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个人社保跨区转移

2024-04-29

1. 武汉个人社保跨区转移

1.必须补交到当前这个月,因为武汉的规定,离职后,单位自动转入个人窗口,不去办理停交,就是欠缴,必须补交赶紧去补交,然后办理停交补交养老保险就可以了2.可以转回武汉的,交费时间没有中断,那么就是连续交,交费时间中断了,那么少算中断部分的时间现在只有养老保险可以异地转移,医保最快需要等7月以后才能异地转移,其他三险不能异地转移3.没有必要,很麻烦的,补交了武汉的,办理停交,在B市重新开户交,将来转回武汉4.武汉城镇户口,自己交,可以交养老和医保两险,B城市公司没有义务给你现金补偿,让你自己在武汉交,你想这样做,只能跟公司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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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个人社保跨区转移

2. 武汉跨区如何转社保

社会保险转移需要的手续如下:
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缴费职工于缴费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由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出示《参保凭证》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缴费职工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附件一),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办理基金转移手续,原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办理接续保险手续,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携带以下材料确认转移接续情况。
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所需要的材料:
《申请书》;
缴费职工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缴费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请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3. 武汉中心城区社保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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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的每个地区的社保政策不同可以转移社保第一:中心城区之间社保转移由于7个中心城区之间的社保信息是联网,因此只需要参保人提供身份证明,到原社保局办理停保,然后由新公司办理人员增加,即可自动转移社保。第二:远城区与中心城区之间社保转移由于现在远城区与中心城区之间社保信息并未联网,因此,无论是远城区向中心城区转移,还是中心城区向远城区之间转移,还是远城区之间转移,都需要参保人提供原来的社保缴费证明,然后凭证明递交给新参保地的社保局,办理社保转移。注意:具体还是应该咨询下当地的社保中心比较准确

武汉中心城区社保转移

4. 武汉社保跨省转移手续

以下是关于武汉社保跨省转移手续问题的解答
社保转移是指在对于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走三个流程,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
社保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办理保险需要的申请资料:
一、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缴费职工于缴费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由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1)《申请》(附件二)、
(2)缴费职工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缴费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请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5)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6)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7)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出示《参保凭证》,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缴费职工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附件一),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三、办理基金转移手续
原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四、办理接续保险手续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携带以下材料确认转移接续情况: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3、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5. 武汉中心城区社保转移

不可以的每个地区的社保政策不同可以转移社保第一:中心城区之间社保转移由于7个中心城区之间的社保信息是联网,因此只需要参保人提供身份证明,到原社保局办理停保,然后由新公司办理人员增加,即可自动转移社保。第二:远城区与中心城区之间社保转移由于现在远城区与中心城区之间社保信息并未联网,因此,无论是远城区向中心城区转移,还是中心城区向远城区之间转移,还是远城区之间转移,都需要参保人提供原来的社保缴费证明,然后凭证明递交给新参保地的社保局,办理社保转移。注意:具体还是应该咨询下当地的社保中心比较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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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中心城区社保转移

6. 武汉市不同区社保转移

为您提供武汉社保转移条件,武汉社保转移材料,武汉社保转移流程,武汉社保转移地点及办理时间,费用等武汉社保转移相关信息。办理条件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2、男性50周岁(含50周岁)以上、女性40周岁(含40周岁)以上,本地为该人员户籍所在地3、男性50周岁(含50周岁)以上、女性40周岁(含40周岁)以上,本地为该人员最后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参保地4、男性50周岁(含50周岁)以上、女性40周岁(含40周岁)以上5、属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入本地。办理材料1、成建制转移(参保单位由于营业执照或地税关系发生变更,要求将社会保险关系整体转移到武汉市其他城区时)需要办理的业务:1、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2、营业执照或地税登记证复印件;3、《成建制单位变更申报表》备注:《成建制单位变更申报表》要求有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收方社保机构盖章。2、系统内转移在武汉市社会保险统筹范围内,参保人员因工作单位变更,要求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时办理的业务。1、《在职职工异动名册表》、《职工市内调动编号单》;2、身份证复印件备注:转移由转出单位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职工市内调动编号单》要求转出、转入单位双方盖章。3、转出市外(参保人员将社会保险关系转出市外)1、接收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机构书面接收函件(包括社会保机构全称、基金账户开户行名、行号、户名、账号等);2、接收单位的接收函;3、转移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4、个人转移申请;5、《在职职工异动名册表》备注:要求提供接收地社保机构准确的资料信息。4、市外转入(参保人员需要将外地社会保险关系及账户金额转入我市)需要办理的业务:1、武汉市人事局或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人事调函;2、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合同;3、户口及身份证;4、人事档案。备注:此项业务目前在武汉市社会保险基金结算中心养老科办理,联系电话:85765410;目前在办理“市外转入”基金结算前,先到我分局登记窗口办理该人员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市基金结算中心再将转入基金结算到该账户上。办理流程1、参保人员辖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为参保人员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接续手续。2、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无接收单位,并在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窗口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携带相关文件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为参保人员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接续手续。3、市外转入在武汉市社会保险基金结算中心养老科办理。转移时限及费用办理时限:每月1-22日工作日办理费用: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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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社保跨区需要转移吗

法律分析:参保若都属于中心城区,不需要办理转移手续。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社保跨区需要转移吗

8. 社保跨市如何转移

根据2010年1月1日出台实施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的规定,养老保险在全国将实现无障碍转移,具体操作如下:
第一步:打印《缴费凭证》。参保人离开本市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本市社保局或本市各镇(街)社保办事处打印本人在本市参保的《缴费凭证》;
第二步:申请转移接续。参保人持《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参保地的社保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
参保人只需办妥上面两步手续就可以了,简单地说就是“走时带走,就业续回”,其养老保险关系将由新参保地社保机构与原参保地社保机构联系办理,这样参保人前后参保记录就连接在一起了。