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向公司借款的税收风险有哪些

2024-05-09

1. 个人向公司借款的税收风险有哪些

企业借款给个人使用的现象时有发生。比如,企业借款给本企业员工用于购房、购车,还有的投资人个人从被投资企业借款用于其他非投资企业经营业务等,一般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核算和反映。一些企业对个人借款是否涉及个人所得税问题不清楚,常常导致涉税风险。个人向本企业借款,涉及个人所得税的政策主要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为个人购买房屋或其他财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财税〔2008〕83号),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企业借给本企业相关联个人的借款,在规定的时间内(年度终了后或超过一年)未归还,也未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依法分别按照对应的项目(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适用应注意以下几个风险点:一是纳税主体为与借款企业相关联的本企业的个人,包括投资者(自然人股东)、投资者家庭成员、企业其他人员;二是判定时限为纳税年度终了后或超过一年;三是是否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      应征个人所得税的范围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向被投资企业借款的;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向被投资企业借款的;任职、受雇的企业人员向任职、受雇企业借款的三类。也就是说,对企业的关联人员征税,非关联人员不征税。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对企业员工向企业借款征税,只限于借款用于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员工个人且借款年度终了后未归还借款的情形,除此之外的其他借款行为是否征税并无明确规定。换句话说,如果企业出借的资金未用于购买上述资产或财产所有权未登记到个人名下,不适用上述政策。      实务中,对于年度终了未归还借款的时间节点问题,各地执行不一。有的按借款满一年(即12个月)计算,超过12个月不归还,就征个人所得税;有的则是以12月31日未归还界线,确定是否征税。为此,纳税人要把握好时间节点,按当地的具体规定执行。这里的关键是,年度终了后节点(12月31日)的合理界定。比如,个人12月30日从企业借款,12月31日未归还,只借了一天如果也要征收个人所得税,显然不合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的通知》(国税发〔2005〕120号)对时限进行了明确,即对期限超过一年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借款应征税。根据该规定,上述孙某2017年7月1日从投资企业取得借款,如果2018年6月30日前归还,则不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投资者借款是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还是用于其他方面,实务中颇有争议。一般来说,企业出借给个人资金未收取利息,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企业出借资金收取利息,为企业债权性投资,取得利息收入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属于企业经营行为。这样,企业出借给个人的借款,用于企业经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其他应收款与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有较大的区别,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与企业经营活动相关,比如,企业的资金是用于购原材料,则通过预付账款或应付账款核算;用于投资购买股票、股权,则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核算,企业投资后通过分红、转让形式取得收益,这些资金均用于企业生产经营。而其他应收款核算的是企业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的款项,并不必然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关。      为此,借款是否用于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需要在借款单中详细写明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具体业务,后续相关经营活动的凭据应与借款单所列用途相符;如果借款自用,或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则不应超过期限,否则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向公司借款的税收风险有哪些

2. 公司无偿向个人提供借款,是否有税务风险

增值税方面,依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的第十四规定: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公司无偿向个人提供借款(除特殊规定外)增值税应该按视同销售处理

3. 个人借款给公司的涉税问题

个人借款给公司未偿还贷款取得的利息,不属于增值税的计税范围。但在个人所得税方面,税务局有权进行税收调整。分析如下: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营改增试点的通知》单位提供的服务或个体工商户无偿向其他单位或个人用于公益事业或面向社会公众的除外的业务,视为销售。因此,作为销售提供免费服务的主体仅限于“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并未提及“其他个人”指自然人。也就是说,在税法中,个人股东无偿向企业提供贷款,不属于增值税视为销售的应税范围。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无正当理由减少本人或关联方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的方法进行纳税调整。需要征收附加税的,依法征税并加收利息。拓展资料:1、增值税是按照货物包括应税劳务在流通过程中产生的增值税额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则上讲,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等多个环节的增加值或货物增加值征收的流转税。征收增值税,即由消费者承担。只有在有增值的情况下才可以征税。如果没有增值,则不征税。增值税是对单位和个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进口货物实现的增值税征收的一种税收。增值税已成为中国最重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收入占中国所有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收。增值税由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税收的50%是中央财政收入,50%是地方财政收入。进口环节增值税由海关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 2019年3月1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北京人民大会堂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表示,4月1日起减征增值税,4月1日起降低社保费率。2、2021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国务院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由每月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现行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减半征收所得税。在实践中,很难准确计算商品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的附加值或附加值。因此,中国也采用了世界通用的税收减免方式。即根据销售的商品或服务的销售额,按照规定的税率计算销售税,然后扣除取得商品或服务时缴纳的增值税,即进项税.差额为增值税部分的应纳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加值因素计税的原则。3、增值税征收通常包括生产、流通或消费过程中的所有环节。它是一种基于增值税或价格差异的中性税收。从理论上讲,它包括农业种植、林业和畜牧业、采矿、制造、建筑、运输和商业服务等各个工业领域,或采购、生产、制造、批发零售和消费。销售税属于累计退税的一种,是根据商品或服务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间接税。它在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和新加坡被称为商品和服务税 (GST),在日本被称为消费税。增值税是法国经济学家莫里斯·劳雷于 1954 年发明的。法国政府 45% 的收入来自增值税。

个人借款给公司的涉税问题

4. 公司向法人借款有税务风险吗

企业法人股东向公司借款有税务风险 企业税务风险是指企业的涉税行为因未能正确有效地遵守税法规定,而导致企业未来利益的可能损失。      企业税务风险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企业的纳税行为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纳税而未纳税、少纳税,从而面临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刑罚处罚以及声誉损害等风险另一方面是企业经营行为适用税法不准确,没有用足有关优惠政策,多缴纳了税款,承担了不必要税收负担。

5. 代其他公司还个人借款有什么税务风险?

一方面是,企业无偿借用个人股东的借款需要缴纳营业税:股东无偿借用公司资金在年末没有归还则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根据国税函发[1995]156号的规定,贷款属于“金融保险业”税日的征收范围,而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根据这一规定,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的规定,只要个人投资者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对其所借非生产经营款项应比照投资者取得股息、红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另一方面的税务风险是,个人股东以其房屋或小轿车向银行抵押贷款后,再贷给其企业使用,企业代股东付给银行的利息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因为款是股东向银行贷的,银行出的利息票据上的付款人是股东的名字,在【摘要】
代其他公司还个人借款有什么税务风险?【提问】
一方面是,企业无偿借用个人股东的借款需要缴纳营业税:股东无偿借用公司资金在年末没有归还则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根据国税函发[1995]156号的规定,贷款属于“金融保险业”税日的征收范围,而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根据这一规定,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的规定,只要个人投资者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对其所借非生产经营款项应比照投资者取得股息、红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另一方面的税务风险是,个人股东以其房屋或小轿车向银行抵押贷款后,再贷给其企业使用,企业代股东付给银行的利息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因为款是股东向银行贷的,银行出的利息票据上的付款人是股东的名字,在【回答】

代其他公司还个人借款有什么税务风险?

6. 代其他公司还个人借款有什么税务风险?

一、增值税涉税风险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摘要】
代其他公司还个人借款有什么税务风险?【提问】
一、增值税涉税风险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回答】
公司怎么做账【提问】
二、个人所得税涉税风险三、印花税涉税风险综上所述,个人无偿借款给企业不会涉及增值税、印花税,因为不涉及增值税,当然也就不会涉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费附加。但是,有可能存在个人所得税涉税风险。【回答】
需要什么资料【提问】
可计⼊其他应付款,也可计⼊库存现⾦,企业在往来账户是应该及时记录清楚有关账⽬往来并保存起来,以便今后有需要⽅便查找【回答】
为了避免以后不必要的麻烦,建议您找一个律师出具相关借款的文案呢[心]【回答】
不是自己公司借的钱,是帮其他公司还以前的借款和利息,这个怎么签合同【提问】
帮别的公司还借款和利息,肯定不是一个小数目建议您在您当地找一个相关的律师,在借款相关问题上,能全面的给您写在合同里,如果您自己写,后期如果什么地方没写全,赖账了就比较麻烦了,所以建议您在制定合同上就要谨慎一些[心]【回答】
主要是想问一下帮他人还款有什么税务上的风险,会不会有什么问题【提问】
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因违背相关法律规定,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回答】
企业获得金融机构贷款以后转贷的,有可能触犯法律关于高额转贷的禁止性规定,被认定为无效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回答】

7. 个人借款给公司的涉税问题

个人借款给公司交税吗

个人借款给公司的涉税问题

8. 企业法人股东向公司借款有没有税务风险?

  企业法人股东向公司借款有税务风险‍      企业税务风险是指企业的涉税行为因未能正确有效地遵守税法规定,而导致企业未来利益的可能损失。
       企业税务风险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企业的纳税行为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纳税而未纳税、少纳税,从而面临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刑罚处罚以及声誉损害等风险;另一方面是企业经营行为适用税法不准确,没有用足有关优惠政策,多缴纳了税款,承担了不必要税收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