律分析:财政部门制定的关于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的制度规定。
财政专项资金,是国家财政部门下拨的具有专门指定用途或特殊用途的资金。这种资金都会要求进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如财政部印发的《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就是一个规范中央级项目支出预算的制度。
法律依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1.各种专项资金的形成,建立、提取和使用都必须符合国家统一规定。对各种专项资金要单独核算,划清与生产经营性开支的界限,不能互相占用。2.建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制,努力提高其使用效率;3.在资金的使用上,要坚持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使各项专用资金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并达到预期目的。

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6. 专项资金管理的管理范围

专项资金是指由本级财政安排、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拨入、以及经批准按规定渠道收取的具有指定用途、专款专用的财政资金。专项资金实行分类管理。(一)年初预算已安排到具体实施单位的专项资金。具体由市财政局进行审核、拨付。(二)除第(一)款外的其他专项资金。按本意见规定的资金申拨程序和拨付方式执行。具体范围为:1.工业类:环境治理专项资金(包括排污费)、工业发展资金(包括企业技改贴息、个私补助)、科技创新资金、科技三项经费、专利专项资金、企业更新改造资金、外贸企业出口奖励补贴、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新墙体基金等。2.农林水类:康庄工程建设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资金(包括森林生态效益资金、森林生态效益公共管护资金、森林防火专项资金),万名农民素质培训、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农村垃圾集中处理、下山脱贫、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村干部误工报酬和养老金等其他新农村建设资金(包括欠发达乡奔小康工程农民培训、农民培训“阳光工程”、欠发达地区发展补助、农村办公用房、能源生态示范、养殖场以奖代补、沼气工程项目等),农发资金,粮油直补资金、农业企业贴息补助等其他农技专项资金(包括农技推广项目、种子种苗工程、动物防疫、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农业综合开发),国有土地出让金,土地整理,造田造地,园地整理,建设用地复垦,城防工程、千库保安、农民饮用水专项资金、千万亩十亿方节水工程、节水灌溉等水利资金(包括小型农田水利、高效生态渔业、特大防汛、水产种子种苗、万里清水河道等)。3.文教类:学校布局调整、食堂宿舍改造等四项工程、万校标准化建设等改善教育教学条件专项资金,文化发展、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等。4.社会保障类: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包括农村五保老人、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再就业资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社会医疗救助资金、优抚金、城镇退役士兵就业安置金等。5.其他类:养路费专项资金、旅游发展资金、粮食补助专项资金、招商引资专项资金、人才开发专项资金、政法装备专项资金,以及其他专项资金等。

7. 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财政部门制定的关于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的制度规定。
财政专项资金,是国家财政部门下拨的具有专门指定用途或特殊用途的资金。这种资金都会要求进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如财政部印发的《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就是一个规范中央级项目支出预算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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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构成分类:
目前对专项资金的构成尚没有统一的界定,从财政资金管理的情况看,在日常操作中,一般采用的是“扣除界定法”,即扣除经常性经费以外的,由财政安排或追加以及上级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全部作为专项资金。
从支出性质分类,专项资金包括个人部分和公用部分(如:专项购置、专项修缮等);从支出用途分类,可以将专项资金分为基本建设支出、专项业务费、专项支出购置、专项修缮和其他专项等。
在财政部印发的《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中规定,项目支出预算是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或专项资金支出计划)。项目按照其性质可以分为基本建设类项目、行政事业类项目和其他类项目。
专项资金分类与中央项目支出分类基本一致,只是在资金来源和使用方面存在一些差别。地方专项资金来源主要是地方财政部门安排的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上级补助或上级拨款的资金、政府性基金及转移支付资金等。

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8. 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办法

专项资金的支出预算与管理(一)上级专项资金按照相关的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如无具体规定按此管理办法执行。(二)校内各部门根据学校正式下达的专项资金计划,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编制详细的经费使用方案,经分管校领导审核批准后报计财处备案。计财处应当将专项资金收支情况纳入单位年度决算,统一编报。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管理。(三)下达的项目支出预算经审定,必须严格执行,一般不作调整,因特殊原因必须调整时,应按项目预算审批程序报批。(四)专项经费的使用不得超出立项批准时的范围,因特殊原因年内确需新增项目、变更、撤销项目或改变资金用途的,必须报学校研究决定,经学校领导批准后上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批准后,计财方处可调整预算。(五)专项经费中涉及到设备采购、维修、基建工程等项目,应分别按规定纳入政府采购或学校招投标程序管理。大中维修、基建工程前期按合同支付,余款按规定由审计部门出具决算审计书后办理。(六)项目完成后,需要审计的项目必须提供审计报告。当年未完工项目要说明执行情况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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