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规范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2024-05-13

1. 如何规范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规范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的对策:
对各种专项资金要单独核算,划清与生产经营资金开支的界限,不得互相占用。
建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制,明确专项资金的管理部门,提高使用效率。
在资金使用上,要坚持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使各项专用资金正确使用并达到预期目的。
建立好专项资金使用台账,加强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及使用监督管理。
制定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制度,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发挥好公众监督的作用。
专项经费的定义:是国家或有关部门或上级部门下拨的具有专门指定用途或特殊用途的资金。
专项经费有三个特点:一是来源于财政或上级单位;二是用于特定事项;三是需要单独核算。

如何规范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2. 专项资金项目经费管理

由于地勘单位实行属地化管理,目前地勘工作拨款主要有:一是原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地勘费拨款下划给各省(市、自治区)财政拨付,实行包干使用,主要用于地勘单位经常性经费用支出和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少量安排地质项目支出,即所谓的地勘包干经费;二是主要用于特定地质项目的预算拨款。这类预算拨款主要来源于中央地质大调查专项资金、各级地方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专项资金项目在资金使用上通常要求专款专用,在会计核算上要求实行项目管理、单独核算。其管理有以下特点:①专项资金的使用应严格控制在预算核定的额度内;②相关部门有专门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其资金的使用过程如资金的职责分工、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监督检查等进行规定,对费用列支范围有明确的限定,明确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③专项资金项目结束后一般要求进行项目成果验收,办理项目竣工决算,并独立提交成果报告;④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要进行绩效评价。专项资金管理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加强专项资金项目预算编制的管理
专项资金项目的预算编制须以国家财经法规为依据,确保预算编制的准确、科学和可行。项目负责人、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各负其责,共同协作,紧扣项目实施方案,确保与技术工作方案衔接一致,每一项预算支出依据充分、内容齐全、尽量细化,确保编制的预算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
二、严格项目过程管理,提高专项资金预算的执行力
单位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项目的整体质量负责,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健全项目管理体系,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按照项目设计和预算进行,严格实行项目合同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项目责任人制度。
对涉及到的委托(外包)业务及相关设备、物资采购,应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规定,必须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等相关规定。
三、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
(1)按照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规定,规范报账流程,严格执行资金授权审批、支付方式、支付金额等规定。
(2)经费报销和结算必须以真实合法、有效完整的原始凭证为依据;相关报销票据须符合财务管理规定。
(3)严格按预算和国家财政法规支出项目费用,不得报销与专项目项目无关的费用,不得超范围使用,确保专项经费专款专用。
四、强化信息传递,增强部门间的沟通合作
在项目开展的过程中应加强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的沟通和合作,财务部门须及时了解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安排项目资金,及时将项目预算的执行进度通报业务部门,督促业务人员及时进行项目经费报销。确保项目预算的执行进度与项目实施进度相匹配,避免出现因两者的脱节导致项目结转或结余经费过大、突击花钱等现象的出现。财务部门应加强对相关财经制度的宣传和解释工作,争取得到业务部门的理解和支持。
五、强化内部审计对专项资金项目监管力度
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建立健全具体的财务管理和监督检查制度,通过内部审计等多种形式不定期地对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持“事前审查、事中监督、事后评价”,确保专项资金的安全。

3. 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

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应当坚持下列原则:一公开、公正、科学、高效;二集中使用,突出重点,择优安排;三专户专账,专款专用;四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五跟踪问效,责任追究。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专项资金的申报、分配和拨付。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经法定程序批准后,应及时分配下达到项目实施单位。专项资金应严格按照资金拨付程序、年度项目计划和项目进度拨付。专项资金支出预算拨款纳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办理。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确定后,严禁随意调整预算,改变支出用途。因客观原因确需调整专项资金使用用途、变更项目内容或调整预算的,业务主管部门必须提出变更申请,并附变更政策依据和说明,按规定程序报批。专项资金应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滞留、截留、挪用,不得用于专项资金规定使用范围以外的开支。专项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项资金按规定实行报账制的,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属政府采购目录范围的,在项目资金的预算编制和下达时均应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拓展资料:业务部门在完成项目竣工验收的基础上,对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自评,财务部门进行整体评价。业务单位作为项目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单位主要领导对项目管理负主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暂缓拨款;情节严重的,扣回专项资金,通报批评,并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行政责任;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法律依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为加强和规范本局专项资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上级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所称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明确了具体项目、指定了专门用途的财政性资金,包括各级财政专项拨款和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项目资金。

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

4. 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

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
法律分析:财政部门制定的关于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的制度规定。
财政专项资金,是国家财政部门下拨的具有专门指定用途或特殊用途的资金。这种资金都会要求进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如财政部印发的《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就是一个规范中央级项目支出预算的制度。
法律依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1.各种专项资金的形成,建立、提取和使用都必须符合国家统一规定。对各种专项资金要单独核算,划清与生产经营性开支的界限,不能互相占用。2.建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制,努力提高其使用效率;3.在资金的使用上,要坚持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使各项专用资金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并达到预期目的。

5. 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

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
法律分析:财政部门制定的关于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的制度规定。
财政专项资金,是国家财政部门下拨的具有专门指定用途或特殊用途的资金。这种资金都会要求进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如财政部印发的《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就是一个规范中央级项目支出预算的制度。
法律依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1.各种专项资金的形成,建立、提取和使用都必须符合国家统一规定。对各种专项资金要单独核算,划清与生产经营性开支的界限,不能互相占用。2.建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制,努力提高其使用效率;3.在资金的使用上,要坚持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使各项专用资金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并达到预期目的。


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

6. 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

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
法律分析:财政部门制定的关于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的制度规定。
财政专项资金,是国家财政部门下拨的具有专门指定用途或特殊用途的资金。这种资金都会要求进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如财政部印发的《中迹悄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就是一个规范中央级项目支出预算的制度。
法律依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1.各种专项资金的形成,建立、提取和使用都必须符合国家统一规定。对各种专项资金要单独核算,划清与生产经营性开辩州灶支的界限,不能互相占用。2.建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制,努力提高其使用效率;3.在资金的使用上,要坚持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携扮,使各项专用资金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并达到预期目的。


7. 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关于明确电影票价管理权限和建立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第二部分第六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的实施范围:

  一、经国务院正式批准的电影制片厂;

  二、国营电影发行放映公司;

  三、国营电影院(县以上的专业电影院为主、兼顾影剧院和开放俱乐部。以下均简称电影院);

  四、其它国营电影企业。



  第三条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国家电影专项资金)性质属于财政资金,由广播电影电视部、财政部组成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电影专项资金管委会);省、
自治区、直辖市及重庆市、广州市的电影、财政行政主管部门组成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省、自治区、直辖市及重庆市、广州市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电影专项资金省级管委会)管理。



  第四条 国家电影专项资金,实行统一领导、逐级上缴、分级管理。国家电影专项资金按规定上缴后,由国家电影专项资金管委会按省、自治区、直辖市及重庆市、广州市实际上缴额的40%回拨给国家
电影专项资金省级管委会,按照本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用于电影院维修改造。60%由国家电影专项资金管委会用于资助电影制片企业、少数民族地区电影企业特殊困难补助,以及对电影经济进行宏观调控。



  第五条 国家电影专项资金须在财政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及重庆市、广州市财政厅(局)分别指定的银行设立的“国家电影专项资金专户”储存,按本办法规定,专款专用。

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

8. 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

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应当坚持下列原则:一公开、公正、科学、高效;二集中使用,突出重点,择优安排;三专户专账,专款专用;四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五跟踪问效,责任追究。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专项资金的申报、分配和拨付。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经法定程序批准后,应及时分配下达到项目实施单位。专项资金应严格按照资金拨付程序、年度项目计划和项目进度拨付。专项资金支出预算拨款纳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办理。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确定后,严禁随意调整预算,改变支出用途。因客观原因确需调整专项资金使用用途、变更项目内容或调整预算的,业务主管部门必须提出变更申请,并附变更政策依据和说明,按规定程序报批。专项资金应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滞留、截留、挪用,不得用于专项资金规定使用范围以外的开支。专项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项资金按规定实行报账制的,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属政府采购目录范围的,在项目资金的预算编制和下达时均应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业务部门在完成项目竣工验收的基础上,对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自评,财务部门进行整体评价。业务单位作为项目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单位主要领导对项目管理负主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暂缓拨款;情节严重的,扣回专项资金,通报批评,并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行政责任;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法律依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为加强和规范本局专项资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上级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所称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明确了具体项目、指定了专门用途的财政性资金,包括各级财政专项拨款和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项目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